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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勘查現場

  段小涯畢竟協助警方辦過不少案子,尤其在做洪爺卧底的時候,任務完成的相當漂亮,於是冷鐵華和霍平商量一下,決定讓段小涯以協助的方式,跟隨警方前去現場重新再做一遍勘查。


  這件案子是刑警隊的,所以治安隊的冷鐵華沒有跟去,三輛警車呼嘯進入青藤小區,小區早已鬧的沸沸揚揚,畢竟出了殺人命案,這在哪兒都是大事。


  警車停在陸菲菲住宅的門口,陸菲菲的住宅是獨棟的庭院,因此兇手潛入作案的時候,附近居民都沒察覺,警方做過盤問,也沒發現任何嫌疑人等。


  段小涯拉開警戒線要走進去,林月如伸手攔住,拿了一雙鞋套給他:「小涯,穿上鞋套,不要破壞現場。」


  段小涯心裡不以為然,他連避孕套都不用的人,現在竟然要戴鞋套。


  不過,既然關係到現場保護的完整,他還是依言穿上鞋套,畢竟他也不想放過任何線索。


  然後,林月如又從刑警手裡拿了一副多餘的手套給他。


  走過前庭短暫的甬道,進入客廳,就是真正的殺人現場,段小涯看到地面砸了一個水杯,旁邊還有一個石灰勾勒的人形,估計就是陸菲菲死時擺放的姿勢。


  霍平看了一眼現場,望向齊振宇:「齊教授,你有什麼看法?」


  齊振宇淡淡地道:「現在還不好出側寫,你們警方掌握了什麼線索?」


  霍平沉吟地道:「兇手反偵察能力很強,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效的指紋或者足跡,而且門口的監控錄像早在幾日之前,就遭到了破壞。」


  段小涯:「這或許是兇手蓄謀已久的案件。」


  齊振宇:「剛才說沒有有效的指紋或許足跡,是現場沒有搜到任何指紋和足跡嗎?」


  霍平:「只有陸菲菲和鐘點工阿香的指紋,可是阿香昨晚在家,這個她的家人可以作證。」


  齊振宇正色地道:「家人怎麼可以作證?親屬之間作證,可以視為無效。」


  霍平:「小區門衛那邊,我們也找人去盤問了,昨晚阿香沒有進入小區。」


  齊振宇:「從現場可以看出,兇手的反偵察能力很強,她想要潛入小區,不一定要從小區大門進來。據我所知,這個小區是有一處側門是沒人看守的。」


  霍平望向林月如,林月如就住在這個小區,所以對這裡的情況她比較熟悉,昨晚才剛發生的命案,很多方面,警方還沒來得及細查。


  林月如點頭:「沒錯,是有一處側門可以進來。」


  霍平彷彿兩個刑警去取側門的視頻監控,看到段小涯蹲在陸菲菲的石灰畫像身邊,模仿陸菲菲死前的動作趴在地面。


  陸菲菲的右手邊正是水杯破碎的地方,地面還有一些血跡,血點幾乎沒有阻擋地噴射出去,落在地面的痕迹也是相當完整,呈扇形分佈的狀況。


  但沒有噴的太遠,在她死時位置上面還有滴落的血跡,應該是她及時拿手捂住傷口,不過當時因為她的手裡拿著水杯,捂的不夠迅速,咽喉切口的那一瞬間,血液還是噴了出去。


  霍平問道:「小涯兄弟,你在幹嘛?」


  段小涯緩緩站了起來:「這應該是熟人作案。」


  「噢,怎麼說?」


  「菲菲怎麼說也是警察,就算她的武力值不高,但一般的陌生人也很難靠近她,她做警察這點警覺性還是有的。」


  霍平點頭:「沒錯,愛德華·霍爾曾經分析過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公眾距離是在3.7到7.6米之間,社交距離是在1.2到3.7米之間,個人距離是在46到122厘米之間,親密距離則是15厘米到44厘米之間。」


  「菲菲死時是趴在地面的,而她的傷口是在咽喉部位,兇手應該是在背後偷襲。這個距離已經超過了親密距離,如果是個陌生人,菲菲一定能夠及時反應過來。可見,一定是個熟人,所以她才沒有防備。」


  齊振宇笑道:「按你這麼說,兇手很有可能就是鐘點工阿香。」


  段小涯搖頭:「不對,如果是阿香,菲菲不會給她倒水,理論上只有阿香給菲菲倒水。」


  「就算水杯摔在菲菲的右手邊,你也不能就此證明是菲菲去倒水,而不是兇手去倒水?」


  「草!這還不能證明,怎樣才能證明?」段小涯有些惱火,齊振宇處處和他唱反調,這傢伙到底想做什麼?

  林月如急忙安撫段小涯的情緒,道:「小涯,現在菲菲慘死,我知道你心裡難過。但齊教授說的沒錯,這一點確實不能證明,當時就是菲菲去倒水。也有可能是兇手故布疑陣,殺人之後,再在死者旁邊砸個水杯。」


  霍平點頭:「沒錯,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十分狡猾。」


  段小涯一時語塞,但他天生異稟,對於殺人案件的直覺一向超過常人,但司法要講證據,他不能光靠直覺,這樣只能離真相越來越遠,讓陸菲菲長久地蒙冤。


  林月如輕輕執著他的手,柔聲道:「小涯,你冷靜一點,我相信我們一定能夠找出真兇的。」


  過了一會兒,去取監控視頻的刑警回來,回報說是側門沒有監控,霍平立即吩咐去提阿香到警局去審問。


  段小涯看著陸菲菲面對的方向,正是廚房,飲水機正在廚房之外靠門的地方,冰箱卻在廚房裡面,不論是要喝水,要是要喝其他飲料,都要朝著這個方向。


  段小涯走進廚房,打開冰箱,裡面放著兩隻殺洗乾淨的雞,這是陸菲菲最喜歡的食物。


  裡面還有一些瓜果,但沒有任何喝的飲料,估計當時陸菲菲是走到這個方向倒水的。


  勘查了一會兒,沒有任何更有說服力的線索,段小涯問道:「既然現場沒有留下兇手的指紋和足跡,顯然是兇手進行了擦拭,可是血跡為什麼不擦乾淨?」


  齊振宇冷笑:「這都想不明白,那是因為,兇手根本就沒走到那個位置,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擦拭。」


  「也就是說,兇手停留的時間十分短暫。」段小涯這就更加確定,陸菲菲是在倒水的時候被殺害的,因為從客人進門開始,一般讓她先坐,然後主人再去倒水,也就這麼一點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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