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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夕陽的無奈

  齊東陽與汪洪泉如此糾纏不清,於是就出現了汪洋修看到的一幕:齊東陽阻攔汪洪泉離開。


  直到汪洋修突然打來電話說自己在小區門口等父親出來時,齊東陽在一旁聽著兩個人的電話有點兒發懵,他也怕把事情搞得無法收場,但偏執的性格又促使他不依不饒地糾纏,執著於汪洪泉與宮艷萍為什麼還不登記結婚的問題,並阻攔汪洪泉離開房間。宮艷萍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更不想把兒子牽扯進去,所以就用力拉開兒子讓汪洪泉離開。


  其實,宮艷萍見到汪洪泉的那一刻內心還抱有一絲希望,知道汪洪泉對她還是有情有義的,不然就不會來幫她了。


  汪洋修了解了事情的全部過程,也明白父親的想法,於是說道:「爸,您放心,我一定會把這件事兒處理好。齊東陽性格有缺陷,需要及時引導糾正,不然他沒有希望找到理想中的工作。」


  汪洪泉對於女兒的理解和包容很感動:「嗯,那個孩子太固執,那個單位肯要那種性格的人呀!」


  汪洋修約何建翔下班到家裡來一趟說有事商量。


  何建翔同意為齊東陽做心理疏導,汪洋修說她負責全部費用。何建翔說齊東陽沒有工作,他願意免費提供服務。


  齊東陽開始很有抵觸情緒,不願意接受心理疏導,在何建翔的一再開導下才勉強同意試試。


  最近,汪洪泉似乎是走了桃花運,不斷有老鄰居給他介紹對象,汪洪泉的心情也是空前大好,走路都帶著春風。


  汪洋修看見老父親每天健康快樂的生活感覺很欣慰,只要老父親願意再婚她就一定支持。


  樓下超市的老闆娘是一個熱心腸,她見汪洪泉老實厚道,家裡條件也不錯,就主動給他介紹了一個單身女人。此女離婚,有一個兒子在國外工作而且掙年薪,家裡沒有什麼負擔。汪洪泉聽了女方的條件后感覺挺合適,就同意見面了。


  見了面之後,汪洪泉感覺更合適。這個單身女人叫邱芳瓊,今年五十一歲。雖然這個年齡女人的臉上不可避免地烙有生活印記,眼角的魚尾紋和鼻翼兩側的法令紋都清晰可見,但在汪洪泉眼裡簡直就是個美人兒。


  邱芳瓊也看好了汪洪泉,兩個人很有點兒一見鍾情的意思。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汪洪泉更加喜歡這個風情萬種的女人了,因有前車之鑒,汪洪泉這次把握的很好,雖然兩人感情很好但始終沒有越界。


  人有時就是很怪,汪洪泉的適度把握反而引起邱芳瓊的猜疑,她很懷疑汪洪泉的誠意,感覺汪洪泉對她不是很滿意。


  汪洪泉說不如我們結婚吧,這樣就可以每天生活在一起了。邱芳瓊的回答著實給他震到了:「我只能和你同居不能登記結婚。」


  「我有什麼地方讓你不滿意?是因為我蹲過大牢嗎?」汪洪泉問。


  「不是,我不介意你的過去,我只是不想結婚。」


  「那為什麼還和我談感情?」


  「談感情就一定要結婚嗎?現在老年人很時興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少了很多麻煩不是很好嘛。」


  「可那樣終究還是不合法的,如果打算長期生活在一起還是應該辦個手續,你說是不?」


  自從汪洪泉提出兩個人結婚的建議之後,邱芳瓊就人間蒸發了,打電話不接,微信刪除。汪洪泉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無奈之下他只好去找介紹人超市老闆娘孔小青。


  孔小青找到邱芳瓊問明情況後方解開汪洪泉心中的疑惑。


  邱芳瓊確實是因為汪洪泉提出結婚的建議才『失蹤』的。她不願意登記結婚,原因是她的經濟條件比較優越。在她名下有好幾處房產,兒子又經常給她匯歐元,她退休之後還有足夠的養老金和各種保險。她是擔心自己的經濟條件太好,如果登記結婚,將來的財產歸屬會分不清楚,說白了,就是怕汪洪泉佔了便宜,自己吃虧。即便是辦理婚前公證,婚後的錢財也還是問題,汪洪泉是沒有養老金的,全靠女兒養老,雖說女兒公司很有名望,汪洪泉不缺吃不缺穿,手裡也有足夠的零用錢,但她心裡還是不踏實。


  憑邱芳瓊的條件蠻可以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她也曾經接觸過不少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男士,但都因為她『只戀愛不結婚』的自保策略而告吹。


  孔小青說:「汪大哥你別著急,我明天給你介紹一個更好的哈。」


  如果你從來沒吃過豬肉,看見滿街的肥豬跑你也不會饞。自從汪洪泉和宮艷萍好過之後,壓抑已久的情感和男人的慾望又重新被點燃。原本打算下半輩子陪著女兒直到終老的汪洪泉又看到了生活的新希望。


  孔小青說話還真算數,沒過幾天就又給汪洪泉介紹了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才四十多歲,人長得也說得過去,在飯店打工,離婚帶一個女孩兒。


  聽起來條件不是太好,但礙於面子,汪洪泉還是同意見一面。


  這個女人很健談,和安靜的汪洪泉在一起能起到互補的作用。


  「我叫王歡,歡樂的歡。我們都是成年人,最好別浪費時間,別兜圈子,爽快點兒直奔主題,千萬別一扁擔壓不出來一個屁。」


  「你想知道什麼我都會如實告訴你。」汪洪泉說。


  「你沒有退休金我知道,你女兒能保證每個月按時給我們生活費用就行。另外,我在飯店打工每個月還能開兩千多塊錢,我得養我女兒,我女兒今年剛考上大學,每個月我得給她寄一千八百元生活費。還有,你現在住的房子是誰的名字?」王歡說。


  「我女兒的房子,是我女兒的名字。」


  「哦,如果我們兩個結婚了,能不能改成我們兩個的名字?這樣我才有安全感。」


  「這個.……我得和我女兒商量,我做不了主。」


  「那好,你回去和你女兒商量好了告訴我一聲,如果可以改成咱倆的名字,咱倆就可以繼續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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