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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另一個我5

  “嗬嗬,這個女人果然是在虛張聲勢。”


  方彤的血還沒有變冷幹涸,剛剛咽氣不到三分鍾,身體沒有開始僵硬,這個時候阿坤已經從被衣服堆滿的衣櫃裏翻出她的筆記本電腦,開機後發現,這個生活邋遢毫無章法的女人,果然連密碼都懶得自己記。


  戴著黑手套的雙手十指飛快的在鍵盤上操作,很快調出方彤記錄密碼的文檔。


  大概是為了設定不同的密碼組合,以防止一個賬戶被入侵會連累其它相同密碼的賬戶,所以方彤的社交網絡聊天軟件、郵箱、銀行賬戶都分別用了和自己身份字號、手機號碼毫無關係的密碼組。但是由於組合繁瑣,方彤這樣的酒鬼怕是自己都會忘記,索性就將它們記錄在一個電子文檔中,還設定了“隱藏”。


  這樣拐彎抹角的步驟乍一聽有些複雜,然而卻是任何一個可以熟練操作電腦的人都能找到的。何況是阿坤這種殺人成癮的高智商凶徒,在挖掘獵物的個人*,溜門撬鎖,處理屍體上,都是熟練工種。


  這會兒,阿坤的嘴角掛著嘲諷的弧度,將電子文檔中的密碼黏貼到郵箱的密碼輸入框中,點擊確定,郵箱登錄。


  果然,草稿箱中迸出一封存稿郵件。


  點開一看,阿坤的原本帶著笑意的目光,不由得定住了。


  筆記本屏幕上溢出來的白光罩進阿坤的眼裏,仿佛在那片陰測測的黑中浮上了一層白晝,阿坤一眨不眨的望著這封方彤用來要挾bill的所謂告密郵件的發送時間和收件人,隔了許久,才輕輕的眨了下眼。


  嗬,有意思。


  發送時間確實是一個小時後,也就是上午十點。


  阿坤撇了下嘴,竟帶著一絲戲謔,他將時間刪除重新設定,赫然成了上午九點二十分。


  ——時間提前了四十分鍾。


  與此同時,阿坤微微抬眼,目光越過筆記本屏幕的上緣,望向已經將方彤的屍體打包捆綁的大型旅行包中的bill。


  為了有效地節省空間,方彤的身體必須呈蜷縮狀,雙手後綁,雙腿蜷縮至胸前,並且要將頭盡量埋低。


  做這一整套工作之前,需要現在地板上墊上一大塊吸水力極強的棉毛製品,bill從床上抽出來一張毛毯,覆蓋在已經灑了一地血的地麵上,並將方彤搬到毯子上開始捆綁,最後還要用一比九十九的漂白水洗過地板,這樣才能有效地破壞dna的排列組合,就算是後期用藍光檢測到人血,並采集到樣本,也不能檢測出完整的dna結構。同樣的,即使bill在進行這一套工作時留下了自己的皮屑和指紋,也會被漂白水破壞掉。


  阿坤帶著頗為欣賞的目光望著bill利落的動作。


  在bill雙手忙碌時,他的大腦是放空的,隻專注在這樣的專業操作上,暫時放下了其它思緒,諸如他是否該繼續助紂為虐,諸如要不要就這樣去自首,現場采證的結果可以證明他沒有參與凶案。


  人在極度專心的做一件事時,是無暇理會外間的一切的,尤其是bill這樣熱衷與醫學事業的性子。而事實上,撒過一次謊的人就不得不用一百個謊言去掩蓋第一個,上了賊船一次就是不歸路。


  見bill已經將毛毯包好,扔進了洗衣桶裏,並將自己身上暫時用來防止沾染血漬的塑料布也摘了下來一並扔進去,同時灌入清水和漂白水。


  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火燒,然而bill沒有打算將這個屋子都點了,更不會將這些沾了不知道多少證據的東西帶出這個屋子。“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是法證之父艾德蒙.羅卡說過的話,所以眼下最好的處置方式就是不要二次挪動運輸,而是就地解決。


  洗衣桶開始運作,聲音很大,這種洗衣桶型號老舊,勉強還可以用,幸好馬力十足。可透視的原型蓋子裏,塑料布和毛毯在淡紅色的液體中翻滾著。


  立在桶邊正垂著頭不知在想什麽的bill,望著腳麵已經出了神。經過剛才的一番折騰,他的胸膛尚在劇烈起伏,頭上出了汗,幸好用帽子罩住了,否則汗水流下來也會製造痕跡。


  阿坤收回了觀賞的目光,心情極好,這時又一次將目光投放在那封存稿郵件的收件人上。


  他突然感到了一絲後悔,也許不該這麽早殺掉方彤,盡管表麵上看那隻是一個蠢得不能再蠢的女人,可讓人意外的是,她對這封郵件的設定很有意思。


  方彤居然將收件人設定為“樊小餘”,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知道樊小餘收到這封郵件後,會作何感想呢?


  第一時間否定郵件內容的真實性,將信任毫無保留的送給bill?還是通過前一天晚上的女死者liliai脖子上的刀口,聯想到bill的刀法?

  阿坤就這樣望著那三個字出了會兒神,直到bill不知何時已經走到他身邊,眉頭緊皺,目光不可置信的盯著筆記本的屏幕。


  收件人:樊小餘


  而現在距離發送時間,就隻剩下二十七秒。


  bill立刻出手,要搶過操作權。


  阿坤卻也不慢,在bill拽走鼠標的瞬間,手疾眼快的筆記本合上。


  筆記本瞬間進入休眠狀態,阿坤將它夾在腋下,向旁邊跳開,躲過了bill的搶奪。


  bill瞪大了雙眼,臉色很白,雙腿岔開,微微傾身,呈現要進攻的姿勢。


  而阿坤則有意識的側過身,將夾著筆記本的手臂置於後方,另一隻手上這時多了一把手術刀,刀尖明晃晃的,上麵還站著方彤的血,正對準bill。


  時間隻剩下二十秒,顯然不夠時間讓兩人惡戰,即使bill贏了,也會超時。


  阿坤要做的僅僅是拖延這二十秒。


  bill氣急敗壞道:“你把筆記本給我,郵件不能發!”


  阿坤卻笑得很開心:“為什麽不能,我挺好奇的,樊小餘收到郵件會怎麽做,難道你不好奇嗎?這是檢驗你們之間信任的最好機會。再說,殺人的是我,你心虛什麽?”


  bill急切的喊道:“沒時間了,快給我!”


  bill又向阿坤逼近幾步。


  阿坤口中發出“嘖嘖”聲,輕慢的說:“我會再殺人的bill,你我都知道,早晚大家都會知道你和我是一夥的,咱們是個'tbeshy!”


  阿坤越發輕佻,bill就越暴躁,此時此刻再也顧不得那麽多,腳下一跳,身體就像阿坤撲了過去。


  兩個男人瞬間滾到一起。


  與此同時,二十秒滑向終點,郵件發出……


  阿坤摔在單人沙發裏,沙發撐不住這樣的衝擊力向後仰去,發出巨響,bill的頭則“碰”的一聲撞到重物,一時間眼冒金星。


  筆記本滾落在一旁,摔成了兩半。


  阿坤最先回複行動力,撐著地麵,同時伸長手臂,將筆記本重新夠到手裏,隨即爬起身。


  bill甩了甩頭,試圖清醒,半仰在地上,正要翻身爬起來。


  就在這個瞬間,那扇並不隔音的窗戶外,卻傳來一記短暫的提示音。


  這聲音一點不陌生,恰恰是有新郵件的提示。


  bill和阿坤同時一愣,麵麵相覷一眼,遂一同壓低身體。


  bill爬起來,透過窗簾的縫隙看向窗外,而阿坤落後了兩步,則全身緊繃進入戒備狀態。


  窗外的矮階下街道旁,已經多了一輛車,車上走下兩個人,一是樊小餘,二是時夜。


  屋裏兩人看的真真兒的,樊小餘走下車子,正專心看著手機,並沒有注意到旁邊bill的車子,反倒是時夜側首看過去,目光有一瞬間的凝固,正落在車牌號上。


  與此同時,樊小餘手機上的郵件已經滑開。


  發件人:方彤

  ***

  時間倒退回一個半小時前,liliai死後第二天,早晨八點二十分。


  早晨一覺醒來,樊小餘破天荒的沒有去晨運,而且還比平時晚起了一個小時,她洗了個澡,將自己整理利落後,下了樓就見時夜已經在廚房裏忙活了。


  樊小餘沒吱聲,目光一掃,見餐桌上放著一個很厚的畫本,以及一疊白紙。


  她坐了下來,拉過畫本,就見攤開的那頁上是用彩色鉛筆畫的惠丁頓牛排,旁邊密密麻麻的筆跡,字跡蒼勁有力,尤其是夾雜其中的一撇一捺,末端上揚飛舞,透著神采。


  樊小餘又翻了翻那幾張紙,已用黑色筆簡單畫出了表格,並注明了一周七天,一個月三十天,並且將畫本中的菜名在經過挑選後逐一謄寫。


  看來,前一天晚上她要求附加的菜譜條款,某人已經開始著手了。


  樊小餘撐著下巴,又瞄了兩眼,用了很大的力氣才將眼神從那個畫本中□□,加上爐灶那邊又傳來香味,感覺整個人的食欲都被調動起來。


  樊小餘想了想,嚴格來說她自認不是個口腹欲很重的人,生活作息有序,飲食清淡,又不喜歡沾酒精,平日的消遣就是做運動,怎麽就一直沒有發現自己對美食沒有抵抗力呢?好像那些世界聞名大廚做的菜,她也是吃過的啊。


  樊小餘本就是個性子裏有點小較真兒的姑娘,有時候一個事想不通就會使勁兒想,好像非要將固若金湯的牆頂出一個窟窿才肯罷休,這會兒一琢磨就發現很多事經不起細琢磨,一時間竟然對那些所謂世界大廚做的美食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樊小餘發了會兒愣,還是想不起來,直到時夜不知何時已經關了爐火,端著兩個白瓷盤子放在餐桌上,這才將樊小餘拉回現實。


  樊小餘一怔,隨即將盤子裏的培根送進嘴裏,瞬間就感覺到味蕾分泌的快感,不由自主的發出“嗯”的一聲,說道:“味道真不錯!”


  那邊時夜剛拿起叉子,還沒碰到食物,就聽到這樣的讚美,著實愣住,定定的看了樊小餘片刻。


  樊小餘撥冗間抬了下眼:“怎麽?”


  時夜下意識道:“難得聽到你的誇獎。”


  樊小餘不假思索的回:“不會,你有很多優點啊,我肯定不止一次說過。”


  兩個人相處,若是一個人鑽起牛角尖,另一個必然會被帶動。


  樊小餘的回應反倒讓時夜放下了叉子,雙臂架在桌麵,嘴角要笑不笑的樣子,好像這個話題有什麽值得深聊之處,竟讓他感到興味。


  “嗯?什麽時候?”


  樊小餘咽下一口食物,記憶力瞬間堪比金魚,幾秒鍾就忘:“什麽什麽時候?”


  時夜提醒:“你說你不止一次說,我有很多優點,什麽時候?”


  樊小餘皺了下眉,陷入短暫的沉默,一來覺得早餐時間被這樣盤問很讓人不耐煩,二來還是稍微回想了一下,這才頓住。


  樊小餘一沉默,時夜就來了勁兒,與此同時又覺得此情此景好像分外熟悉,可他分明記得他和樊小餘事實上並沒有很熟,在這棟別墅裏進進出出時,也不過是見麵點頭,連微笑都敷衍了事的關係。


  這會兒也不知怎的,時夜竟然想逗逗她:“不然你舉幾個例子,我有什麽優點,我也好和自己心目中的對應對應,看看大家口味一致。”


  說話間,時夜刻意傾身,背著窗戶的身體,被灑在背後的陽光罩上了一層光圈,臉上的輪廓仿佛被陰影襯托的更加立體,那雙眸子帶著笑,就像是平靜的湖麵被蜻蜓漫不經心的點過,劃開一小片漣漪,一點點擴散,又歸於平靜。


  樊小餘一時間看出了神,腦海中突然闖入一句話:“哦,你廚藝是不錯,正好我家裏有個大廚房,平時除了讓我放兵器也沒開過夥,你來了可以隨便用,我不介意。”


  “兵器”,什麽兵器?

  樊小餘眨了眨眼,那句話又從腦海中擠了出去,像是沒進來過,後脖頸攢起一小撮戰栗,她不答卻反問:“時夜,在昨天以前,我都吃什麽?”


  時夜被這沒頭沒腦的問題問的一愣,隨口說:“你我都是各吃各的,你的夥食由秘書負責。”


  樊小餘垂下眼,喃喃道:“那我真該炒了她,這麽長時間竟然沒讓我吃過一頓好的……”


  時夜不禁揚眉,笑了:“以後家裏廚房的事,都歸我。”


  樊小餘一下子抬起眼,撞進對麵那雙漆黑的眸子裏。


  這句話也仿佛有了重聲效果,好像在什麽地方,有什麽人也曾經這樣對她說過,用的也是這樣的語氣,那雙眸子也是這樣的黑。


  ***

  樊小餘愣神的時候,時夜已經離開了座位,折回來時手裏多了一些文件資料和一個小塑料袋。


  時夜見樊小餘的盤子已經空了,她整個人盯著桌麵發呆,以為是她吃的太飽血液湧進胃部正在放空,遂將東西放在一邊,將空盤子收了放進水池。


  等時夜再回到桌前時,樊小餘已經拿起資料開始翻看,而且看得很仔細,好像剛才出神的並不是她。


  樊小餘:“這些是命案那晚的賓客名單資料?”


  時夜:“嗯,剛才你公司的助手整理好送過來的。資料上畫圈的當晚都有來。”


  樊小餘粗略的掃了一遍,說:“那天晚上可不止這些人。”


  時夜:“自然有很多人渾水摸魚。”


  樊小餘又撿起旁邊的小塑料袋,倒出裏麵的東西,是一枚鍍金的時裝戒指,用料和做工比較粗糙,設計是抄襲某奢侈品牌,顯然是個山寨貨。


  “這又是什麽?”


  時夜:“這是在大貓別墅的主臥櫃子下找到的,應該是命案當晚落下的,上麵檢測到的指紋屬於一個叫方彤的女人,也在名單之中。”


  樊小餘拿出寫著方彤資料的那張紙,頭也不抬的問:“怎麽證明是那天晚上落下的?”


  時夜:“我後來問過負責打掃房間的傭人,她確定前一天並沒有發現這枚戒指,因為掉的地方比較靠櫃子的裏端,所以法證前來搜證時也沒有發現,還是傭人今早準備將主臥沾了汙漬的地毯換掉才發現的。”


  樊小餘:“也就是說,這個叫方彤的女人進過主臥。”


  時夜這時站起身,繞過半張桌子,來到樊小餘身邊,居高臨下的立在一邊,隨手拿起紙和筆分別寫下幾個涉案人的名字。


  樊小餘側了下頭看過去,時夜邊畫關係圖邊解說:“我假設,方彤進主臥的時間恰好是命案發生的時間,將這個時間段縮短到最小,她看到了凶徒的模樣,已經殺害liliai的手法,所以驚慌失措的離開主臥,衝下樓梯,連party也不願多待,奔出門口。”


  時夜將“方彤”和“凶手”之間連上直線,並標注箭頭。


  樊小餘提出問題:“也有可能方彤進去的時候,裏麵還沒有發生命案。她臨走前無意間落下這枚戒指。”


  時夜笑道:“確實有這種可能,如果不是這份供詞,我也不敢肯定。”


  時夜將資料的最後麵的一張供詞抽了出來,指給樊小餘看:“你看,這裏有兩個賓客稱,命案當晚到達party時,正好一個女人從裏麵衝出來,因為她形色慌亂,還把手裏的包撞在地上,化妝品和身份證一起掉出來,其中一個賓客撿起來還給她,因此看到她的名字叫方彤。這個時間,正好和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段相近,也就是說方彤一定是看到了凶手正在行凶才會嚇得逃跑。如果她早一步到,liliai正在浴室裏泡紅酒浴,這不吻合方彤受到驚嚇的心理活動,如果晚一步到,凶手已經得逞,那麽方彤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尖叫,同時喊人過來。”


  隔了一秒,時夜在“方彤”指向“凶手”的箭頭線上端,寫下“目擊者”三個字。


  樊小餘盯著那幾個字,說:“那你說,凶手有沒有看到方彤呢?”


  時夜:“如果看到了,現在凶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到這份賓客名單,找到方彤的地址。不過有意思的是,剛才助手送資料來時告訴我,大貓家門前監控錄像的副本不見了。原本警方拿走了一份,副本交給律師團方便查詢,但現在,竟然不翼而飛了。”


  不見了?

  樊小餘不僅陷入沉思。


  能拿到副本的人並不多,或者說知道她讓助手複刻一版並交給律師保存的人並不多,都是自己人,也就是說,凶手要麽就在這些人當中,要麽就是認識的。


  與此同時,時夜在“liliai”的名字旁邊畫下兩個問號。


  停頓片刻,他拿著筆點著第一個問號,說:“警方最初之所以第一個懷疑大貓,是因為liliai死在大貓的臥室裏。這個疑點明顯存在邏輯矛盾。首先,假設liliai等候的男人是大貓,可她死在浴池裏時,大貓正在一樓舞廳,明顯一時半刻是上不了樓的,那麽liliai為什麽要空等。其次,假設liliai是和另外一個男人約定了時間,那麽為什麽兩人要約在大貓的主臥裏,按理說liliai是受大貓雇傭的party策劃師,她哪來的膽子在主人房和男人苟且?”


  說到這裏時夜可以頓住,目光垂下,略過坐在椅子上正專心聽他分析的樊小餘。


  從這個角度望下去,正巧能看到樊小餘頭頂烏黑的頭發,和居中的一個發旋,那發旋糾結成一小團,就像這個姑娘的性格。早晨剛洗過的頭發有些蓬鬆,額前的發撥開到一邊,露出發際線處濃密的碎發,隨即是光潔的額頭,鼻梁和微微向上翹的鼻尖,兩排濃密的睫毛正在炸著,上麵兩道眉毛末端向上飛揚,眉頭擰起。


  時夜定定的看了片刻,樊小餘渾然味覺,整副心思都在案件裏,跟著時夜指出的疑點,腦海中也逐漸形成一幅具象圖。


  樊小餘就這樣從善如流的接過時夜的話:“liliai的性格表麵上有些唯唯諾諾,但是看得出來藏著自己的小心思。可是,除非她不想要這份工作,否則借她三個膽也不敢把約炮地點放在主人房,除非她篤定大貓不會生氣……顯然,liliai沒有這種分量,那麽隻能是那個男人。”


  可是,那個男人是誰?

  大貓可不是個大方的人,就算再大方也不可能將自己的房間奉送給狗男女,除非是過命的兄弟。


  那就隻有bill。


  可是不可能是bill啊,bill不好女色,他是那些八卦雜誌都戲稱的禁欲係,還有不少狗仔挖掘他的私生活,試圖證實他是個gay。可偏偏bill唯一的好兄弟大貓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除此以外在台麵上也沒有和誰來往過密。


  總之,如果要是有人告訴樊小餘,bill就是約了liliai的男人,而且還不帶回隻有幾步遠的自己家,偏要在大貓的主臥裏玩這套,她無論如何都不會相信。


  不過樊小餘沒有更多時間的去揭開這種邏輯矛盾,她頭頂上突然傳來一聲輕笑,低低沉沉的,溫熱的氣息灑下來,正滑過她發旋處的幾根頭發。


  隨即就聽到時夜聲音不高不低的說:“真是個聰明的姑娘。”


  樊小餘:“……”


  反了他了?


  這是樊小餘的第一個念頭。


  一個被她包養的男人,平時都禮貌疏遠,這兩天怎麽回事,哪根筋兒打錯了,還是見鬼了,不就是發生個命案麽,竟然蹬鼻子上臉?


  樊小餘緩慢地抬起頭,皺著眉頭,同時錯開一點距離,並以警告的眼神掃過去。


  可這看在時夜眼中,就解讀成了一個有些氣惱,眼神有些糾結,性格有些擰巴的姑娘,因不適應被人誇獎而不知道該不該高興,所以就將表情管理成了這個樣子……


  時夜扯了下嘴角,表示並不介意,隨即垂下眸子望向“liliai”旁邊的第二個問號,說道:“這第二個疑點,很有意思。我猜,liliai和方彤是認識的。”


  樊小餘一怔:“什麽?”


  與此同時,她腦海中迅速閃過許多疑問,而且彼此之間都互有牽扯,隻是不能練成一整條線。


  就聽時夜說道:“傭人從liliai的臥室裏找到一個筆記本,上麵多次出現過一個女人的英文名——‘fay’。但是沒有提到這個女人的姓氏。而且日記裏透露,兩人曾是同學,感情不錯,不過喜好迥異,但兩人無論是身高還是身材都是不同類型的人。”


  樊小餘翻出寫有方彤資料的那張紙,果然見到一個短發纖細的女人,長相偏中性,眉宇之間像是有什麽煩心事,擰在一起。


  而liliai恰好是性感的類型。


  時夜繼續道:“liliai得到了專門為大貓做party策劃的工作,酬勞頗豐,自然也將在這條富人街區接觸到的人和事和這個fay分享。而且日記裏還提到,fay的經濟狀況不太好,欠了債,債主三天兩頭上門,liliai便想到一個能讓fay有機會一夜暴富還清債務的辦法。”


  樊小餘:“你是說找個有錢男人拿過夜費?”


  時夜:“顯然,這是最有效也最快的辦法。如果這個fay就是方彤,那麽她一定想不到在她混進party尋找獵物的同時,她的朋友liliai也在釣金龜。按照正常邏輯,liliai這晚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幫助方彤,而不是先顧著自己享樂,可她連這麽重要的事也要放到一邊,隻有一個可能……”


  話說到一半,時夜故意停下來。


  樊小餘很快接道:“讓liliai臨時改變主意的金龜是個意外收獲,可能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所以她不顧一切。”


  時夜勾唇笑了:“當然,不管這對好朋友哪一個人得手,方彤的債務危機都會得到解決。”


  樊小餘點了下頭,隔了一秒,又歪了下頭,突然說:“時夜。”


  時夜挑眉:“嗯?”


  樊小餘一下子就變了臉:“你分析就分析,能不賣關子麽,真的很討厭。”


  時夜:“……”


  樊小餘的語氣不輕不重的,也沒有夾雜一絲的埋怨和不悅,神情也很平靜,不像是在生氣,而且那淡淡的指責,聽上去也像是溫柔劈下來的軟刀子,可以理解為是提醒,也可以當做是嬌嗔。


  可時夜卻不敢將嬌嗔和樊小餘畫上等號,除非天塌下來砸壞她的頭。


  時夜歎了口氣,挪開目光,靜了片刻才將話題拉回正軌:“好了,現在liliai的兩個疑點都說完了。”


  時夜邊說邊在“方彤”和“liliai”之間也畫上直線,標注箭頭,並在箭頭線的上端寫下“好友”二字。


  樊小餘伸出食指敲了敲那兩個字,說:“方彤是不是日記本裏的fay還有待考證。”


  時夜道:“party當晚的宴請名單,是按照大貓的交友圈劃定的,這個方彤和大貓此前從無交集,既沒和他有過風月事,也不是大貓朋友認識的人。而且以方彤的生活環境,也不像是大貓會請來的客人,更不符合大貓的審美標準,除非是做這份名單的人故意加上去。”


  樊小餘:“ok,我就當你分析的全對,那麽結論呢?”


  話音落地,就見時夜麵無表情的靜了兩秒,隨即望向她,唇角幾不可見的揚起一個弧度:“暫時還沒有。”


  ***

  這回,樊小餘的眉頭是真的打了死結。


  合著聽他廢話半個小時,就得到這麽個結果?丫是拿她開涮賤招兒呢,還是閑的沒事解悶呢?


  可是與此同時,樊小餘又不得不承認,時夜的分析頭頭是道,條理清晰,邏輯縝密,而且形成了一道邏輯鏈牆,很難推翻其中任何一點,這些點麵彼此之間環環相扣,彼此互為起承轉合,再加上有這些資料和那枚戒指佐證,幾乎就是事實的全部。


  但樊小餘又覺得,時夜有所隱瞞,尤其是他那故意賣關子的神情,像是刻意藏著什麽,在剛才她問出“結論”時,他分明停頓了一下,神情也有一瞬間的遲疑……


  怎麽,是出於什麽樣的顧慮才沒有將結論告訴她?


  那結論很燙手嗎,還是他覺得需要進一步證實,拿出更有力的鐵證?


  思及此,樊小餘道:“既然如此,待會兒一起去方彤家。”


  時夜仿佛很詫異:“你確定?”


  樊小餘眯了眯眼:“你不就是等著我這句呢麽?”


  或者說,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時夜肯定心裏有數,隻是差了一步。


  那好,她就把這步給他補齊。


  ***

  樊小餘撂下話就轉身上樓,時夜聳了聳肩,將攤在桌上的資料收拾好,收進牛皮紙袋裏。


  正如樊小餘所想,時夜已經知道凶手是誰,或者說是經過這番邏輯推演得出的結果。就像是套用公式解題一樣,所有人物就相當於解題所需的條件,公式就是邏輯,那麽隻要完成這道題自然就能得出一個答案。


  方彤和liliai是好友。


  方彤有債務危機,liliai在城中富豪大貓的別墅裏擔任party策劃師,借此將好友帶進別墅。


  但liliai卻在關鍵時刻和一個陌生男人在一起,還死在這個男人的手裏。


  這個男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凶手,因現場沒有找到男人的屍體。


  方彤找不到liliai,隻能自己想辦法,卻誤打誤撞的闖入大貓的主臥。


  方彤因此目擊到liliai被凶手割喉的一幕,倉皇逃跑時留下了一枚戒指。


  凶手擅長使用手術刀,身材瘦高,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間,且手臂有力,是常年做解剖或者外科手術的男人,也有可能是法醫。


  凶手會和liliai相約,必然大富大貴,而且是一個大貓即使將他捉奸在床也不會生氣的男人,和大貓之間的友情必然深厚……


  方彤離開別墅時,撞到兩位賓客,被監控錄像拍到。


  監控錄像副本丟失。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按理說應該將party名單上的所有人都找來盤問,可前一天在警局卻不見方彤,這說明警方暫時還沒有聯係到她,那麽方彤是已經被滅口,是因為害怕而故意消失,還是因為會在警局見到凶手,或是被在門口撞到的賓客認出來?

  更有甚者,凶手是否也見到了方彤,所以方彤避之唯恐不及?

  那麽,這個凶手是誰,已經呼之欲出了……


  隻不過,該怎麽讓樊小餘相信呢?

  恐怕隻能走一趟方彤家,親口聽到方彤的證詞。


  ***

  幾分鍾後,樊小餘和時夜一路驅車趕往資料上方彤家的地址,車程不遠,但車內很是沉靜。


  大約是經過方才一番辯論,時夜累了,索性眯著眼就癱在椅子裏,享受片刻晨光的溫情。


  樊小餘則透過後視鏡掃了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樣子一眼,也沒有說話的*,一邊開著車一邊在腦海中挑這些證據的刺。


  每當樊小餘想到關鍵處,一個人的名字就會像是即將破土的春筍,耐不住性子的要浮出來,但每一次都被樊小餘壓了回去,並將關鍵處繞開。


  她握著方向盤的手不禁收緊,指關節微微泛白,從心底生出極其不好的預感,而且直覺告訴她這種預感一定會應驗。


  於是她腳下油門一踩,將車子加速,車子跋扈的闖入方彤所在的貧民區,輪胎囂張的碾壓地麵,然而這條街道年久失修,塵土飛揚,路麵坑窪不平,還有許多小石子,因此整個車子就像是要借力飛起來一樣。


  飛駛不到兩分鍾,樊小餘豁然踩下刹車。


  時夜一個不防,身體立刻前傾,要不是有安全帶,非得被她甩出去。


  他看了一眼樊小餘,正要說什麽,目光卻略過她的側臉,看到窗戶對麵的門牌號。


  方彤家到了。


  ***

  兩人下了車,時夜甩了甩一雙大長腿,又揉了揉太陽穴,繞過車頭剛踏上人行道,腳下就不禁一頓,靜了一秒緩緩回身。


  就見距離樊小餘的車子幾米之外,還停了一輛熟悉的高級轎車,隻不過用色低調,又被樹蔭蓋著,所以乍一經過容易遺漏。


  時夜目光一定,望住車牌號。


  看來,有人先一步到了。


  與此同時,樊小餘的手機發出短促清脆的提示音,有新的郵件進來。


  樊小餘站在街邊,低頭刷開手機,思緒還沒有從剛才的猜想中□□,乍一看到郵件內容就愣住,有幾秒鍾沒反應過來。


  樊小餘眨了眨眼,腦海中一片空白,直到時夜走上前,輕聲喊了她的名字:“小餘。”


  樊小餘一怔,遂皺著眉將手機屏幕按掉,收進兜裏,隨即麵無表情的踏上那幾個矮階。


  誰知,有一股力道卻從後方微微扯住她的手臂。


  樊小餘腳下頓住,側首挑眉,臉色比方才白了些,被頭頂上照下來的暖陽打在白皙的皮膚上,幾近透明。


  可時夜卻看的真真兒的,那一瞬間,自她眼中一閃而過的……是慌亂。


  事實上方才在家裏,時夜就已經在樊小餘眼中捕捉到類似的情緒,隻不過很輕很淡,那些情緒上還披著一層紗,沒有被最後撩開。


  而現在,是已經晾在青天白日之下了。


  那麽,是什麽郵件在此時此刻讓她情緒加重呢,而且進一步證實她不願相信的事,和不願意確認的那個人?


  ——方彤。


  這個人名毫無懸念的闖入時夜的腦海,隻可能是她。


  方彤有債務危機。


  方彤目擊了案發經過。


  方彤避開警察,因為就算做一個良好市民也不能將自己解救出水深火熱。


  因此,方彤病急亂投醫,走了一著險棋。


  是方彤,給樊小餘發了告密郵件,因為無論是那個凶手,還是樊小餘,都不缺錢,也不怕花錢掩蓋真相。


  隻不過一個是出於自保,一個是出於朋友情誼。


  沒有絲毫猶豫,時夜百分之百篤定,樊小餘絕對會花錢買走證據,保下凶手。


  但恐怕……


  時夜眉頭緊皺,不好的預感一下子湧上心頭,再也沒有來時的那種閑適。


  “小餘,待會兒如果見到讓你震驚的事,要盡量鎮定,隨機應變。”


  監控錄像副本丟失。


  這裏停著那個人的車,說明人還沒有離開這棟房子。


  最壞的結果,如果方彤已經是個死人了,那麽他們就這麽闖進去,隻會觸發兩種結果,一,成為共犯,毀屍滅跡,二,同樣被滅口。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是方彤沒有死,而且已經和凶手達成了金錢交易。


  可偏偏,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凶手的手法幹淨利落,手法純屬,必然作案多年,是個老手,這說明他善於掩飾,擅長演戲,可以騙過身邊所有人,更熟悉警方追蹤的線索鏈,才能做到每一次都逃出法網,甚至從沒有被懷疑過。


  那麽,這樣一個凶手,他既然有這樣冷靜的判斷力和行動力,又出於主動而非衝動的殺了這麽多的人,他還有什麽不殺方彤的理由麽。


  多殺一個方彤,永遠堵住目擊者的嘴,難道不是最上算的買賣麽?


  除非奇跡出現,凶手突然被雷劈了醒悟了,決定重新做人?

  嗬,絕不可能。


  因此,方彤還活著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


  ***

  屋外,時夜的話剛剛落下。


  屋內,bill的身影已經來到門口,耳朵不用貼在門縫上,也能聽到隻隔了一道門板兩人的說話聲。


  時夜聲音雖然不高,卻像是針紮在bill心口。


  他迅速回身,腳步極輕的越過腳下的障礙物,拎起裝著方彤屍體的旅行袋,另一手用力揪住阿坤。


  阿坤卻一動不動,惡狠狠地目光瞪著bill,從牙縫裏逼出來一句很輕的話:“他們已經找到這裏,你說知道凶手是誰的可能性有多大?”


  十有□□。


  可bill卻說:“不管有多大,現在先離開這裏。”


  阿坤一下子甩開bill的鉗製:“都知道了,當然是要一起幹掉!”


  bill:“你瘋了!樊小餘是我的朋友!”


  阿坤陰測測的笑了:“是你朋友,又不是我的。”


  bill又一次抓住阿坤:“我不管你殺多少人,總之樊小餘不能碰。還有,我現在給你兩個選擇,一是跟我走,二是留下來,但我一定會站在她那邊對付你!”


  阿坤的眼神一下子銳利起來:“你才瘋了!”


  bill靜了一秒,將阿坤曾說過的話扔了回來:“你可以試試,我數到三。”


  阿坤:“……”


  bill:“一。”


  阿坤:“……”


  bill:“二。”


  可這一次,bill也沒有數到三,阿坤就挫敗的歎了口氣,臉上一陣紅一陣青,隨即腳下一轉,向後窗的方向走去。


  bill終於鬆了口氣,見阿坤拿著筆記本,又看了一眼四周,大概確定沒有其它證據留下,就算也來不及銷毀了。


  最後,bill又看了一眼持續轉動的洗衣機,跟上阿坤。


  阿坤已經打開後窗,箭步登上台子,身體已經跳出,正回過身,要接過一百多斤的旅行袋。


  然而就在這時,另一頭卻響起了門鈴聲。


  bill用力將旅行袋傳給阿坤,但袋子太鼓太長,很費力才能穿過狹小的後窗。


  ***

  門外,門鈴響了一會兒,停了。


  樊小餘放下手,豎起耳朵聽了下,隻聽到門裏有什麽東西發出的“轟隆”聲,像是那種廉價笨重的馬達發出來的噪音。


  於是,樊小餘又轉而撥打方彤的手機。


  不到三秒,門內就傳出彩鈴聲。


  與此同時,bill和阿坤也不約而同的愣住,那手機鈴聲就從旅行袋中發出。


  阿坤很快說:“快點,別磨蹭!”


  說話間,旅行袋已經離開了後窗,bill跳上台子,半個身體伸了出去。


  手機鈴聲也滅了。


  另一頭,樊小餘見方彤遲遲不接電話,敏銳的直覺和不願相信的事實真相又一次尖銳的竄了出來,加上時夜剛才的提醒,一再加重她心裏的焦躁。


  ——bill是個用刀好手,手術刀在他手裏不僅能救人,也能瞬間取人性命。


  不知何故,這個認識突然跳到樊小餘的腦海中,很奇怪,也很突兀,bill難道不是一個普通的外科醫生嗎,原來曾做過法醫,後來轉做急診室……


  為什麽她會將殺人和bill掛上鉤,為什麽她對他殺人的刀法這麽篤定?


  樊小餘有一瞬間的怔忪,就像是之前出現的幾次思維錯亂一樣,可比這個更讓她吃驚的是,下一秒她就抬起了腿。


  接下來的一切都像是電影被按下了慢動作播放,每一幀畫麵都分外清晰。


  大腦還沒有給身體下達命令,樊小餘就看到自己抬起腿,膝蓋曲起,遂用力踹出去,腳上的靴子正中那扇破爛不堪的門板。


  “咚”的一聲,門板應聲倒地,發出巨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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