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唐伯虎自怨自艾
鳳陽,左府。
一個丫環一邊忙著打包,一邊嘟囔著:「小姐,您真要去金陵啊,就算要去也不能這樣急吧,怎麼也得出了正月才好動身呀。」
鳳陽一枝花左羚正端坐在梳妝台前,看著牆上況且給她畫的肖像畫,面露笑容,聽見丫環的牢騷話,不耐煩道:「要帶的東西太多,現在收拾也得一個月。要是出了正月再收拾就晚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要是不想跟我去金陵,可以留下。」
說話的丫環嚇得一哆嗦,忙道:「小姐,婢子不是這意思,就是擔心小姐一個人去那裡,怎麼能支起那麼多的店鋪啊?」
「用你咸操蘿蔔淡操心了,又不是我一個人,不還有管家跟著嗎,再者說了,那些店鋪本來都有管事的,我去了無非是管那麼幾個人。」
左羚真的用她母親遺留給她的家族份額,再加上她自己的那份,把左家在南京和蘇州一帶的店鋪交換過來,從此這就是她自己的產業了。
丫環不敢多嘴了,她是真心不想去,可是身不由己,小姐去哪兒,她就得跟到哪兒。在家族裡,小姐是家主的掌上明珠,是人人奉承的公主,她們也跟著享福,臉上也有光。可是一旦出門,大小事都得自己做,哪兒那麼容易啊。不要說小姐,家族裡的那些公子少爺也沒人願意出去掌管店鋪,都知道那是受累受苦還不討好的事,在家裡坐享尊榮不更好嗎?
此刻,左羚什麼話也聽不進去,父親和哥哥也不是勸她一遍兩遍了。她固執的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況且,你現在在幹嘛,怎麼樣了,有沒有想我?」
還幹嘛呢?況且此時正進家門,一個趔趄,差點被門檻絆倒,扶住門框后,四下看看,沒發現什麼,就在心裡暗暗罵道:他奶奶的,這是誰在咒我啊?
蘇州,西城。
一個大宅子里,兩個人正在俯身看著桌案上一個木製模型。模型的大門上刻著三個字:拙政園。
「我說征明,你還有什麼好主意,儘快獻出來吧,現在可是要定型了。」滿臉酒容倦態的唐伯虎愁眉苦臉道。
兩人主持設計這個園林建築也有差不多半年了,現在只是把畫出的圖紙體現在這個木製模型上,可是兩人天天看著還是覺得不滿意。
這只是一個縮微模型,最後還得建一個一比一的木頭模型,這樣才能動工興建。那時候沒有專門建築設計這個行業,更沒有電腦建模技術,想要修建這類複雜的園林建築非得先製作出模型不可。
話說新中國第一個核潛艇還是先造出木頭模型,然後才敢開工建造的。那都是多少年之後的事了,更遑論大明朝。
「我說伯虎兄,你不能整天就逼著我出主意吧,你把我抓來,自己既不動手也不動腦,只管喝酒畫畫了。」唐伯虎比周文賓大上幾歲,樣子卻老成多了。
文徵明,吳中四大才子之一,名頭不比唐伯虎小,其書法造詣最後更是高出唐伯虎一籌。況且對文徵明慕名已久,卻始終緣吝一面。
唐伯虎從夾袍里取出一把酒壺,喝了兩口,嘆息道:「我這兒心裡不是有事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心裡能有什麼事,不就是那個丫頭嗎?不是我說你,你天天這麼折磨自己,只是為了一個女人,值得嗎?」文徵明臉上露出不屑的神情。
「征明,你再敢這麼說一句,我跟你斷交。」唐伯虎騰地站起,兩眼圓睜,好像被人動了祖墳似的。
「好,不說就不說,我怕了你了。伯虎,我沒別的意思,只是為你不值,一個女孩子就是再美能美到哪兒去,家裡嫂子不也是美女嗎?」文徵明嘆口氣道。
「你不懂,秋香的美不是那種俗氣的美,根本就不是這個世間的美,她是天上的明月,是明月里的嫦娥,是我夢中的情人,此生得此一女足矣。」唐伯虎舉著酒壺,高蹈闊步,漫步起舞,神情無比陶醉。
文徵明差點噴了,還夢中情人,這都哪兒學來的詞兒啊。這好端端的人怎麼一用上情了,就變成傻子了,一代才子都變俗了,俗不可耐啊。
「對了,這事你還沒給我出過主意呢,趕緊幫我想想辦法啊,這就是我的命啊。」唐伯虎高蹈了一陣,過來揪著文徵明的衣襟不放手。
「你先鬆手好不好,這事我幫不了你,要真想得到那個丫頭的芳心,你得先打通她主子的路子,去找文賓啊。」文徵明連忙推託,他可不願意干這活,吃力不討好。
「文賓沒用,幫不上忙,絲絲那鬼丫頭根本不理我。原來我還能去她家找機會見見秋香,現在可倒好,她們兩個天天在況且那裡躲著。」唐伯虎泄氣道。
「別光知道喝酒,現在你的機會來了。」文徵明打趣道。
「你這話怎麼講?」唐伯虎立馬來了精神。
「聽說文賓和絲絲兩口子要開了個涮羊肉坊,這幾天就要開張,到時候你去賀禮,當然就能見到絲絲,也就能見到秋香了。」
「涮羊肉坊?那是什麼鬼東西?」唐伯虎疑惑道。
「聽說是羊肉的一種新鮮吃法,好像還是況且那傢伙發明的。我也是聽堂兄弟說的。」文徵明正色道。
「又是況且,最近怎麼耳朵里聽的都是這名字。」唐伯虎想到況且,就聯想到那次不愉快的拜訪,他當然不會認為自己有什麼失禮之處,況且太傲慢了,居然沒把吳中第一才子放在眼裡,他爹對我也還恭敬對待呢。
不過,不管怎麼說,但凡能見到秋香的場合,他當然一定是要去的,怎麼能不去呢?
雲絲絲開涮羊肉坊的事年前就已經籌備好了,這些事她只是說句話,自然有家裡管家去辦好,房子是現成的,店裡的桌椅、用具、火鍋什麼的,也都用了上好的材料趕製了出來。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等況且在衙門的事有個了結。絲絲心裡總算鬆了一口氣,涮羊肉是況且發明出來的,不要份額,也不能在他不能出家門時開張。
當文賓說了兩位都御史和練達寧的任免事項之後,第一時間撒出燙金請帖,邀請所有蘇州名流、商業巨子及親戚朋友,計劃搞一個轟動蘇州的隆重的開業典禮。
文賓和絲絲兩人親自送來請柬,邀請況且和石榴出席。
「兄弟,我這次可是要托你的福賺點錢了。哈哈。」文賓見面就笑道。
「我只是出了個主意,我看你還得托絲絲的福吧。對了,文傑呢?怎麼好久不見他人了?」況且沒把這事放在心裡,倒是惦記起文傑來。
「別提了,他還在家裡關禁閉呢,老爺發火了,這次說什麼也不心慈手軟了。文賓勸了半天也沒用。」絲絲笑道。
「他怎麼了,犯了什麼家規戒律了?」況且感到納悶,文傑不至於有什麼大逆不道的行為。
文賓嘆氣道:「他也是越學越回去了,年前老爺子讓他背千字文,這多簡單的事,他可倒好,一個千字文他背錯了二百多個字。倒是詩經、唐詩的背得挺熟的,天天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不就是什麼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這類的東西。老爺能不上火嗎?」
「這也不算什麼吧,千字文能認下來就行,何必死記硬背?會用才是真的。」況且替文傑抱怨道。
這千字文雖說是啟蒙教材,要說背真的是非常困難,他根本就沒有具體語意環境,整體也不是一篇文章,就是一千多個字硬組成一篇文章,別說上下句沒有關聯,有時一個單句也未必含義明確,有硬生生堆砌的感覺。這當然不是作者才氣不高,他是才氣太高了,讓任何人拿出一千個字,組成一篇文章,不許有任何相同的字出現,誰能做得到?那是渾然天成,不可複製之物。
想當初作者為了這一千個字,一頭黑髮一夜間熬成了白髮,腦力精力都枯竭了。
正因如此,背誦這篇文章難度太大了,不亞於背誦密電碼,而且根本沒有意義,你就是下場科考,也用不到千字文上的句子吧,雖說天地玄黃、宇宙洪荒什麼的挺有名的,但做文章最忌諱大家都熟悉的詞句,那叫爛俗。
千字文況且能倒背如流,那是他的記憶特殊,看過之後,終生不忘。如果沒有這份記憶力,他也未必能背下來。不過,他並不認為,背誦千字文有多大的意義。
「老爺子氣的也不是這個,這只是個由頭,老爺子氣的是他不知道在哪兒弄到一些淫詞艷賦,天天寫在紙上,也不知都要偷偷送給誰。老爺子截下一頁,上面寫著人約黃昏后。老爺子差點氣瘋了,這才關他禁閉,不背出千字文就不放他出來。」
「人約黃昏后?好呀!」況且忍不住笑了,難道文傑開竅了,開始要跟人約會了。
絲絲連忙道:「好什麼好?整天胡思亂想的,不走正道,你得幫幫他,讓他長點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