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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章 被拐的女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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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誰都沒想到,她卻並沒有死成。


  被人裹了張草席埋得淺淺的,原主就那麽簡單地自己從那層薄薄的土層裏麵爬了出來,大半夜的,如果有人見到墳塋地裏發生的這一幕,必定會嚇出毛病來的。


  她竟然就那麽幸運地拖著殘軀跑出了村莊的範圍,而且沒有任何一個人發現。


  這一次,是真的成功逃離了,她沒有繼續尋死,而且經曆了路上的種種磨難,終於跑出了大山,進入到了城市當中。


  這時,她已經完完全全成了一個瘸腿的乞丐。


  原主第一時間選擇了報案,並帶著他們進入到了這個村莊,她沒敢露麵,隻是躲在貼著膜的警車之內觀察著這個讓她深惡痛絕的村莊。


  可是當看到他們無論大人小孩兒都一口同聲地否認被拐的事情後,她對於這個村莊已經沒有了任何期待。


  包括那些同樣被拐的女人,和被迫生下來的那些孩子。


  就連村長那個滿臉皺紋、似是一臉正義的老臉,一本正經地說:這是根本沒有的事情。他們村子一直以來都是老老實實、勤勤懇懇的農民,哪會做這種事情?


  警察隻有兩個人,看著圍著自己的那些農村壯漢,他們也不敢再繼續呆下去,隻得回去匯報,然後再做打算。


  警察明知道這種情況很不對勁,但是那些女人自己都否認是被拐來的,誰還能拿他們如何。


  於是,大家無功而返,原主慶幸自己沒有暴露出來。


  回去之後,警察對這件事很重視,他們不是小孩子,憑老村長幾句話就深信不疑,於是開會決定深挖這條線。


  這種抱起團兒來的村莊最是難辦,他們吃定了法不則眾的神髓,並不懼怕山外的那些警察。


  這樣閉塞的山村,有著過去那種愚昧和張狂,他們膽子大,雖然不懂法,但也知道如何在某些條件下達成自己的目的。


  原主自是不能在這裏等待案子的了結,接受了警察的意見,找到了自己的父母。


  父母剛剛見到她時,是十分震驚的,哪怕原主經過了清理和梳洗,原本姣好的容貌已經變得蒼老和憔悴,三十來歲的女人,大城市中有些不服老的女人還在以少女自稱,而她卻看上去至少四十歲往上。


  一家人哭了一通後,方父方母把她領回了家。


  這時哥哥的孩子都已經上了小學,並在大城市工作,父母還是在農村種地。


  把這個被拐並且還瘸了一條腿的女兒接回了家,原主並沒有鬆一口氣,因為接下來她麵對的便是那無處不在白眼、歧視以及時刻存在著的閑言碎語。


  這時,方父方母也開始對這個女兒不滿起來,為了她,他們受到了村民的嘲笑,笑他們的女兒成了爛貨,成了一個殘廢。


  方父方母的對話被原主偷偷聽到。


  原來方父方母當著警察的麵兒沒辦法,隻得答應領回女兒,但是女兒已經成了這個樣子,讓他們十分丟臉,在村裏都抬不起頭來。


  於是,兩人便商議著,把這個多少還有些姿色的女兒嫁出去,目標都已經選好了。對方是一個鰥夫,今年四十九歲,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如今他老哥一個在家。


  這個老男人據說脾氣不怎麽好,他女兒出嫁之後便不再管他,他一個人生活在方母娘家表哥所在的鎮子上,給私人企業當保安,每個月有兩千塊錢的收入。


  關鍵是,這個鎮離他們這裏有些距離,一般與本村的人沒有什麽交集和關聯,所以嫁過去也沒有人知道具體情況,麵子上不會那麽難看。


  兩人悄悄地商議,並已經計劃好了,如果原主不同意,那麽就會用什麽樣的辦法逼她就範。


  之所以這麽熱衷於把原主嫁過去,一個是擺脫這個讓他們丟人現眼的女兒,另一點,那個鰥夫給了方家一筆錢,可以讓他們給孫子買一架鋼琴和攢一筆教育經費。


  原主的哥哥每次回家時都會念叨,在城裏生活有多麽多麽的艱難,養孩子費用有多麽多麽大,別人家的孩子都學鋼琴,自家卻沒錢給孩子提供這些,對不起孩子雲雲。


  方家二老覺得兒子太難了,可是兩人也沒有多少積蓄,這時方母娘家的表哥聽說這件事後,便給牽了這樣一條線。


  原主當時聽到這件事後,覺得自己心底裏好容易重建起的那唯一一片天瞬間再次塌了下來,經過了被拐被賣的十幾年,千辛萬苦回到家裏,難道還要再被家人賣一次嗎?


  於是,原主再一次偽裝自己,讓自己變得人畜無害又內向,也極少踏出家門,她需要養好自己的身子,否則她都不知道能不能活著逃離這裏。


  方父方母並未有絲毫察覺,每天好吃好喝地養著她,出嫁時怎麽也要拿得出手才行,把她養得好一些,相看時,才能讓對方覺得一切都是值得啊!

  一個來月的好吃好喝,原主的身子果然比原來強了許多,膚色也緩了過來,看上去年輕了許多,隻是那條腿還是瘸的,不過這已經不錯了。


  於是,方父方母便給原主表舅打了電話,約了時間相親。


  那個男人看上去有五十多歲,很顯老,一米八十幾的身高,一張大方臉,滿臉橫肉,看上去很凶。


  原主那一米六十三、四,瘦弱的身子在他麵前跟個小雞崽兒似的。


  原主沒有露出分毫異樣的神色,默默地看著父母口中的這個客人,給他們添茶倒水的,直到表舅和那個老男人離開。


  方父方母始終沒有告訴原主,那是她的相親對象,而是想著瞞著她,直到出嫁的那天。讓才剛剛三十一、二歲的女兒嫁給大她十七、八歲的男人,他們沒有絲毫的愧疚。


  原主裝做什麽也不知道,偷偷地觀察和偷聽著,做到了心中有數。


  直到有一天,方父方母發現女兒失蹤了,怎麽都找不到,在女兒的留信當中,他們這才知道,原來他們的計劃早都被這個殘疾女兒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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