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遠行之----明代傳說(九十九)
如地理設置,記蘭州於成化十三年九月復為州,而實錄則記在成化十四年四月復縣為州。成都府南江,《明史》作正德十一年置,《大明會典》卷十六記為九年添設。如太僕寺之設置,《兵志》中記為設四十牧監。《職官志》、《大明會典》均作「十四牧監」。《兵志》中之 「四十牧監」,系承襲《明史稿》中之誤。北畿計丁養馬,始行於永樂十三年十二月,實錄中有記。《明史·兵志》記作十二年,恐為誤以月作年,未經核訂之故。
《明史·藝文志》史論頗為推崇,然其中失誤之處亦不少,前舉所錄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四十卷,乃宋人之作,誤入志中。再如所著錄陳仁錫《周禮句解》六卷,據考體例文字多剽竊猥雜,系坊賈託名,而非出陳仁錫之手。修志人似未睹原書而錄。顧起元《說略》亦同此,《藝文志》作六十卷,而顧起元自序記,全書只三十卷,志中誤記六十。再如《藝文志》中著錄楊慎《墨池瑣錄》1 卷、《書品》1 卷、《斷碑集》4 卷,而遺漏《畫品》1 卷,估計也是成篇時未及仔細訂正之故。
其述史不一之處,尚有表、傳之不合。如吳悼王允熥之死,卷一○三《諸王世表》作永樂十三年卒。卷一一八《吳王允熥傳》則作「永樂十五年卒」。《宰輔年表》汪廣洋,洪武三年左丞。而《汪廣洋傳》則誤記為右丞。李賢天順元年為吏部右侍郎,則當依《李賢傳》為左侍郎。又有志、傳不合之處,如《徐光啟傳》記所進《日躔歷指》一卷,《藝文志》作四卷;《通率表》一卷,《藝文志》作二卷。均不合。
此類小疵,不勝枚舉。以《明史》三百卷之多,雖經修纂日久,難免有失誤之處,眾人成書,或有顧及不到,在所難免。而《明史》中真正失漏之處不僅在此,而在其有意隱蔽史實。
清初修《明史》,所以有須隱沒之事實,即在於清與明本身之關係。其所隱沒者有二:一是隱沒清末建國前曾臣於明;二是隱沒清入關后南明諸朝廷存在之事實。
清朝的發祥,大概與明朝的建立同時。清以肇祖為追尊入太廟之始。肇祖即童猛哥帖木兒。先襲職為元朝萬戶,后歸明朝,授建州左衛指揮,升至都督。清稱都督孟特穆,追尊肇祖。
1 趙翼:《廿二史札記》。
據《明太宗實錄》所記,明永樂間即有關猛哥帖木兒之記錄。近代清史專家孟森(心史)先生曾對清之世系作有考訂:「清之初系,為明之建州左衛。始授左衛職之猛哥帖木兒,又因其姑姊妹中,有入明宮為妃嬪者,因內寵之故,至升都督職銜,清實錄謂之都督孟特穆。」1建州女真於明代入朝進見、上貢、襲替、改授及與周邊之關係活動甚多,但此均清朝發祥後為明朝之臣的明證,為清廷所諱,因此在《明史》中不但不許見建州女真,而且凡是 「女真」皆在所諱,「於是女真之服而撫字,叛而征討,累朝之恩威,諸臣之功過,所繫於女真者,一切削除之」。1自古以來,凡於易代之際,以後代修前代之史,關係到新朝與舊朝之處,難免沒有曲筆。但是一般來說,大都相涉年代不多,其掩飾之處,讀史者也能意會其中緣故,從未有如明朝與清朝這樣關係始終,「一隱沒而遂及一代史之全部」者。
凡明朝文武諸臣,曾為督撫鎮巡等官者,皆削其在遼之事迹。如王翱、李秉、趙輔、彭誼、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傳,但其於建州有撫治或征討之績處,《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間有一二語涉及,則不指明為何部落,以何原因啟釁,其史實真相,無從觀看。再如馬文升,以撫安東夷,自著專書記其事,名《撫安東夷記》,書中主要記述成化時女真狀況及其與明朝之關係,尤對海西女真多有記述。《明史》卷一八二《馬文升傳》亦記其「凡三至遼」之事迹,然讀之卻並不知其為建州女真之事,文詞隱晦,只略述其曾於遼事有功而已。宦官汪直,與馬文升不合,欲建功遼事,但其傳中亦不作明述。據諸史家考證,《明史》中諱記女真之事,亦有疏忽之處,如《憲宗紀》及《汪直傳》中,有伏當伽一名。伏當伽為其時建州女真一首領名,史官不知伏當伽為何部酋領,漏出其名,反彰其曲筆掩飾之實。
凡是明朝人中所長而必書之事在於建州者,則《明史》中削其人而不為立傳。如顧養謙、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動不可離遼東及建州之事,《明史》中遂無傳。又如登萊巡撫袁可立、東江總兵毛文龍所關明清(金)遼海戰事尤重,《明史》均不為立傳。此外亦有明顯刪掉者。如卷二五七《王洽傳》記:「宣大總督王象乾與大同巡撫張宗衡爭插漢款戰事,..洽及諸執政並主象乾策,定款議。詳見《象乾、宗衡傳》。」然《明史》無《象乾傳》、《宗衡傳》。《王象乾傳》,萬斯同所訂《明史》列傳中原有傳,在卷三四八,王鴻緒《明史稿》亦有,在卷二二八。《張宗衡傳》則分見兩書卷三六四及卷二四一。顯然為《明史》定稿時所刪。
明初於黑龍江下游設奴兒干都司之事,《明史·地理志》中漏而不述,只見於《兵志》,稱:「洪武、永樂間邊外歸附者,官其長,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賜以敕書印記,設都司衛所。」下列:「都司一(奴兒干都司)」,再列衛三百八十四。所謂「邊外歸附者」,即女真1各部。至於蒙古、西番,則均直書其名。
1孟森:《明史講義》第一章。
《明史》中另一掩飾之處,則為南明諸帝。自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農民軍克北京,隨後清軍入關,明朝即亡。幾乎與清軍入北京同時,南京建立弘光朝廷,此後又有隆武朝、紹武朝、永曆朝及魯王監國。永曆帝朱由榔於康熙元年(1662)為吳三桂所殺,或以為此系明亡之時。而孟森先生作《明史》末述《南明之顛沛》,最後有云:「十一月辛卯(十六日),魯王殂於台灣,明亡,時為清康熙三年(1664)。」則此距崇禎之亡,又二十年矣。此二十年南明之史,《明史》亦予隱諱,不承認其帝號,而將其事記述於諸王傳中,以示其仍為諸王而非帝統。
說到清初修史之諱,順便可以略述清初之文字獄。清初著名文字獄,一為庄氏史案,罹禍者至七十餘人,死者剖棺銼屍,生者延頸就戮,妻孥極邊充軍為奴。而觀其原書,涉及清室並未有過分訕謗之語,惟於清兵入關之事,直書為「夷氛」、「夷寇」,於「奴酋(努兒哈赤)」名號,跡未加避諱。而於李成梁傳中,稱努爾哈赤為成梁所豢養:「已而並殺教場及他矢於阿台城下。他矢子即清太祖也,以幼得不死,留置帳下。」此為清廷所最忌諱之事,庄氏及諸修史之人因遭大禍。此為涉及清入關前史事之文字獄。涉及南明諸帝的著名文字獄有戴名世《南山集》獄。戴名世,字田有,號褐夫,別號憂庵。清康熙間進士,官編修。留心有明一代史事,網羅散佚,走訪明季遺老,考求遺事。著《南山集》,用南明永曆年號,以存明朝統緒,為左都御史趙申喬所劾,論斬。凡為《南山集》作序者,如方苞等人,均獲株連,達數十人之多。此則為清初又一文字獄大案。由此可知清廷這兩大避諱是觸及不得的。史官豈敢冒殺身之禍而必書其實?即使有此董狐之風,以清初文禁之嚴,又豈能留隻字於官修史書之中?隱諱史實固然是《明史》一大缺失,又是必然結果。
謝國楨於明清史籍所知博深,其評論《明史》缺失,共列五點,除「毀滅不利清廷之史實」外,尚有四大點:一是於明初事實記載不翔實。因清廷諱言明朝驅逐蒙古於漠北,亦猶如諱言建州女真於東北臣於明。又因史官為明末降清人士,對明初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盡略而不願詳記。二是記建文之事,諱言建文出亡,主張焚於火,以示亡國之君無生之理。此亦出清廷之需。三是除李自成、張獻忠起義外,其餘農民起義,均只見於有關官員列傳之中,且極盡歪曲之能事。四是《明史》出於東南文人之手,於江浙文人尤其是東林黨人多立佳傳。自明嘉靖以後,內閣柄政大臣,多為東南縉紳所操持,一脈相承,當時謂之「傳衣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