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不會喜歡她
男人坐到了剛剛她坐的位置上,居高臨下的看著地上發騷的女人,“我說,做人要知進退哦。”
女人還沒表演出來的眼淚,卡在眼睛裏流也不是不流也不是。
來人正是楚桀,此時的楚桀還哪有平日的紳士,尤其是看到剛剛這個騷女人都要把鹹豬手放到靳起身上了,他沒動手打她就不錯了!
“你現在再不自己爬起來走,那我隻能找人把你打橫抬出去了。”
此時的楚桀,竟讓女人覺得他是一個撒旦!
狼狽的吞口水,女人趕緊爬起身來急匆匆的離開。
說好的扭到腳呢?
楚桀其實是救了這個女人。
他剛剛趕到正好遇到靳起被騷擾,他分明看的出來,靳起已經抬腳打算把身邊的女人踹開了。
沒好氣的笑了笑,楚桀這才看向身邊的靳起,“我說,你要喝酒一定要來這種亂七八糟的地方嗎?”
和靳起認識多年,楚桀當然知道靳起不是逛夜店的人,事情大大的不對啊!
靳起不理他,繼續喝著酒。
“那我來猜猜,你這幾天陰陽怪氣的,是因為嫂子?”楚桀右手撐著自己的腦袋,一副好笑看戲的模樣看著靳起。
果然,聽到楚桀提到某個人,靳起的喝酒的動作僵硬了那麽一下,楚桀確實明明白白的看到了。
楚桀一副發現新大陸的表情,“不會吧,真的因為她?”
靳起不吭聲。
“我說,你這一臉不爽都幾天啦,有什麽不爽自己跟人家說啊,自己一個人喝酒算啥呢?還是不是男人了。”
回答他的,是靳起送來的拳頭。
所幸,靳起大概喝多了,速度慢下了很多,楚桀輕輕鬆鬆接住。
剛想炫耀吐槽幾句,沒想到靳起還有後招。
楚桀被靳起一腳踹在椅子上,楚桀以跟剛剛那個女人一樣的姿勢摔在了地上。
周圍的人都以為楚桀要發飆了,畢竟剛剛他對女人的態度可不是是什麽善茬。誰知道,他竟然隻是摸摸自己的屁股就站了起來,嘴裏嘀咕著“靠啊欺負我算啥呀”。
然後又一臉沒事的坐回了椅子上。
“陰險!”最後,楚桀大聲的喊了一句,又朝著酒保點了一杯威士忌。
“有什麽話,就直接跟人家說,你不說人家怎麽會明白呢?”喝了幾口,楚桀抑製不住自己的多嘴,“你是不是喜歡上嫂子了啊?”
靳起和沈呈呈的婚姻,別人或許不清楚,楚桀卻是知道的。
沈呈呈莫名其妙的跟靳起求婚,靳起莫名其妙的答應了,然後兩人就領證了。
連一個婚禮都沒有。
沈呈呈為什麽求婚楚桀不知道,靳起會為什麽答應呢?
本來楚桀以為,靳起喜歡沈呈呈。
隻是後麵他發現,好像也不是喜歡啊。靳起對沈呈呈,也沒什麽特別的。
不過沈呈呈也有夠自立的,是一個很鮮明的獨立女性,她從不像別的女人一樣撒嬌柔弱,甚至有時候楚桀都覺得對方是個漢子!
可以獨立完成所有事情的女漢子!
不過她能靠自己打拚出今天自己擁有的一切,也早就證明她不是一般的女人。
畢竟楚桀沒法想象靳起去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大家閨秀,然後去哄她照顧她……
開什麽玩笑!靳起要是會哄人,他就不是靳起了!
“我不會喜歡她。”靳起把剩下四分之一酒精的酒杯擱在桌上,終於開口了。
“我知道,你娶她不就是為了楚夫人嘛。”楚桀歎了口氣,靳家內部的矛盾,他怎麽會不知道。
自從靳起成年,楚夫人就一直以各種方式往靳起身邊送女人,以求把靳起牢牢綁在自己手裏,誰知道靳起像個性冷淡一樣,從來不接受這些女人,楚夫人卻從未放棄。
興許是厭煩了,剛好沈呈呈提出求婚,靳起看中沈呈呈的獨立堅強,相信她能抗住楚夫人的手段,就答應了她的求婚。
喜歡是什麽東西?能創造利潤?能獲得價值?
什麽利用價值都沒有的東西,他靳起不需要。
說到底,他們隻是互相利用而已。
沈呈呈利用靳起,得到她想得到的東西;靳起利用沈呈呈,擺脫楚夫人給他安排的女人。
即使楚夫人對她有什麽動作,憑沈呈呈的能力也能更好地化解——就這一點,比那些大家閨秀強。
沒錯,就是如此簡單而已。
其實靳起和沈呈呈在一起,楚桀還是有那麽點意外的。
楚桀以為,再怎麽著,靳起未來的夫人,肯定要有顯赫的家世,商業聯姻對靳起來說才是需要的。
畢竟靳起是個商人,還是個地道的商人。在商言商,商業聯姻對他來說才是百利,對於隻會追求商業利潤與價值的靳起,這才是第一選擇。
憑他的條件,要迅速的找到一個合適的對象結婚,毫無難度。
然而,他娶了沈呈呈。
還是閃婚的。
論家世,沈呈呈毫無背景,白手起家,對於普通人來說她的公司可以說是不錯了,可是放在偌大的靳氏來說,毫無重量;
論美貌,沈呈呈隻能說是中等偏上,顏值不出眾,既沒有大家閨秀的婉約,也沒有令人驚豔的美貌;
論身材,沈呈呈前也不是很凸後也不怎麽翹,弱不經風的瘦弱,體質還很差,更不說還有先天性心髒病,等於帶著一個炸彈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炸;
論性格,這估計是沈呈呈唯一拿得出手的了,上得了廳堂,下不下得了廚房楚桀就不知道了,靳家也不至於要她去做飯,反正就性格而言,就和雜草一般堅韌,給個讚;
論手段心機,沒有人可以不依靠任何人白手起家,更何況是一個女人,說沈呈呈心如白紙那是癡人說夢,沈呈呈的手段肯定不少也不差。不過,一個女人被判定心機重有手段是什麽好事嗎?
完了完了,怎麽總結了一下,沈呈呈擁有的,好像都不是什麽好玩意。
算了,還是不想了,越想越想不通,還不如問主人公來的直接。
“靳起,說實話,為什麽是沈呈呈啊?”
“順眼。”至少不算醜。
“……還有呢?”
“打不死的小強。”夠堅韌,抗打擊能力強。
“還有呢?”
“沒了。”
楚桀默,不由得腹誹:大哥,你這是娶媳婦嘛!
有人像你這樣娶媳婦的嘛!
這就交朋友的標準而已好哇?
算了,靳起大大這輩子也沒幾個朋友。不能怪他不懂。
靳起這個人,說得好聽是潔身自好,難聽點就是龜毛。先不說女性朋友為零,男性朋友也沒有。
楚桀是唯一一個能愈戰愈勇終於得到靳起“青睞”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