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et:其實相知
十歲的我特別愛鬧事,爸爸媽媽都拿我沒辦法。而我親愛的哥哥,最多瞪了我幾眼,蹭了蹭鼻尖,回房便不再搭理我。因為我這妹妹讓他覺得沒面子!
老是讓家長上門來投訴,他的臉都沒處擱了。他都不想承認這人是他妹!
一次,因為好奇心,以好玩似的心理用鎚子敲破了鄰居家的玻璃。這也就算了,我還十分不識相地敲破了擺放在家裡的古董。
意識到禍闖大了,怕被軟禁,限制我的自由,所以事後我就跑到郊區外避難。
正嫌無聊之時,在半山腰衝出和我個頭差不多的一群男孩。當時無疑是嚇了一跳。
我睜著圓滾滾的眼眸,疑惑地望著他們。
他們齜著牙,朝我揮舞著拳頭,喊道:「打劫!打劫!快把你身上值錢的東西交出來!要是不聽話,你就要小心了!」
「聽了沒有?」「這女的不會是被我們嚇傻了吧?」「喂。快交出來!聽不懂人話嗎?」一群人嘰嘰喳喳地說著。
打劫?好笑!都是我打劫別人的,哪有別人打劫我的道理?
「喂!我們沒時間,勸你快點交出來。」一個男孩沒好氣地盯著我看。
你當我好欺負的啊?!我皺著眉頭,頗為不悅地緊盯著他。眼前的男孩鎖骨邊有個淡粉色的胎記,我眯了眯眼。
「不給你點教訓你是不聽了,啊?!」他像恐嚇般地朝我舉起拳頭。我挑挑眉,嘴角抹過詭異地微笑:「那麼,不要後悔。」
「可笑!」他嗤笑一聲,幾個男孩朝我圍來。我扭扭脖子,淡淡開口:「等等挂彩不關我的事。」說完,掄起拳頭,不客氣地往他們臉上砸。
不到一會兒,個個捂著自己的臉頰,吃痛地叫著。
我抹了抹額頭上的細汗:「還好沒動真格。要不真打起來我又有新罪名了。」
「不男不女!」他對我拋下一句話,雙手抱胸,背對我。
「奇怪的人!」我朝他做了個鬼臉。
我們就是那麼邂逅了。那件事後,我自然成了他們的老大。我對那拽小子還是挺有興趣的。不過他死活也不告訴我他的名字,所以我就擅自叫他『毛小孩』。
他當然是很不爽。可惜的就是,不久我便離開了這座城市,離開了他們。
到了現在也有幾年了。記得那拽小子不爽就罵英文,聽起來像……『腐哦』。是否和吳金祥的一樣呢?
我抬眼望向他鎖骨的地方,淡粉色的印記若隱若現,我更加證實了我心中的想法。
我彎起得意的微笑:「好久不見了。毛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