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4節:談判10
我,要不要這些人自然有辦法給他減刑,而爸爸本身也並未殺人,事情或許要好辦的多;但不論做什麼都是有代價的。
現在問的,就是在我心目中爸爸值不值那個價,或者他到底值多少。
雍和一直坐在類似書記員的那個角落,聞言示意,插話道:
「根據法律規定,超過一定期限的將不再追訴,戴罪立功或者也可以做別的安排,你無須考慮這方面。」
哦,追訴時效我大概知道一些,比如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超過以下期限便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而且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我爸在外面躲六年了,一般的罪大概都被他躲夠了。
決定權完全推到我手裡,而這個,則是殷氏滅門案的關鍵,想了想,我扭頭對上殷亦桀,說:
「你說了算吧。要照我說,還是讓他進去坐幾年,醒醒腦子。」
殷亦桀親下我額頭,點頭道:
「那就讓他去坐幾年,剛好和范總做個伴。」
點頭,殺父之仇,范銀庫,還有我爸爸,殷亦桀能將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已經很難了。
坐幾年,殷亦桀回到他家人面前也好交代一些。
而我,不過是個普通的女孩,不想用人家給予的些許特權給自己謀福利。
人家給點兒陽光,我們要懂得珍惜,才能永遠溫暖。
四少道:
「那殷氏范氏之間殷少,你還有什麼要求?」
殷亦桀摟著我在懷,道:
「范氏永不得再犯殷氏,不得再欺負妝氏,就夠了。我能代表殷氏。」
布萊恩利索的接話,道: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除了那些,五年內給可人攢夠一百億嫁妝,到時候風風光光的嫁出去,就算給我留夠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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