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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基因種

  “帥哥,這可是‘烈火’的‘基因種’啊,可以讓子彈具備火焰之力……八萬星幣,已經很便宜了。實話實說,這都是進價,沒賺你什麽錢。”


  中年老板搖著頭。


  “我知道是‘烈火’基因種,但實際上‘烈火’的作用並不大,要是‘破甲’的話,八萬我一句話也不會多說。但‘烈火’……威力雖然不弱,但消耗太大,而且對於越階的作用太小了……少點吧?”


  方牧討價還價。


  “帥哥你跟我開玩笑呢?‘破甲’沒有一百萬你買的到?‘烈火’是比較大眾,但我這可是‘超核科技’出品的‘基因種’,效果比其他公司的要強至少一層以上。八萬真是最低價了。你要還是覺得貴,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中年老板卻是寸步不讓。


  看中年老板如此堅決,方牧遲疑了一下之後,終究還是歎了一口氣。


  “好吧,我轉賬……”


  付款,拿貨,中年老板臉上露出笑容。


  “帥哥還需要其他什麽?”


  方牧搖搖頭。


  他一共就九萬多星幣,早上用了四千五,現在又買了‘烈火’……哪裏還有錢?


  然後他拿著一個不過拇指大小的玻璃珠,離開了店麵……


  玻璃球中,有著一搓紅色小火苗。


  這,就是‘烈火’的‘基因種’。


  將這東西通過基因原能融入體內,就能學會他們剛才所提到的‘烈火’。


  一種槍鬥術——可以讓子彈附著火焰原能的槍鬥術。


  是的,普通人學習槍鬥術,基因戰技,修行術……都不是通過什麽言傳身教,或者記憶晶片,或者什麽秘籍而學會的……


  而是通過這種‘基因種’。


  基因進化的時代,任何和進化有關的東西,都被上層貴族,財閥們牢牢的把持著。


  ‘基因種’,就是為了達到這種目的,而被這些人創造出來的東西。


  美其名曰,是讓基因戰技變得更簡單,所有人都能學習……但實際上,不過是為了封鎖真正的核心流傳出去罷了。


  因為,通過‘基因種’學會的任何技能,都是不能傳授給別人的。


  聽起來很難理解?

  都學會了,怎麽會不能教給別人?

  但事實就是這樣。


  與其將‘基因種’看做是某種‘術’,倒不如將其看做一種工具。


  就好像一輛車,你買了車,自然想怎麽開怎麽開。


  但會開車,就代表你會造車麽?就能理解一切車輛行駛過程當中的原理麽?

  比喻不太恰當,但差不離就是這麽個道理。


  而且有一種傳說,基因種中所記載的一切基因戰技也好,槍鬥術也好,甚至是修煉術也好……都是閹割版的。威能遠遠遜色於原版,核心。


  甚至於,很多人認為,黃金階難以突破,很大原因就在於……他們的修煉術,是有問題的。


  所以,現在能夠明白方牧在得到那‘原能煉神錄’時,為何會那般的驚駭了吧?

  因為,那當真是近乎不可能得到的東西。


  ……


  ……


  一時間想到很多的方牧,表麵上,卻是一片平靜。


  然後他看了看手中的‘烈火基因種’,想了想之後暗道:“‘烈火’……雖然不是太合適,但現在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方牧最想得到的槍鬥術,其實是‘破甲’。


  槍鬥士是遠程攻擊者,講究一擊斃命。而‘破甲’就完美契合槍鬥士的需求。


  破甲的威力極大,被命中的戰場生物更是在一定時間內,會變得極為脆弱,方便進一步打擊。是戰場最受歡迎的槍鬥術之一。


  至於烈火,不是說不好,隻是說和方牧接下來的行動有些不適合。


  因為接下來方牧主要目的,是去獵殺戰場生物。而不是和人廝殺。


  和人廝殺,烈火自然是很好的選擇。一槍擊中,烈火焚身,不死也要重傷。相對破甲還要更好用。


  但獵殺戰場生物的話,烈火就有些不合適了。要不然,就是火焰原能不足以殺死戰場生物。要不然,就容易破壞‘戰場生物’的屍體……


  而戰場生物最珍貴的,就是屍體。被火一通燒……價值當然要大打折扣。


  但很可惜,他懂得這個道理,其他人也懂得這個道理。


  所以‘破甲’,不僅僅價格超高,數量還非常稀少……


  一星戰場上百萬人,誰都想要得到‘破甲’,不僅僅隻是槍鬥士而已,畢竟近戰進化者,一樣可以配一把手槍,用手槍使用‘破甲’……之後和戰場生物大戰,一樣事半功倍。


  所以,競爭何其大?

  這就是所謂的奇貨可居。


  他剛才已經找了好幾個‘基因種’店,烈火是僅剩的幾個槍鬥術中算是能用的。


  其他的還有‘毒牙’‘麻醉’‘疾風’之類的……也不是說沒用,隻是一則,黑鐵階的進化者,一般隻能融合一枚基因種,他必須要作出選擇。


  二則……相較而言,烈火比它們更有用。


  所以自然選擇了‘烈火’。


  ……


  ……


  回到自己租賃屋,方牧迫不及待要融合‘烈火’基因種。


  融合的方法非常簡單。


  隻見方牧咬著牙,用小刀,在自己掌中劃了一個口子,然後就將基因種放在了上麵。心念一動,頓時基因原能,湧現掌中。


  基因種接觸到鮮血,冒出陣陣紅光,當基因原能湧入之後,隻見這基因種漸漸融化,悄無聲息,鑽入了他的掌心。


  前後不超過一分鍾而已,烈火基因種已經消失不見,連同方牧掌心的傷口,也一同消失了。


  而與此同時,方牧察覺到自己體內,多了一樣東西。


  有一大團基因原能,聚集在了一起。那東西說不出,道不明,就這般存在於他的體內,而且如臂揮使……


  這是方牧第一次融合基因種,這種感覺,很奇妙。


  但他早就看了不少關於融合基因種的貼子,早就知曉那東西是什麽了……


  那就是‘烈火’!

  戰鬥的時候,將這一團基因原能送到子彈之中,就行了!


  簡單到令人發指!

  你看,現在,方牧就算是掌握了槍鬥術‘烈火’……運用起來得心應手。


  但他……


  憑什麽傳搜給別人?


  這就是基因種。


  方牧隻能感慨……


  那些財閥,貴族,為了封鎖階級,當真是把辦法都想絕了!

  感歎過後,方牧又忍不住有點小興奮……


  成為黑鐵階,又學會了一門槍鬥術……他現在,已經算是貨真價實的槍鬥士了!


  現在,他非常迫切的想要試一下這‘烈火’的威能!


  “嗯,采購一些東西,然後就準備出發,獵殺一次青銅階生物!”


  他眼中露出期待,想了一下之後,他走到桌前,打開光腦,開始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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