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討價還價】
陶耀春聽到叫聲,扔下自己的外掛飛跑過來。見何秋明只知道大喊,而趙宏則手足無措地站在那裡,他喝道:「別傻愣著啊,快送醫務室。趙宏你力氣最大,你來背!」
「啊,我背。」趙宏終於回過神來,連忙蹲下去。
陶耀春跟何秋明合力攙起王越,將他放到趙宏背上,三人剛跑出宿舍,就聽王越說道:「停下,我沒事了。」
「你醒了?」何秋明喜道,剛才王越在他面前暈倒,把這貨嚇得魂飛魄散。
王越喊道:「醒了醒了,快放我下來。」
「你真沒事?」陶耀春問。
王越說:「我沒事,不用去醫務室。」
趙宏道:「還是該看看醫生,無緣無故的怎麼會暈倒?」
「我真沒事啊,」王越慌不擇口的來一句,「可能是平時擼太多,營養沒跟上。」
「我靠,」陶耀春被這話逗樂了,「趙學究,你就放他下來吧。這傢伙都會開玩笑了,肯定沒事。」
趙宏放下王越,勸道:「最好還是去看醫生,做個全身檢查。」
王越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才好,他現在全身充滿力氣,感覺自己能打死一頭牛,哪裡有半點虛弱的樣子。
在暈倒的瞬間,王越如同全身過電,汗毛和頭髮都豎起來。腦子裡出現各種記憶,是那種深刻記憶,就像翻書一樣,前世的各種細節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比如《單身情歌》這首歌,之前王越還只記得旋律和歌詞,但現在卻對編曲細節都了如指掌。
而金大俠那部《神鵰俠侶》,只要王越一仔細回憶,文字就如流水般淌出:「『越女採蓮秋水畔,窄袖輕羅,暗露雙金釧。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絲爭亂。雞尺溪頭風浪晚,霧重煙輕,不見來時伴。隱隱歌聲歸棹遠,離愁引著江南岸。』一陣輕柔婉轉的歌聲,飄在煙水蒙蒙的湖面上。歌聲發自一艘小船之中,船里五個少女和歌嘻笑,蕩舟採蓮……」
我靠,靠靠靠靠靠靠靠!!!
王越上輩子雖然沒看過幾部網路小說,但也知道自己是被餡餅砸中了,活脫脫的金手指啊。
不僅是找回了無數遺忘記憶,而且王越的身體似乎也有變化。他回宿舍悄悄撿起個空易拉罐,拇指和中指按住易拉罐上下兩端,用力一捏,直接就把那罐子給壓扁了。
三人怕他再出什麼事,都勸王越早點休息,可他躺床上就是睡不著,那金手指給他的衝擊太大了。
時間很快到了凌晨,陶耀春打著哈欠去廁所,對翻來覆去瞎折騰的王越說:「早點睡吧,明天早上還有課。」
「我用下你的電腦。」王越生龍活虎地爬起來。
「隨便你。」陶耀春回了一句,就跑浴室沖澡去了。
王越登錄自己的QQ,將兩首小樣發給編輯小輝,然後打開文檔開始寫小說。
而遠在魔都,一個長發青年接收到音頻文件,順手點開那首《單身情歌》,只聽到A1段就睡意全無,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凡是做音樂的,哪會不明白這首歌意味著什麼?
老子要發了!
馮家輝心中咆哮吶喊,王越是他聯繫簽約的,如果《單身情歌》大賣的話,他不僅有獎金提成,而且說不定還能升上一級。
把兩首小樣都聽完,馮家輝心潮澎湃,雙手顫抖著給主編打電話。
「喂,」主編遠征正在老婆身上折騰,不耐煩地接起電話,「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別來煩老子!掛了!」
「老大,你別這個時候掉鏈子啊!」馮家輝無語地再次打過去,電話一接通就連忙說,「老大別掛,先聽我把話說完。」
「講!」主編遠征憋著一肚子邪火沒處發。
馮家輝興奮地說:「老大,我剛才收到兩首歌,就是唱《流浪歌手的情人》那個歌手發過來的。」
「就這點小事?你特么明天打過來不行啊!」遠征聽了更來氣,一個小眾風格歌手而已,就算歌寫得再好,也不可能為公司賺大錢。
「不是,老大,唉,電話里說不清楚,」馮家輝急道,「你快打開電腦,我把歌曲小樣給你傳過來。」
遠征罵罵咧咧地從媳婦兒身上爬起來,跑去書房開電腦。
「誰啊,這大晚上的。」媳婦兒不滿地抱怨,那事兒做到興頭上被人打斷,她恨不得把打電話的人給掐死。
遠征光著身子坐到電腦前,他連內~褲都沒穿,只等著待會兒繼續造人。
打開QQ,遠征打字道:「什麼歌把你急成那樣?」
編輯小輝:「老大,你聽了就知道。特別是那首《單身情歌》,絕對適合推廣,流行度超高。」
遠征:「要是歌不怎麼樣,老子弄死你!」
編輯小輝:「我敢保證,你不會弄死我。」
如今還沒有光纖網路,遠征等了好幾分鐘,才終於把兩個音頻文件接收完畢。
拉出來點擊播放。
一遍,兩遍,三遍……
遠征反反覆復聽了十多遍,心情從煩躁變成狂喜。
一首商業歌曲,比的不是藝術性,而在於它的旋律和歌詞是否洗腦。
如果在街上找個普通路人,叫不出歌名,卻能隨口哼兩句歌詞,一首歌能做到這個地步,那才算商業上的成功。除了宣傳推廣要給力外,歌曲本身也必須具備流行度。
毫無疑問,《單身情歌》就擁有這種潛質。
遠征飛快地打字道:「小輝,快把那歌手的電話號碼給我。」
編輯小輝:「你親自談?」
「對,我親自跟他談,」遠征安慰道,「放心,功勞記在你頭上。」
馮家輝這才安心下來,將王越的電話號碼發給遠征。
遠征也顧不上是晚上,立即給王越打電話:「你好,請問是隔壁老王嗎?」
「你是?」王越怕打擾陶耀春休息,拿著電話走到廁所里。
遠征開門見山地說:「我是愛樂網主編遠征,你那首《單身情歌》版權還在吧?」
王越答道:「在啊,今晚發了個小樣給你們,就是想談簽約的事情。」
遠征忽悠道:「老王你放心,我們愛樂網做網路歌曲是全國最好的。合約你看沒看過?」
「看了,分成比例能不能再調高點?」王越問。
遠征說:「老王,你畢竟是個新人,我們做推廣要花很大功夫。不過你放心,由於你的作品質量很高,所以還是可以通融的。」
「詞曲加歌手分成,10%怎麼樣?」王越報了個價。
「10%太高了,」遠征為難道,「網路歌曲跟傳統唱片不一樣,如果要全面推廣,電視台、電台那邊的廣告費很高。3%還是可以的,這是非常高的價碼了。」
王越早在漢城時就打聽過,這個世界中國的唱片版稅分成,跟另一個時空的日本差不多。一張普通唱片的收入:54.5%左右歸唱片公司,30%歸終端銷售門店,9%歸音樂製作人,3.5%歸詞曲作者,1.5%歸出版社,0.5%歸音著協,歌手只能拿剩下的1%。
別看歌手版稅分得少,但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於商業演唱、廣告和代言。而且如果是超級大牌歌手,他們的唱片版稅還會提升,甚至可以達到5%,個別能夠分到7%、9%。
而網路歌曲不同,它不需要走出版社,也不需要終端門店,甚至沒有印刷和運輸費用,只不過推廣起來稍微困難,可一旦炒紅,唱片公司絕對財源滾滾。
因為主要是賣彩鈴收入,所以唱片公司之外的最大分利方是通訊公司,但也只有25%。少了那麼多分潤的中間機構,而且還降低了製作成本,歌手和詞曲作者的版稅自然得提高,10%雖然很多,但也不算太離譜。
王越惋惜道:「這樣啊,那我只能找別的公司合作了。抱歉,時間很晚了,我要睡覺,改天再聊。」
「唉,你別掛啊,價錢好商量。」遠征哭笑不得,沒見過這麼談合同的,剛說兩句就要掛電話。
王越說:「如果只是歌手分成,10%確實有點高,但我還是詞曲作者。」
遠征叫苦道:「10%太高了,這個價碼我根本做不了主,還得問上頭才行。」
王越問:「那多少你能做主?」
「最多4,」遠征苦口婆心地說,「老弟,你剛入行不知道。現在每天都有不計其數的歌手在網上發歌,想要出頭非常困難。我覺得你很有前途,所以才這麼晚了給你打電話,如果你真堅持10%,那咱們就沒什麼好說了。機會稍縱即逝,希望你能夠把握住。」
王越才不聽他繞,直接說道:「多少分成你能做主?低於9%沒得談。」
遠征見王越態度強硬,他是真的為難了。好歌可遇而不可求,特別是他們做網路歌曲的,只能撿傳統唱片公司的漏,遇到一首好歌絕對不能錯過。
萬一王越真的跑去和別家談,遠征連哭都哭不出來。但他的最高許可權只能開價5%,這根本和王越談不攏。
王越那邊死活不鬆口,不得已之下,遠征只能給上司打電話,最後反覆折騰了大半夜,終於把價錢談到8%。
雙方達成一致后,遠征心情暢快起來,他說道:「老王,我們需要對這首歌重新編曲錄製,你看什麼時候有空,飛來魔都一趟,順便把合約簽了。」
「魔都啊,」王越琢磨道,「我在香港上學沒時間,要不在這邊錄製吧。」
最難談的合同都搞定了,還在乎這點?
「那好,我們儘快派人過來,先簽了合約再說。」遠征心中已經把王越罵了一百遍啊一百遍,這大爺太難伺候了。
雙方約好了時間,遠征這才把電話掛掉,他發現自己居然沒穿衣服。
由於心情大爽,遠征回房撲到媳婦兒身上,想要把那事給辦完。媳婦兒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看看時間已經凌晨3點了,直接把他推開,罵道:「你有病啊,大半夜的發什麼瘋!」
PS:遠征老大,你點的龍套來了,請查收。
不要謝我,我是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