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判決
美國隊長:「你別血口噴人,我可不是那種為了完成任務即使濫殺無辜也毫不在意的人,跟她不一樣。」——將矛頭指向戴莉
戴莉:「我濫殺無辜?我承認我殺的人的確很多,但這是出於統治者的責任和義務,殺的也都是些違法『亂』紀、陰謀叛『亂』的罪人,是工作需要。我可以告訴你,除了在戰場上,我根本沒有殺過一個無罪之人。」——義正言辭
美國隊長:「哈哈哈哈,真是高論,你殺人還殺出道理來了。」
戴莉:「統治者就是依靠殺人等暴力手段來維護社會穩定,其本質從古至今都沒有變過,你要是想否定就請舉出反例。」
美國隊長:「這根本就是你的巧言飾詞,你是總督,想要抓人編個理由、罪名就去抓了,就像之前憑藉虛假預言讓我們去抓海螺村村民一樣。」
戴莉:「我那也是奉命執行父親大人的計劃(撇清責任),雖然的確是不光彩的陰謀,但從結果來看卻一個都沒有抓錯。你也都聽見、看見了,他們之前人人都知道【傳訊紅水】的存在,卻沒有一個人決心充當良民向總督府告密,連審查的時候都守口如瓶,比那些良民們差多了;在我救出他們之後恩將仇報,拿起武器妄圖推翻總督府的統治,跟那個背叛我的小人一樣都是不可饒恕的罪人。」
美國隊長:「那你想怎麼處置這些叛徒?你可是總督啊,這可是你的責任。」
戴莉:「當然是。。。」
高登:「當然是區別對待了。」——趕緊搶過話頭
戴莉:「。。。你什麼意思?」——耳語,怒瞪高登
高登:「你還沒發覺嗎?他這是在拖延時間。」——小聲
我(畫外音):「是在拖延時間?原來如此,我說這美國隊長怎麼會樂意與高登和戴莉打嘴炮(吵架、抬杠的意思,別想歪了),斗的不亦樂乎,是在等待局勢發生變化。不過是什麼變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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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莉:「他們打著等我刺激那些賤民,使之暴動之後趁『亂』逃跑的打算?」——小聲
高登:「是有這種可能,你原先打算怎麼處置海螺村的村民們?」——耳語
戴莉:「全部判處死刑、沒收全部財產,砍頭之後把首級掛在巨鱗城城門上示眾。」——小聲
高登:「不可以,這種判決肯定會『逼』反他們,會使局面變得更加複雜、不可掌控。」——耳語
戴莉:「會使局面變得更加複雜、不可掌控?你以為現在我還能掌控得了嗎?在那個小人背叛我后正規軍的指揮權已經不在我手裡,我如果不激起民變的話,情況是不可能有任何好轉的。其實我跟美國隊長一樣,都希望打破目前對峙的僵局。」——小聲
高登:「你打著趁『亂』殺掉代理總督,奪回指揮權的主意?」——耳語
戴莉:「是啊,除此以外別無他法了。」——小聲
高登:「不行啊,現場的正規軍只聽從代理總督的命令,你直接出手殺掉他的話是很難服眾的。而且他還是阿瑞斯的新寵、紅人,而你卻被阿瑞斯防範、流放出島,所以你就算殺了他,正規軍里的軍官、士兵們也可能不敢聽從你的指揮,怕你藉機造反啊。」——耳語
戴莉:「我明白你的顧慮和擔憂,但我還有其它選擇嗎?反正是沒轍了,只能死馬當活馬醫、賭一賭了。」——小聲
高登:「別急著賭啊,我這裡有穩贏的計策,能夠讓敵方——嚎叫突擊隊隊員出手殺掉代理總督,這樣你就不會做出違背阿瑞斯的舉動。代理總督因公殉職后,你就是現場擁有最高官階的人,你可以名正言順的奪回正規軍的指揮權。」——耳語
我(畫外音):「嚎叫突擊隊隊員會出手殺掉代理總督?怎麼可能,他可是他們的肉票、護身符啊,在現在的情況下保護他都嫌來不及,怎麼會主動殺掉,還是說老傢伙在嚎叫突擊隊里有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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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莉:「你真能做到不用我們親自出手就可以殺掉那個小人?」——小聲
高登:「千真萬確,但此計有個前提條件,需要你來滿足,不然一切都是扯淡。」——耳語
戴莉:「快說,什麼前提條件?」——小聲催促
高登:「把海螺村的村民們判決改為流刑,流放他們,將他們驅除出天堂島。」——耳語
戴莉:「驅除出天堂島?那不是跟殺了他們沒兩樣嘛。他們的財產都被總督府沒收了,離開了天堂島沒有了同族的接濟怎麼生存,除非外面有人。。。之後你的人就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幫他們就落戶在你們神盾控制的無人島上,將來好為你出力是嗎?你打得好算計。」——小聲
高登:「你怎麼會這麼想?」——意外狀
戴莉:「怎麼不會這麼想,你不是在路上誇他們的能力十分珍貴、具有軍事價值,垂涎他們的能力很久了嗎?之前還瞞著我這些雇傭兵的真實身份,一直在算計我。」——惱怒
高登:「的確,我是垂涎他們的能力不假,但我讓你這麼做不光是為了做趁火打劫的事,也是為了儘快驅散人群,打破現在雙方相互對峙的僵局,之後我的計策才不會被正規軍的軍官、士兵們看破,你才可以順理成章的取回指揮權。我勸你不要與我賭氣不答應,還是滿足我的這個前提條件,這對於你我來說都是智慧、雙贏的選擇。」——勸誘
戴莉:「。。。好吧。」——點頭同意
美國隊長:「喂!你們倆嘀嘀咕咕起來有完沒完了!快告訴大家你想怎麼處置這些叛徒?」——大喊
戴莉:「當然是區別對待,海螺村的村民們雖然背叛了我的期待,做出了妄圖推翻總督府的舉動,是叛『亂』無疑,但起因是被你們這些間諜故意迫害、『逼』反的,有其客觀理由,所以我判決對他們處以流行,驅逐出天堂島,永遠不可以再回來。而現場跟他們一起被間諜鼓動作『亂』的群眾,我念其不明真相,決定網開一面不予追究,不過前提條件是二十分鐘內全部自行散去,二十分鐘之後還留在中心廣場上的人就另有處罰。至於你們這些間諜的護身符、保護傘,當然是要處以極刑,畢竟他為了保住自己的狗命不顧一切,已經把總督府的臉和我父親阿瑞斯的臉都丟光了。」——正氣凜然狀
我(畫外音):「真是個客觀、公正、無私的判決,只是我早就知道你的真面目了,你也就只能騙騙那些不明真相的群眾而已,騙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