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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樂歌借機去圓夢了

  閔世恭租下房子,讓孔子給他安排,請工匠維修。


  孔子很為難,對這方麵的工匠不熟,也不了解行情。無奈之下,隻得求兩位嫂夫人,讓她們幫忙。


  兩位嫂夫人聽說閔先生在村子裏租了房子需要維修,也樂意幫忙。就讓自己的工匠抽空去維修。費用方麵,不用閔先生出,算是將來兒子的學費。


  閔世恭自然是不答應,說一是一二是二,學費歸學費,維修歸維修費。在亓官氏的好一番勸說下,他才勉強答應維修費以後在學費上麵扣。


  學費肯定比維修費多,可閔世恭並不是嫌棄維修費算學費他吃虧。而是!認為一碼歸一碼。


  兩位嫂夫人的意思是免費幫先生維修。以後的學費歸學費。並不是說!給閔先生維修房子了,以後就不再交學費。


  真的!做人做事太認真了,交流起來真的很累。


  孔子的假期到了,回魯宮那邊上班。


  閔世恭也適應下來,每天按照規定的課程給各位上課。


  狼妹在孔子家住了幾天,無法與樂歌住在一起,還讓孔子無法與亓官氏在一起睡,想想沒有意思,也就打算回家。


  她是屬於山裏獵場的,她的家!就在獵場裏麵。


  樂歌心裏不服那一口氣,誓一定要至少找到十個處子。所以!他是沒有心思在學堂裏混日子的。


  見狼妹要走,他正好有了一個理由送狼妹回家。


  現在的他!在學堂裏除了當校衛外,基本上是不念書的。他堂堂一個三流大學畢業的大學生,還要念什麽書呢?

  隻是!穿越重生過來後,古代的字不認識、古代的字不會寫、古代的文章不會寫而已。


  他不是學古文、考古專業的,不然!古代的字他都不用學,寫古代的那種文體也不在話下。


  “閔先生!這是我家樂歌交的學費!”


  臨走之前,狼妹把那一把錢拿出來,遞給閔世恭,說是樂歌的學費。其實!是變相把錢還給閔世恭。


  閔世恭是個書呆子,一是一二是二,你不說是學費人家不會收。


  在這之前,狼妹問了亓官氏,這筆錢怎麽處理?


  讓她把錢還給掌櫃,那是不可能的,也沒有那個必要。還有!她救了閔世恭,得罪了大胡子掌櫃家的兒子。要是送錢過去的時候大胡子掌櫃正好不在家,那麽!大胡子的兒子絕對要報複她。


  所以!這個錢她是不會還給大胡子掌櫃的。


  亓官氏也覺得沒有必要還給大胡子掌櫃,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變相地把錢還給閔世恭。


  因為這件事,亓官氏還特意征詢了一下孔子。孔子的態度是你們看著辦,我知道了就行!

  不管你們怎麽處理,跟他講一聲就行了。


  樂歌說的沒有錯你把錢還給了大胡子掌櫃,你的心願是了卻了。可大胡子的心願呢?不是沒有了卻?


  既然如此!就按照樂歌說的辦把錢收下來,然後不給大胡子掌櫃。這樣!閔世恭的心願也了卻了,大胡子的心願也了卻了。


  樂歌、狼妹兩人出手救了閔世恭,就算他們倆得了這筆錢,閔世恭也不會說什麽的。是不是?人家救了你,還不要感謝一下?

  “學費?學費你交給我幹什麽?”閔世恭楞了一下,不解地問道。


  “當然要交給你了?你是先生!”狼妹堅持道。


  “狼妹!我隻是孔子聘請來教書的!我是領工資的!學堂是孔子開的,你要交學費你交給他!不是說好了?不收樂歌的學費,樂歌給學堂當護衛,還能得酬勞?”


  “這錢!是樂歌給你的!樂歌另外拜你為師……”


  閔世恭看著狼妹,打斷道“我不要!樂歌這個學生我教不了!不要!不要!”


  不僅如此!閔世恭還躲閃起來。


  狼妹沒有辦法,隻得把錢交給亓官氏,讓亓官氏處理。


  亓官氏認為這個錢是狼妹答應下來的,就暫時放在這裏,存在樂歌的錢一起。等到以後有機會了,再還給閔世恭。要是閔世恭實在不要,就是樂歌的。


  當時要不是樂歌救了閔世恭,閔世恭可能被大胡子的兒子給砍死了。所以!得這筆錢也心安理得。


  狼妹見樂歌要送她回獵場,心裏特別高興、激動。


  可她並不知道樂歌哪裏是真心送她?關心她?而是!想借這個機會出去找處子!


  要是知道樂歌是這個意思,狼妹還不被他氣死?


  不管三七二十一,當天下午兩人早早地找了一家客棧,先住下。吃過晚飯,還沒有等到天黑,先啪啪啪起來,爽了之後才睡覺。


  第二天,兩人跟比賽似的賽馬跑回獵場,中午的飯都沒有吃。到了獵場,先做飯吃,再休息。睡了一覺起來,又是啪啪啪。


  第三天,兩人下山,去集市上取衣服。


  上次走的時候,狼妹把兩套綢緞料子送去製衣店。


  還別說!狼妹選的這家製衣店,手藝、手工都不錯。衣服裁剪出來很合體,手工精細。


  樂歌穿上新衣服,就沒有再跟狼妹回獵場,直接走了。


  “狼妹!我還要回去念書!還要給學堂當護衛呢!我不能多呆了!我得走!放心!過一段時間,我就回來的!生娃的時候,我絕對在你身邊的……”


  好一番哄勸,把狼妹感動得熱淚盈眶。


  臨走的時候,樂歌跟灰太狼似的,說著“我會回來的!沒有辦法!我是男人我得掙錢!狼妹!我去念書掙錢!狼妹!我會回來的!”


  “嗚嗚嗚!……”狼妹信以為真,哭得跟個淚人似的。


  與狼妹分手後,樂歌離開小鎮,並沒有往曲阜去。而是!往一邊的山裏去了,繼續當他的遊獵。然後!獵色他的對象目標!


  他要找至少十個處子,才不枉此行!

  重生到這個女人多男人少的年代來了,以他的帥、以他的高大和聰明、能力,娶不到處子他都不姓樂!


  妹子!我來了!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樂歌!我來自二十一世紀!我是某三流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國家鋼印文憑,百分百真實。


  別人出國鍍金,我是重生鍍金!

  我身高一米七八,國字臉,輪廓分明。某某某尺寸達到國際標準十八,所謂器大、活好,絕對放心好使!


  我試驗多少人了,得到大家一致好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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