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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第1469章 這是我說的

  最近網路上很多人在抨擊我,說我擾亂了行業秩序,那麼什麼是行業秩序? 

  行業秩序,我認為應該包括技術市場秩序,人才市場秩序,經營市場秩序,投資發展秩序等等多種。我不是專家,說不出那些專業的名詞,我今天僅從消費者的角度,談一談我的看法。 

  我作為IT產品消費者,以最直觀的電腦為例。我要購買一台電腦,有網路訂購和到實體店購買兩種方式。 

  而要使用一台電腦,那麼除了買這台電腦以外,還要裝上我需要使用的軟體。 

  所以我計劃購買一台電腦,花費是六千元RMB,看中了一款售價5999元的電腦,但是實際我買的時候,花費會比這個更高。 

  因為我要裝軟體,最基礎的,我要裝系統。這裡面主流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連想銀山的XOS光碟和微軟的VISTA光碟。 

  前者零售價499元RMB,如果是預裝系統,那麼售價應該是199元。而微軟的呢?零售價是幾倍,哪怕是預裝的系統,售價也接近千元。 

  這還沒算你要購買一台台式機,一般需要一個插線板,需要網線,還需要安裝網路,這些相關的產品,又是一筆錢。 

  所以我們買電腦實際花費的錢=電腦成本+軟體價格+店鋪成本+配件價格+利潤 

  這裡面一台電腦的真正成本應該是多少?利潤又有多少?最大的利潤被誰賺走了? 

  店鋪的租金,代理商的利潤,PC廠商的利潤,軟體廠商的利潤……這裡面分錢的人太多了。 

  而利潤率最高的是誰呢?微軟。 

  微軟號稱為了研發VISTA,投入了上百億美元,但是這上百億美元是哪兒來的?賣XP系統賺來的,他們靠著XP系統賺來的利潤,足夠研發VISTA和XP十幾次! 

  比爾?蓋茨的財富是哪兒來的,全部是微軟。我的財富呢?來自於多種投資,IT投資所獲得的利潤,在我所有的收入中,並不是大頭。 

  我只是投資的行業比較多,每一種都能未來帶來那麼一點點利潤,綜合起來,就讓我的收入增加了不少。 

  話說回來,作為消費者,我們都想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心儀的產品。但是作為生產銷售方來說,卻希望利潤足夠高。 

  如何形成兩者的平衡,我覺得用超市的概念來經營最好。簡單來說,就是薄利多銷。 

  我想要打造一個薄利多銷的電腦產業,無論是硬體還是軟體,廠商肯定要有利潤,但是單品利潤不應該那麼高。 

  現在我投資了各種硬體配件,投資了軟體,投了PC廠商,就是要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價格。 

  而結果呢?我觸動了那些廠商們的利益,他們聯合起來,攻擊我,污衊我,說我破壞行業秩序? 

  保持高額的利潤,哪怕產品賣不出去,也不會降價銷售,這就是他們的秩序? 

  將電腦定義為高端電子產品,而不是普通的家用電器,這就是他們的秩序? 

  有人降價,讓利給消費者,就是違反秩序? 

  如果這些是他們所謂的行業秩序,那麼我要說,我投資的企業,都不會遵守這些「秩序」! 

  他們將秩序弄成一道枷鎖,想要鎖住其他企業,鎖住利潤,讓消費者跟著他們走,讓消費者蒙在鼓裡。 

  我就要打破這個枷鎖,打破秩序,重新建立起一個新的、合理的秩序! 

  很多人曾經將比爾?蓋茨當做榜樣,中途輟學,建立起了龐大的微軟帝~國,但是如果當初沒有保羅?艾倫,就憑比爾?蓋茨,怎麼可能成功? 

  而且很多人或許不太清楚,比爾?蓋茨的母親,曾經是IBM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的好友,他們在一起共事,她是一家洲際銀行的高管。 

  這才是為什麼比爾?蓋茨最初的軟體,為什麼能夠賣給IBM,為什麼當初微軟的DOS能夠得到IBM的推廣,並在IBM的幫助下,成為行業標準。 

  上學與做生意,本身並不衝突。我完成了我的學業,所以今天我能夠在財富上,超越比爾?蓋茨。 

  那些將輟學作為金科玉律,認為世界不等人的人,都是被這個故事做蒙蔽了。我不否認比爾?蓋茨優秀,但是同樣不要忘了,當初跟他一起創業的保羅?艾倫和史蒂夫?鮑爾默,沒有他們的付出,沒有比爾母親的幫助,就不會有微軟的今天。 

  我要說的是,比爾?蓋茨不是一個好的榜樣,我們的年輕人,可千萬不要學習,除非你的母親,也有著無與倫比的背景。 

  再說說英特而,一直以來都標榜自己的產品是世界最好的,但是在全世界數百家媒體的見證下,他們的產品完敗給了超威半導體。 

  我們應該清楚,大部分制式產品,產量越大,則成本就應該越低。但是英特而的產量明明比超威更高,性能跟超威相同,甚至還不如超威,可價格卻要高很多。 

  那麼相對來說,英特而的利潤,就要高很多。 

  超威此時的售價,能夠保證正常的利潤,按說英特而在同等價格利潤應該更高才對。如果沒有,那麼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英特而說謊了。第二種,英特而的技術,不如超威。至於是哪一種,我也很好奇。 

  如果說英特而說謊了,那麼他們的利潤就是暴利。如果英特而沒有說謊,那麼就是他們的技術研發上面,確實不如超威半導體。 

  在這裡我想請問英特而的代表,我的哪一種猜測是正確的?又或者還有第三種可能,二者兼而有之? 

  還有那些PC廠商,他們不斷攻擊連想集團,為什麼,因為他們產品的性價比遠不如連想的機型。他們一萬元的筆記本電腦,性能比連想八千元的還差。 

  他們不想著將自己的售價降低,反而要求連想集團將售價提高。坦言講,連想集團售價提高,雖然銷量或許會降低,但是單品利潤提高了一大截,連想集團或許會賺的更多。 

  但是我們沒有這麼選擇,我們選擇了讓更多的消費者可以購買到合理價格的電腦,我們要讓電腦成為一件普通的家用產品,而不是所謂的高端電子產品。 

  這些就是我今天想說的話,一個良心企業家的良心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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