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鳳凰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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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憐豈會讓他如意?沒有力氣,她還有技巧,精神力也稍微影響著他的精神,讓他對方向和視覺的認知出現偏差。
愛憐可以用精神力輕易殺死一個人,也可以用其它手段把他弄死,無聲無息,但是這是法治社會,再說前世時,路森固然很可惡,但原主自己從頭至尾的優柔寡斷,糾纏不清,沒有主見和懦弱也占了相當大的比重。
如果她自己夠強勢,其實她早已經離開路森,哪怕獨自帶大女兒,有著父母的幫助,也沒那麽辛苦。
可是她呢?一步步助漲著路森的囂張氣焰,一步步把自己逼成了心髒病,聽從宋母那並不明智的規勸,一步步把自己給逼死了。
所以,其實想要擺脫路森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前世之所以一直沒有擺脫路森,歸根究底還是原主自己的原因,她就是一個可憐又可氣的糊塗人,不接受反駁。
兩個人在客廳裏麵打了起來,同時嘴也都不閑著,你說我兩句,我懟你幾句,愛憐太靈活了,還知道找工具,路森一時之間耐何不了她,但兩人的動靜把孩子吵醒了,對門隔著一堵牆也聽到了,老兩口有這邊的門鑰匙,自己開門找了過來,看到臥室的門開著一條縫,甜甜就站在那裏哭,不敢出來,口中邊哭邊說著:“爸爸,別打我媽媽,別打我媽媽,媽媽,媽媽,甜甜害怕……嗚嗚嗚”。
愛憐也有些後悔,之前沒有點了她的睡穴,但這麽大的動靜,她再不醒,也會引人懷疑的。為了能離成婚,隻能委屈甜甜一次了。
愛憐心中對女兒說著抱歉,口中也邊躲邊安慰著她道:“甜甜乖啊!爸爸和媽媽在鬧著玩呢!你進房間睡覺去,把門關好,別吵到你哈!”
小姑娘哭嘰嘰地,看到姥姥和姥爺來了之後,像似找到了主心骨,哇哇哭著撲向姥姥的懷中:“姥,爸爸打媽媽,快救救媽媽——嗚嗚嗚”。
愛憐和路森見宋爸和宋媽來了,兩人均停了手,為了下這劑重藥,愛憐也算是拚了,好容易把路森激怒,不就是為了讓宋爸宋媽見到他打自己女兒嗎?
愛憐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提出離婚,宋爸和宋媽應該不會太反對了吧?
愛憐此時的形象挺狼狽的,雖然沒有受到什麽傷害,但也是披頭散發了,睡衣下擺的扣子也被拽開了兩個,有點淒慘。宋爸見狀,怒視著路森道:“路森,我姑娘再如何不好,也輪不到你來動手欺負啊!我們自問這麽多年來沒什麽對不起你的,你為什麽要這樣對我姑娘?”
宋媽抱起外孫女,邊哄著孩子,邊憤怒著盯著路森。
前世,原主與路森吵架,大多是瞞著他們的,不想父母跟著自己操心,也沒有把路森激怒到真的敢跟她動手,那次動刀子的陰影,一直讓路森有所顧忌。
在宋爸宋媽看來,路森雖然不好,與女兒總生氣,但是有時候也還知道做些家務,出差還知道給他們買些禮物,總算還有好的一麵。
但是他們不知道不了解的是:路森做飯是給他一個人吃的,出差買禮物,是做給同事看的,每次借酒裝瘋時,他都是控製著音量,保證不會吵醒他們的。
再加上原主對父母也有所保留,雖然也說起過路森每次喝酒回來,都會作她,但夫妻二人認為這隻是夫妻之間正常的口角罷了,酒醒了,好好談談就沒事了。
為此他們也和路森談過話,路森表麵態度還不錯,但是卻堅決不改,所以宋爸宋媽認為他們夫妻還有救,勸架也是勸合不勸離,就這樣,最終走到了那一步,七十多歲的老夫妻,送走了才五十出頭的女兒。
“是,你們沒有對不起我,隻是我自己像個乞丐似的,接受著你們的憐憫,對,你姑娘說的沒錯,這幾年來,我活的就像條狗似的,尊嚴被你們踐踏,你們不就是看不起我家是農村的嗎?農村的怎麽了?往上數三輩,誰家不是農民?”路森眼珠子通紅,薄嘴唇都跟著使勁,幫助他發泄著心中的怨氣,說著自以為是的理由。
“路森,你拍著良心說,我們什麽時候看不起你了?”宋媽看不下去了,女婿說話太過份了。
“你們是沒說,但你們的目光都已經表達出來了,以為我看不懂嗎?當初是你女兒要死要活地想嫁我,不是我路森上趕著娶你姑娘的,現在又看我不順眼了?好啊!如你們的願,明天我們就離婚,看看我路森離了你們宋家,能活成什麽樣?”路森一副極有誌氣的模樣。
正中愛憐下懷,不過她知道,事情也沒那麽容易,怕到時候他又退縮,不離了。原主那一世就是這樣,喝醉後,他可以肆無忌憚地說離婚,說他自己如何如何的心比天高,命比紙薄,但酒醒之後,提都不提了。
他自己心中有著小九九呢,他啥都沒有,離了能怎麽辦?上輩子,其實這一階段是他事業最好的幾年,後來孩子大些時,因為他自己的工作做不好,人緣也不佳,被調去了一個閑職科室,沒有了額外收入,收入大減,讓他更不敢輕易離婚,上輩子原主做對了唯一的一件事,就是買的房子,房本上寫的是女兒的名字。
因為買房子丈母娘出了大半的錢,要求隻有一個,房本寫外孫女的名字,他想買房子,離二老遠一點,就隻能屈從,否則指著他自己攢錢買房子,能攢到退休,畢竟他邊掙錢邊投到股市那個無底洞裏了。
即使貸款,除了還房貸,他那點兒工資還能剩下多少?哪夠他喝酒和炒股的?
原主雖然工作並不穩定,有時候工作沒了,便在家呆著,但大數時候會出去工作的,雖然幼兒園老師的工資很低,但是老丈人的工資卻在原主手中,老丈人雖然是工人,但參加工作那麽多年了,賺得比他少不到哪兒去,原主的收入嚴格說來,算上丈人的工資,還在路森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