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願我如星君如月
吃過了飯,唐小玉收拾碗筷,就先回去了。
段小涯守在羊圈附近的草叢之中,一心等著魏長山出現,但是一夜不曾合眼,卻一個人影也沒見著。
黎明的曙光穿破雲層,將整個村落染成玫紅之色,段小涯打著哈欠,朝著家中走去,回到房間,倒頭就睡,直到中午吃飯的時候才被段蕙芳叫醒。
第二個晚上,段小涯仍舊守在羊圈附近,但因實在太困,半夜的時候,氣溫有些下降,他裹緊了黑風衣,倚在一棵松樹底下,迷迷糊糊睡了過去。
不知過了多久,段文過來輕輕推了推他:「喂,小涯,你怎麼在這兒就睡著了?」
段小涯睜開眼睛,天又亮了,走到羊圈一看,五隻羊安然無恙,知道昨晚魏長山還是沒有出現,不禁好生失望。
心想,莫非魏長山看出他的意圖,因此不再出現了嗎?
又或者,他早已離開了附近的村落?
「小涯,這雞舍已經釘好一排了,你過來看看能行不?」段文拉著段小涯去看他們兄弟兩個的傑作。
段小涯一心都在魏長山的身上,敷衍地說了一句:「行,能用就行,多弄幾個。」
「得嘞,交給我和段武吧,你先回去休息。」段文也搞不明白,段小涯怕羊丟失,把羊帶回家裡不久完了嗎?隨便找個地方先拴一下,有必要每晚親自過來守著嗎?
段小涯垂頭喪氣地回到家裡,又睡了一覺,傍晚吃了晚飯,又往水尾去,李美翠叫道:「小涯,你這麼看著羊也不是辦法,在家門口弄個羊圈就好了,跑那麼遠,哪裡照顧的過來?」
「媽,你別管了。」段小涯揮了揮手,流星踏步地走了。
雖說,深秋季節蚊蟲已經減少,但段小涯潛伏草叢之中,還是十分腌臢,兩個晚上下來,身上已被其他不知名的蟲咬了許多紅腫。
過了一會兒,天色黑了下來,就見月光之下,唐小玉的聲音傳來:「小涯哥,你在哪兒?」
段小涯從樹底下站起來,揮了下手:「我在這兒呢。」
唐小玉手裡抱著什麼東西,興緻勃勃地朝他走了過去,笑道:「我向石書記借了帳篷,小涯哥,你晚上要看著羊,在帳篷里睡會好一些。」
兩人就在山坡一塊比較平坦的地方,手忙腳亂地搭著帳篷,段小涯的動手能力只限於打架和揩油,要搭帳篷對他來說相對難了一些。
所以,大部分的工作還是唐小玉完成的,她很細心地把枕頭和毯子都帶過來,雖然白天地表的溫度很高,但夜裡溫度下降很快,怕他著涼。
「小涯哥,你老這麼下去也不是辦法,現在只有五隻羊,以後要是把雞都養起來了,更需要有個人看著。」
段小涯點頭:「你說的也是,到時要專門找個人看著林園。」
「小涯哥,我可以幫忙嗎?」
段小涯笑道:「你如果想掙錢呢,我算你入股,虧了算我的,掙錢了給你分紅。」
「這可不行,上次你給我十萬塊錢,嫂子都幫我存著呢,要不我跟她要五萬塊錢,當做投資了好嗎?」
段小涯知道唐小玉生性倔強,白白給她的好處未必會要,就像上次的何首烏丸一樣,笑道:「好呀,以後咱們簽個股份協議。」
唐小玉欣喜一笑:「謝謝你,小涯哥。」
「好了,天色不早了,你先回去吧。」
「我再陪你坐一會兒。」
兩人坐在帳篷門口外面,並肩依偎,看著天際明月皎潔,寒星數點,彷彿回到很小的時候,他們曾在無數個這樣的夜晚,一起並肩坐著看月亮,看星星。
「小涯哥,我聽嫂子說,過年我哥回來,就要把我許給別人了。」唐小玉輕輕說了一句,忽然就低下頭。
段小涯心頭一震,笑道:「那很好呀。」忽然覺得心裡空落落的,他不知道這是一種怎樣的情愫,他一向也就把唐小玉當成妹妹,上次她說魏長山要向她提親的時候,他也沒有這種感覺。
可是現在,他越來越患得患失。
他隱隱覺得是妙僧的神識起了作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他的心緒,讓他活的越來越不瀟洒。
唐小玉心頭一酸,生硬地笑了笑:「你說……我以後的丈夫是什麼樣的人?是我認識的人嗎?他會對我好嗎?會像你一樣,事事都護著我嗎?」
「小玉,我……」
唐小玉拿著白皙但有一些嬰兒肥的玉手封住了他的嘴巴:「別說了小涯哥,我不想你再拒絕我一次。我知道你一直都瞧不上我,但我會努力的,直到我哥回來之前,讓我再爭取一次吧。」雖然張春蘭執意要她嫁給段小涯,因為段小涯現在發展越來越好,家有未嫁之女的人家都盯著他,可是張春蘭畢竟是聽唐方的。
鄉村地區,大老爺兒們就是一家之主,嘴上說著男女平等,其實掌權的還是男人,經濟實力決定政治地位,這在一個家庭也是一樣,掙錢的都是男人,男人的腰板自然挺的很直。
唐小玉父母雙亡,所謂長兄為主,一個農村的女孩兒,也沒多少見識,婚姻大事多少也都聽從兄長的安排。
倘若段小涯給她一個回應,她說不定還會鼓起勇氣,反對唐方給她的安排,可是現在段小涯沒有回應,唐小玉失落地低下了頭,冷不丁地掉下一滴熱淚。
黑暗之中,段小涯看不見她的淚光,他倒也不是對唐小玉沒有感覺,只是唐小玉面對其他男人的調戲,太過隨便了,倘若她能正色地拒絕一次,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男人圍著她了。
這樣的女人,多少會讓男人有些不放心,段小涯雖然身體擁有無數的機能,但說到底思想和普通的男人沒有什麼兩樣。
他輕輕地嘆了口氣,正要說些什麼,忽見斜對面的竹林忽然躥出一條黑影,迅速地朝著羊圈的方向奔去。
「魏長山。」段小涯霍然站了起來。
魏長山的速度很快,已經超過一個常人正常奔跑的速度,縱身一躍,就已撲入羊圈,抓住一隻公羊的羊角,將它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