第7章 霸道總裁愛上我
我知道浩生完全沒有被我這一番道理所打動。
別忘了他是法律、企管、建築三個學位並修的天才。
但可惜我是個女人。
女人講的是女人的道理!
所以,浩生努力爭取了很多年,但我一直認為,有些事情還是要等結婚以後的才能做的。
不管他用什麽精深的理論,都不能說服我。
不過我絕對不是那種舊社會時代“男女授受不親”的擁護者。
那太變態了!
從小我是個孩子王,會跟男孩子打架的那種,小學五年級我喜歡的那個同桌小男孩就是被我打哭的。
恩,是的,我還記得,他其實是我暗戀的一個小男孩。
姓林!
好可憐,我真的把他打得很慘,他真哭的很慘,而且一直到中學,他看到我都會繞道而行。
我們老家是個小地方,鄰裏之間大家都認識的,也都可以找出一些親戚關係。
我在這裏上幼兒園,小學,中學,這些美好的童年時光,男女之間的分野不是這麽大的。
也許在我內心的深處。
我可能還是個沒長大的小孩子。
偶爾也會想起蘋蘋對lica說的那些話。
是不是也該嚐試些脫軌的事情呢?
但是浩生應知我不負相思之心啊!
我們沒有結婚之前,這件事情是不應該做的。
可是光想這兒,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臉上來了,**辣的,碰上去就要燙手似的。
我努力的說服自己,我跟浩生不需要這些事情的,他應該知道我初見他時對他的魂飛魄散,還有相處時的難舍難分。
我願我下輩子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我們不會擦肩而過。
他應該知道!
他會容許我保有一絲從小對新婚時的美好想象。
有些美妙的事情在新婚的那個晚上就不是很好嗎?
不是更有意義嗎?
牽牽手是可以的,抱一抱是可以的。
偶爾搓一下我可愛的小臉蛋是可以的。
最多讓你親一下我甜美的耳朵了摟!
這樣真的就夠了!?
應該夠了吧???
我知道對男人是不夠不夠了,不過別那麽急嘛!?
剩下的事情在我們往後交往的歲月裏,自自然然的發生或者不發生。
他會願意嗎?
或者這一切是我的一廂情願呢?
至少到目前為止,浩生都很尊重我的想法。
…
其實我內心還有一種魔鬼般的想法,或者跟接近人性的想法。
不曉得是不是讀了法律又讀了建築,浩生那個腦袋就像磚塊一樣都有它固定的位置。
一成不變!
其實多年前我跟浩生說的也隻是一種理想狀態。
一種柏拉圖式的理想戀愛狀況。
畢竟那時候我虛歲才20歲,對吧?!
隨著年齡的增長。
我們會發現理想這種東西,有時候不見得完全是對的,而且大多數的時候,是可用變通的方式來實現。
可是這死浩生是豬腦袋喔,讀書把頭殼讀壞了嗎?。
變通這兩個字都不懂!
難道要我一個姑娘家跟他好好的解釋與開導嗎?
在七夕時,你請我吃燒烤喝酒,我假裝喝醉了,然後你假裝天色已晚,不方便送我回去,所以就借你的床給我睡,你打地鋪。但是到了半夜,你去上廁所,不小心又回到了你自己的床,於是我們就假裝發生了一些我們都不願意發生的事情。
這麽簡單的橋段都不會嗎?
他那些狐群狗黨是做什麽用的呢?
這在法律上的定義是天災啊,至少也是**,不然稱為非常事變也可以呀。
這樣我們兩人都沒有故意也沒有過失,一切都是如此的自自然然。
一年當中有多少情人節啊?西洋的、東洋的、中國的、這當中還分藍色情人節跟白色情人節。
你這個笨蛋浩生,居然一次設計都沒有?
那一年那一次過後,具體的說經過親嘴一次後,他就沒有再有實際的行動了。
而我每年都在等,等到黃花菜都謝了,什麽都沒等到。
而他精辟的道理講完後,他還寫了一本365頁的論文給我。
他就沒有再嚐試了。
他難道要我批示評分他那份論文嗎?
0分,真是個朽木!
氣死我了!
有時候我內心深處會產生某些懷疑。
我是不是對浩生似乎還是少了那麽一點點感覺?
男女之間的那種激素的感覺。
怎麽說呢?
這樣說也許更清楚些,過馬路那時候,我常常會主動的牽起浩生的手,我把浩生當成我弟弟,這是一種保護的心理,我很疼我弟弟。
浩生知道真相的話,應該會很生氣。
因為浩生是很大男人主義的。
他是家中獨子。
而且他這個“家”後來我知道是陳氏集團的時候。
我有一些驚訝!
因為我們這裏許多賣房子的廣告上都有他家的標誌。
浩生說他們家一開始是紡織廠、後來成立了建設公司,後來也有跨足金融業。
我的閨蜜lica總說:一個霸道總裁愛上我了。
其實不是的,是一個霸道總裁之子愛上我了。
我沒有去過浩生的家,浩生也沒有帶我認識過他的家人。
浩生是認識我爸爸媽媽的。
我畢業以後,浩生也沒有金屋藏嬌讓我去陳氏集團工作。
反而是我的直屬學長也是去浩生的好朋友魏崴找我去他公司做了個業務專員的工作。
這公司是賣化妝品的,也不算小。
我無憂無慮的做一個米蟲至今。
我每天上班開始第一秒鍾起,都在等中午吃飯的時間,那是最歡樂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