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攝魂
這一次段小涯回家,公路已經全部修完,從棘山村到藍頭溪村,兩村之間,棘山腳下還有一個警亭,裡面兩個值勤的民警。
這是上次小澳村和藍頭溪村火併,引起巨大的治安問題,縣裡做的安排。
同時,這也是冷天華為了保護段小涯的家人,畢竟現在段小涯做的是卧底的工作,很有可能受到犯罪團伙的報復。
和水琳琅出了藍頭溪村,再走半個小時,就到茶寨。
剛到村口,就見巫村長的女兒巫小茶朝著一條土狗亂扔石頭,土狗朝她不停地狂吠,巫小茶似乎有些畏懼,身體不停地往後縮去。
段小涯一腳就把土狗踢飛出去,土狗嗷的一聲,掛在樹上,半死不活。
水琳琅目瞪口呆,這傢伙……太暴力了吧?一點都沒有保護動物的意識。
但對段小涯而言,人永遠是比動物重要的,何況農村的人,很少有人去養寵物,什麼貓啊狗啊,都是為了實用。
養貓是為了抓老鼠,養狗是為了看門,不像裝逼的城裡人,是為了精神的需求,把動物當成自己家人。
自己都養不活了,誰還會去養寵物?
城裡人指責農村人,完全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買的貓糧狗糧,比農民的伙食還貴,倘若真要揭不開鍋,沒東西吃,只怕也會吃貓吃狗。
精神建設,首先要有經濟基礎,這是亘古不變的道理,誰也別跟誰裝逼。
「嘿嘿,嘿嘿……」巫小茶看段小涯幫她趕走了狗,對著他一通傻笑。
段小涯暗暗嘆息,巫小茶其實長的挺好看的,稍微打扮一下,都能成為村花,可惜就是腦子有點問題。
水琳琅盯著巫小茶半天,忽然上前一搭她的脈搏,黛眉微蹙,望向段小涯:「這女孩兒是誰?」
「巫小茶,茶寨村長的女兒,傻乎乎的。」
「什麼時候變傻的?」
段小涯回想一下,道:「這我可記不清了,在我小的時候,她就是這個樣子。」
「她被人攝魂了。」
段小涯一驚:「什麼攝魂?」
「人有三魂七魄,道家把三魂分別稱為胎光、爽靈、幽精,又稱為天魂、地魂、人魂。這女孩兒天魂受損,所以才會痴痴獃呆。」
段小涯從來沒有想過這一點,此刻聽水琳琅說起,不禁也伸手去摸巫小茶的脈象,以他現在的醫術,完全能夠通過脈象,感知人體之間的脈輪。
人體七個脈輪,代表七個能量場,又與七魄相互對應,這一點不論是道家還是佛家,都是驚人的相似。
七魄依附三魂,所以以此類推,就能通過脈象,判斷人體魂魄的活動情況。
一般的中醫,達不到這種境界,因為現代的中醫,和巫術是分離的,但在春秋戰國的時候,往往巫就是醫,醫就是巫,不僅能夠醫治人體的病,還能醫治魂魄的病。
段小涯也是因為腦海之中,漸漸多出一些巫的意識,所以才能通過脈象,更深地感知巫小茶的魂魄。
「娘子,這個治的好嗎?」段小涯望向水琳琅。
水琳琅神色凝重:「倘若她的魂魄是被蒙蔽,或者是被控制,或許還能治好。可是現在她的天魂少了四分之一,醫術是治不好的,只能通過巫術招魂。可是,她的天魂不是全部消失,只是少了四分之一,我懷疑她是遇到什麼邪祟,把她的天魂吃掉一些。」
「魂魄還能吃的嗎?」
「這世上有的是噬魂的邪祟,天地二魂常游身外,很容易就會沾染上什麼髒東西,或者遇到什麼邪祟,使之受損。所以,人才會無緣無故,產生各種精神疾病。」
「難道……和辛夷有什麼關係嗎?」
「先到門後山去看看。」
段小涯急忙和水琳琅動身,茶寨不大,很快就到門後山,這個山段小涯以前倒也來過,卻也沒遇到什麼奇怪的事。
走了半個小時左右,段小涯手機忽然響了起來,是李美翠打電話叫吃飯,段小涯讓他們先吃,說有事情要辦,也就掛了電話。
朝著山的深處走去,忽見一個湖泊,煙霧繚繞,完全遮蔽人的視線,這個湖泊段小涯倒也見過,但以前來的時候,倒沒有見到什麼煙霧。
水琳琅右手捏訣,在空中畫了幾下,空中出現幾道金光,瞬間組成一個奇怪的符號,只聽水琳琅喝了一聲:「破!」符號奔向煙霧之中,煙霧瞬間消散。
然後回頭對段小涯道:「這是障眼法,走!」伸手攜著段小涯,腳下一起,掠過湖面,水波蕩漾,段小涯內心也跟著蕩漾。
段小涯嘿嘿一笑:「娘子,咱們這是比翼雙飛嗎?」
水琳琅秀臉微紅:「你別胡說。」
片刻,到了湖的對岸,霜林盡染,紅葉層疊,草木之間隱隱出現一棟木製的小屋。
段小涯已經很久沒有來過門後山,從不知道這裡還有人住,緩緩隨著水琳琅靠近。
到了木屋前面,段小涯叫道:「喂,裡面有人嗎?」
木屋裡面沒有任何回應,段小涯大步走上前去,水琳琅急忙伸手攔住:「夫君小心。」衣袖一揮,一股勁力激發出去,砰的一聲,兩扇木門打開。
屋裡光線暗淡,段小涯看不清楚,正要上前,就聽屋頂傳來吱吱的叫聲,段小涯抬頭一看,竟是一隻金色的猴子。
正是當日藍頭溪村千年古樹被毀之時,樹中跑出的那隻會說人話的猴子,段小涯曾要抓他,但被水琳琅阻止,怕這隻猴子背後還有什麼大有來頭的人物。
段小涯一喜,叫道:「孫大聖,你怎麼會在這兒?」
「孫大聖,孫大聖!」猴子極為興奮地站在屋頂跳躍。
「你認識這屋子的主人嗎?」
「主人,主人!」猴子像是服用興奮劑似的,跳個不停。
段小涯惆悵不已,他先前就和孫大聖打過交道,知道這傢伙雖會人語,但知道的辭彙有限,大部分都是跟著別人學舌。
一時不知如何和他交流。
水琳琅卻聽懂了孫大聖的話,道:「你說,這屋子的主人,也是你的主人?」
「主人,主人!」孫大聖身上穿的依舊是從溫彩鳳家裡偷來的大紅內褲,活蹦亂跳,當然,他不是把內褲當內褲穿,而是把內褲當背心穿,別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