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我們結婚吧
林曉曉走的時候,沒和秦焱說自己要去哪裏,他怎麽就知道,自己現在在這裏,還能準確地出現在火鍋店樓下?
“我問了陸靳安,”秦焱沒有刻意隱瞞:“他現在就在s市,問一問就知道了。”
林曉曉聽到陸靳安的名字,眼底便劃過一絲不悅——這個人把紀暖害的這麽慘,現在還要出現在紀暖麵前?真是讓人討厭。但是礙於秦焱和陸靳安的關係,她並沒有直接說出來。
秦焱知道林曉曉不高興,不由分說的把林曉曉冰涼的手塞進自己的口袋裏:“曉曉,你別生氣了,好不好?之前的事情,我們兩個人都有錯,各退一步,好不好?”
林曉曉言辭懇切,臉色終於有所緩和:“那你之前為什麽不來找我?”
讓她白白的等了半個多月。
秦焱真是覺得冤枉,那天林曉曉出走了以後,他便猜到林曉曉要來找紀暖,原本打算直接把她帶回去,但是想到林曉曉出走的原因,還是沒有那麽魯莽,堪堪等了半個月,才問了陸靳安,隻身來到了s城。
秦焱解釋完之後,將林曉曉摟在懷裏:“別生氣了,我知道你看重紀暖,這樣,反正朋友們都在,我們就不回去了,直接在s城結婚,好不好?”
林曉曉把臉埋在秦焱的胸膛,很久之後,才伸出手環抱住秦焱:“好,我答應你。”
一場爭吵就這麽悄無聲息的停止了。當天晚上,林曉曉便興高采烈地收拾了東西,從紀暖家裏搬出去,秦焱在s市找好了房子,結婚之前,他和林曉曉就會住在那裏。
臨走的時候,林曉曉給了紀暖一個大大的擁抱:“小暖,我真的是太舍不得你了!”
紀暖沒從林曉曉喜上眉梢的表情中看出什麽不舍,但是她還是真情實感道:“下次別這麽任性了。”
她太清楚,兩個相愛的人走在一起,是多麽的不容易,她希望自己的好閨蜜,能夠早日擁有幸福。
“知道啦!”林曉曉大大咧咧地回答道。
一時間,屋子裏麵少了一個人,頓時覺得有點冷清。她像往常一樣準備休息,放在茶幾上的的手機卻響起來。
紀暖拿起手機一看——是一串陌生號碼,紀暖有些疑惑,但還是接聽了。
“喂?”紀暖試探著開口:“請問是哪位?”
電話那邊隻有一個呼吸聲。
紀暖愣了愣:“是誰?”
她心裏漸漸湧起一個猜想,手指緊緊握著手機,像是要把它捏碎。
那邊依舊沒有人回答,紀暖終於開口。語氣冷硬:“陸靳安,我告訴過你,不要再來找我。我這一輩子,都不想看到你。”
紀暖說完就掛了電話,手指點了點,將這個號碼拉進了黑名單。
紀暖緩緩跪坐到地上,抬手撫摸著臉上的傷疤——陸靳安,你害我害得還不夠慘嗎?到現在了,你還不肯放過我?
漆黑的房間裏,陸靳安放下手機,沉默地立在窗前。
明明是意料之中的結果,陸靳安心裏還是忍不住的後悔。從事實真相被揭開,或者更早的時候,他就萬分後悔,他想要彌補給紀暖帶來的傷害,但是紀暖根本不接受,甚至,紀暖都不願意多看他一眼。
他親手把他的愛情,推到了觸不到的地方。
陸靳安看著窗外,目光散亂,不知道落在什麽地方。
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愁。陸靳安這邊,整日為了紀暖而愁眉不展,而林曉曉和秦焱,已經把婚禮提上了日程。
正是春天剛剛開臨的時候,s市繁花似錦。林曉曉逛街的勁頭很大,每天拉著紀暖買買買,按照她的話說:“人生就是一次婚禮,不好好舉辦怎麽行?”
紀暖雙手提著十幾個袋子,筋疲力盡,說不出什麽反駁的話。
“對了,小暖,你等會兒陪我去看看婚紗吧,還有你的伴娘服!”林曉曉拉著紀暖道。
“伴娘?”
“喂喂喂,不要這麽驚訝好不好?”林曉曉道:“我的伴娘不是你還能是誰?”
紀暖笑了笑,問道:“伴郎是誰啊?”
林曉曉聳聳肩膀:“這個是秦焱負責的,但是我們兩個還沒確定,婚禮前期的事情忙得我暈頭轉向,”林曉曉掏出手機:“我打電話問問秦焱。”
秦焱的回答理所當然:“是陸靳安啊,我以為你知道。”
“陸靳安?”林曉曉炸毛:“我不同意!”
紀暖從林曉曉嘴裏聽到陸靳安的名字時,心裏便知道了人選——倒也是,陸靳安和秦焱關係那麽好,不選陸靳安選誰?
“你確定是他了?”林曉曉一邊問,一邊觀察著紀暖的臉色:“能不能換一個人?”
“已經和陸靳安說了,怎麽換?”秦焱道。
林曉曉氣道:“什麽?你都說了?”
秦焱竟然沒打招呼,就確定了伴郎的人選?
“你那麽一驚一乍幹什麽?”秦焱有些不悅:“紀暖是你閨蜜,陸靳安就不是我的好哥們了?來給好哥們做伴郎,有什麽問題嗎?”
“沒問題!”林曉曉恨聲道:“你還不如去和陸靳安結婚!”林曉曉氣衝衝地掛了電話。
明明知道他的伴娘是紀暖,卻偏偏還要出來倒打一耙!真不是好人。
“別因為我吵架,”紀暖看著林曉曉哭喪的臉:“你可以找之前的好姐妹當伴娘呀,我在下麵給你祝福,也是一樣的。”
紀暖心裏對林曉曉有些愧疚——這已經是第幾次,林曉曉因為她和秦焱吵架了?
林曉曉一臉不服輸的氣勢:“不行,說好了是伴娘,就是伴娘!秦焱要是不換伴郎,這個婚禮是沒辦法舉辦的!再說了,這可是我人生唯一一次婚禮,我高高興興結的婚,為什麽連伴娘都不能自己選?過得也太憋屈了吧?”
林曉曉說的是真心話,要是紀暖不在她身邊,陪著她走過鮮花紅毯,那麽她是不可能參加婚禮的。
恰巧,秦焱也是這個想法。兩個人見麵之後吵得不可開交,認為自己心目中的人選才是最合適的。
兩個人針尖對麥芒,怎麽也分不了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