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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第1034章 兩種模式

  在重四項目中採用製造技術演示機進行對比試飛,這是F-22戰鬥機項目所使用的研製方法,同樣也是當年美國空軍LWF項目使用的方式,而在美國則把這個研製方式稱之為:原型機對比試飛。 

  LWF項目實際上指的就是當年五角大樓的輕型戰鬥機計劃,是當時戰鬥機黑手黨操作下,美國航空界所研製出最為接近黑手黨要求的飛機,說到這裡,LWF項目實際上就是當年的F-16戰鬥機項目。 

  那麼稍微知道LWF項目計劃的人,也肯定知道項目所衍生另外一款YF-17戰鬥機,一款同當年YF-16做對比試飛的飛機,之後參與項目失敗后被海軍看中發展成F-18,然後才有了另外的一系列故事。 

  原型機對比試飛,顧名思義就是要研製出至少兩款型號的原型機,通過原型機的試飛數據對比之後,再進行全面的綜合考量打分,這樣能夠最大限度的得到競爭型號各自的優缺點數據,以此幫助軍隊選擇出最適合自己的戰機型號。 

  而從LWF項目最後的結果來看,最後也確實是充分發揮了該研製方式的最大效果,項目成果也得到美國軍方最大限度的利用,可謂是高投資-高收益的典型。 

  那麼相對而言,原型機對比試飛雖然好處多多,但是項目所耗費的資金也絕對不少,在研製輕型戰鬥機這種不太複雜的戰鬥機時,好像還能夠接受,畢竟當時正處於蘇攻美守時期,美國也不敢節約這一點兒小錢。 

  但是又有誰知道,在F-16之前的F-15戰鬥機又是如何研製的?需知當年的F15戰鬥機項目也是對整個美航空工業界展開了全面的方案招標,參與競標的公司可一點也不比後來參與ATF項目競標的公司少。 

  一個奇怪的問題就快來了,為什麼就沒有聽到一款當年同F-15展開原型機對比試飛的飛機,要知道當時可沒有所謂的YF-14也同樣沒有YF-16的編號吧? 

  此時就必須要提到另外一種軍用戰鬥機研製方法:「驗證/確認「模式,所謂驗證/確認模式,這就是指項目不需要製造出原型機進行對比試飛,該模式只需要競爭方案進行除了原型機試飛以外的所有測試工作。 

  項目的航電設備在模擬器上面測試;氣動設計的優劣通過風洞進行測試;雷達反射截面積通過規定的測試方式得到;廠家還製造全尺寸的模型進行必要的評估等等。 

  整個設計模式就是通過各種辦法來測試子系統的設計優劣,但不會製造原型機進行對比試飛,只有經過了驗證/確認模式中獲勝的廠家,最後才可以獲准進入全尺寸發展階段,從而製造出原型機進行試飛。 

  F-15戰鬥機實際上就是採用驗證/確認模式進行設計製造,事實則表明最後項目競標的出的方案也確實性能優秀,以此也有力的表明了該模式的正確性。 

  重型戰鬥機的整個系統極端複雜,設計起來也相當麻煩,當年的美國空軍沒有足夠資金去裝逼,當時的國會甚至還一度想要砍掉F15,然後把海軍的鹽水雞又塞給空軍使用,因此種種原因導致F-15項目沒有採用原型機對比試飛。 

  後來伴隨著F-15成功之後,美國軍方才發現重型機也是可以這樣研製,於是在ATF項目的時候,實際上一開始美國軍方也打算讓ATF項目延續之前F-15模式,而最終可能就不會有YF-23這飛機。 

  然而造化弄人,ATF項目競爭最激烈的時候也是冷戰黎明的前夜,1985年,當時的美國軍方是抱著寧願多花點錢也要研製出最好的戰鬥機來保證隔代優勢的想法,所以項目最後還是選擇了LWF項目的原型機進行對比試飛模式,這樣才有了YF22和YF23兩款戰鬥機。 

  再往後的JSF聯合打擊戰鬥機的時候,那就完全是因為當時的美國航空工業已經大量的兼并,留下有能力研製軍用戰鬥機的公司也就那麼三家,而三家當中的諾格公司方案還明顯屬於是不靠譜。 

  因此最後參與競標的就只剩下兩家公司,這時候多花點錢讓兩家公司都試著造出原型機對比試飛,這樣也能夠讓美國唯一剩下的幾家軍用戰鬥機公司都能掌握四代機的技術。 

  美國研製五待機的時候走原型機對比試飛路線,但是共和國真的就要東施效顰?要知道四代重型戰鬥機的研製可真的是一點都不便宜,即便只是研製出原型機試飛,這同樣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豈不知上一位面共和國的重四項目完成競標之後,盟主為了給東北方面籌措資金完成31方案的研製,那可真的是砸鍋賣鐵,愣是把中航工業的所有汽車業務出售才勉強湊出資金用於原型機的研製,但最後31方案第一架原型機之後,不也還是面臨著沒錢用的尷尬境地嗎? 

  原型機對比試飛相對於驗證/確認有哪些燒錢的地方? 

  首先製造原型機你需要完成的飛機機體詳細設計,需要對飛機的結構性能進行分析測試,設計/分析完成之後還需要各種零部件加工製造,而飛機的首次加工製造又需要在工藝上下大量的功夫和資源,並且飛機要首飛就需要有靜力試驗機進行靜力測試,只有當這些全都完成之後,這才有可能進行對比試飛。 

  而以上的各種都是極為耗費資金的,重四項目真要打算這樣玩兒,楊輝保證政府那邊管錢袋子的直接就要罵娘,若是強行這樣干,到時候的三個項目方案可能都能拿到一些資金,但最後肯定是誰都不夠用。 

  與其如此,在楊輝看來還不如就直接走驗證/確認模式,這樣耗費的資金就相對比較少,唯一的缺點則是競標失敗方這一輩子都要無緣隱形戰鬥機研製了,甚至往後搞不好直接就直接被擠出軍用戰鬥機行業。 

  現在兩種模式的利弊都顯而易見,一個是威脅當下的重四項目研製進度,另一個則是直接威脅著整個共和國未來的軍用戰鬥機研製能力,兩種方案都是破壞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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