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單相思17,那年情動:歡歡,讓我做你的
477,單相思17,那年情動:歡歡,讓我做你的男朋友可好
靳長寧的房間,很男性化,蕭璟歡以前來過,簡單的很。
最大的特點是,他有一個擺滿了花花草草的陽台,面積頗大,就設在卧室落地窗外。
春秋季,睡在床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滿眼的鮮花,非常的賞心悅目……而他閑來沒事,就愛擺弄這些花花草草。這個習慣,想來是受姥姥的影響才養成的。
房間和衣帽間連成一氣,而讓這間卧室顯得有點大。不過中間做了一道麻沙玻璃拉門,兩間房間既能合而為一,又能各自成為一個獨立的空間。
蕭璟歡把舊床單換了,塞進了洗衣機,鋪上了新的,看著那花紋美美的,她的心情也跟著美美的了,那些不快的情緒消散了不少。
關上門,她去給花草澆水,有幾盆菊花開了,一陣陣淡淡的香氣飄進卧室。
完事後,她躺在床上,看著這個環境,有點陌生,又有點熟悉,空氣里貌似還沾著一些從小習慣了的味道,心思漸漸就沉靜了下來,不知不覺睡著了。
門,輕輕開了,靳長寧悄悄走了進來,看著她大喇喇的躺在床上,睡得香,不覺莞然而笑,心底有一份柔情在一點一點的蔓延開來,腦海似有一些陳封的記憶在翻出來。
*
璟歡十六歲那年,靳長寧二十三歲,大學初畢業,在靳哥這邊實習剛好滿一年,並拿到了律師執照。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來香港辦事,回了一趟蕭家,想請蕭伯伯幫忙引見一個人,就跟著蕭伯伯去了一個酒會。
其實,他不是一個喜歡應酬的人,繁忙的工作之餘,最喜歡做的事是,侍弄花草,練練沙包,又或是去賽賽車,攀攀岩,蹦蹦極……不過常常是獨立成行,但是有些社會交際,作為一個男人,是必須要去面對的。
那天,他一身文質彬彬的出現在宴會上,便引來了不少人的側目。
因為什麼?
一,他長得挺好看。
以前,璟歡老說他戴著一副老土眼鏡,難看死。
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過自己的長相,在進行了諸多對比之後,他自認不是很差。甚至為了讓她改觀,而去買了隱形眼鏡。
雖然戴著,讓他覺得不太適應,可他還是作了改變。
也因為戴了隱形眼鏡,大學中,常有學姐學妹來示愛,害他好不困擾。
「對不起,我要勤工儉學,沒時間談戀愛。」
他總用這一招來擋走那些圍著他嗡嗡作響的美女蒼蠅們。
結果並不理想,他勤工儉學的地方,總會出現一些同校或是別校的小姑娘,或是用手機匆匆拍他,或是用愛慕的眼神悄悄膜拜他——那會兒,他已經開始展露頭角,優秀的天份,一點一點被挖掘了出來。
有些小姑娘還會買通貪財貪吃的小跟班蕭璟歡來遞情書。
因為他去打工,璟歡覺得無聊,也會跟著。
沒辦法,蕭家太冷清,蕭伯伯又那麼忙,所以那幾年大學生活,都是他在帶著璟歡。
對於淘氣的璟歡四處給他拉紅線,他甚是頭疼。可他又捨不得凶她。
為此,他一連換了好幾份工作,並且還特意編了一個理由:
「歡歡,我有女朋友,她出國了。以後不要再幫別人瞎遞情書了……」
如此這般,他和她說了一番大道理之後,她才算打消了將他推銷出去的想法。
之後,他因為好奇曾問她:「喂,我說,歡歡,為什麼你這麼熱衷幫我牽紅線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後,一直沒再碰感情,我怎麼沒見你替他著急,盡替我在那邊瞎琢磨了?」
那丫頭是怎麼回答的?
「我哥那人,比狐狸還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說了,憑他那長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們就能自覺自愿排個轉彎長隊的。需要我~操什麼心。
「你不一樣,你從小就是問題孩子。木成這樣,又不善和人交流的,比較不好討老婆。所以,我覺得,我該幫著你一點。結果呢,你還不領情。算了……不管你了……唉,真是有點想不通啊,你這麼木,怎麼還會有人喜歡啊……」
面對這樣一個評價,他甚於無語。
是,他承認,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較喜歡微笑待人;比如,他賽車非常的牛;比如,他的電腦技術挺高端……
好吧,那丫頭,從來不關心這些的。
而這一天的酒會上,他的高顏值,再次吸引了一些年輕女子的目光。
二,他跟在蕭至東身邊,經蕭至東那麼一介紹,他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也立刻變得金光閃閃了。
這一天,他成功認識了想要認識的人,並約定了後會之期,然後呢,正打算撤退,卻看到宴會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紹了上來。才知道這天還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歲生日。而在這位小姐身後則跟著兩個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個,正是他那很久不見的璟歡妹妹。
這一天,璟歡穿了一件淺蘭色小禮服,V領,無袖,不規則的裙擺跟著她的走動而飄起優美的弧角,短髮,青春洋溢的小小臉孔,飛揚著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個誤闖人間的精靈,提著裙擺,和朋友在酒會上輕快的走著,無敵的笑臉,無論到哪,都能引來賓客的***動。
她的美,甚至於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發現,蕭家養在深閨的女兒,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這一天,他終於正視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家裡那個小小壞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覺當中,長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發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煥發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裡看著,時蕭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離開,歡歡看到他后,沖他眨眨眼,示意他別認她。
這丫頭雖出身富貴,但平時與人交往,甚是低調。
她衣櫥里多的是名牌,不過,在學校,她多半穿平價衣服,也不會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說,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僅僅只是一件尋常的小禮服,並不昂貴。
她常常花錢似流水,又常常裝窮。
這一天,璟歡那俏皮的模樣,流露著几絲少女的甜美,以及小女人的靈動,深深的驚到了他。
那顆從來沒被異性吸引過的心臟,因為她那一瞬間的美麗,而狂跳不止,四周的一切聲音都遠去了。
那一刻,他的眼裡只有她。
沒有認,但他留了下來。無他,他聽到了一些對話:某幾個紈絝子弟似想打她的主意,留下自是為了給她保駕護航。
後來是璟歡主動上前和他說話,卻還是為了幫別人牽紅線:「長寧哥,酒會主人家那位姐姐想和你跳個舞。你是男生,要不你去邀個舞吧!」
「不好!」
他滿口拒絕了。
「為什麼不好?」
她挺不滿的。
「不想和陌生人跳。」
那時,在他活了二十三年的人生當中,只和三個女人跳過舞:奶奶,靳姨,還有小璟歡。
「一回生兩回熟吧……我都聽說了,我爸他們都在暗中給你物色相親對象了。與其被逼著相親。不如自由戀愛啊!」
「我說了,我心裡有喜歡的女孩子。你少給我招惹是非。」
「可你那心上人不是已經出國了嗎?而且還嫁人了,你還惦記著那人幹什麼?瞧瞧啊,眼前這位長得這麼好看,對你有意思,家世又好,你就沒半點想法?」
「沒有。」
「哎,你好掃興。」
「這是原則。」
「這是木訥。」
後來,她沒有勉強他。
宴會散場后,璟歡和她的同學準備回大學宿舍,她們才出酒店大門,就被兩個公子哥給攔住了。
為毛,泡妹子唄!
人家想要電話號碼。
璟歡不給,還牙尖嘴利了回擊了幾句,那兩個不識趣的就動手動腳漸漸失了風度。
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來個英雄救美,或者可以在這個死丫頭腦子裡改一改自己打小那「膽怯如鼠」的印象,偏偏他們家歡歡,是個文武全能的小才女,不僅讀書厲害,打架功夫也一級棒。
還沒等他有機會出手相救呢,人家就脫下高跟鞋,將對方痛打了一頓。
最後還是跟在後面的他,以律師的身份去勸開的。
那幾個挨了揍的公子哥,在發現他是璟歡這邊的人之後,灰溜溜就跑了。
之後,璟歡把同學送上了自家的車,讓司機送去學校,自己卻沒回去,說是好久沒見到他,想陪他走走,聊聊家常話……
那天后來,他們一邊走一邊聊天,走了很長一段路。
這丫頭啊,走路還是和小時候一樣,蹦蹦跳跳的,穿著高跟鞋呢,哪經得起這麼走,結果呢,跟一歪,崴了腳了。
怎麼辦呢?
他背她唄!
慢悠悠的在路燈下,他一步一步嚮往走,一邊聽她說話。
他們倆在一起時,總是她控制著話語權,而他只需要靜靜的聆聽,偶爾插上幾句,或是故意逗她一下,她就能笑得咯咯作響。在那樣一個涼爽的夜裡,這樣的時光,就像做夢一樣。
其實,他不是第一次背她。
嚴格意義上來說,他是背她最多的那一個。所以,她會毫無想法的爬上他的背,還和小時候一樣,勾著他的脖子,嘻嘻哈哈的說笑。
唯一不同的是,這一刻的他們,他已經是成年男子,而她則出落成了一個妙齡少女,背著的感覺自是不一樣的……女孩子那嬌嬌軟軟的身子,讓他深刻的意識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他的丫頭長大了,這樣的丫頭,肯定會很受男孩子追棒。
將來,一定會有一個優秀的男生成為她的男朋友。
不知為何,只要想到會有一個男子代替他,往後頭,會牽她的手,走進婚姻的禮堂,會陪著她走完一輩子,他的心,就莫名的心慌意亂,非常的不高興。
那一刻,他突然發現自己有一種想將她深藏的衝動,不想她被外頭的人看到,也不想她被那些長得漂亮的小帥哥吸引了去……
那一刻,他很煩躁,曾輕輕問她:「歡歡,以後,你會找怎樣的男朋友。你們醫學系有讓你看得下眼的師兄嗎?」
她的回答讓他有點哭笑不得:
「沒,一個個全和你一樣,都是死讀書的書獃子。
「哎呀,生活好無趣,我怎麼就撞不到一個能讓我為之驚才絕艷的男人呢。
「我想談戀愛啊……十六歲花季,要是不能來段浪漫的愛情,是不是太浪費青春了呀……」
那一刻,他的心裡猛的就蹦出了這樣一個想法:歡歡,讓我做你男朋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