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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第127章 狂少楚歌

  沈歡看了下林逸軒離開的方向,對著楚歌問道:「你們認識?」 

  「打小就認識,沒想到他膽子還是這麼小。」楚歌笑了笑,反問道:「看剛才的情況,你倆好像也認識,好像還和那個災星有關係?」 

  沈歡聽到這話,臉色一下子就垮了,「我不知道你再說什麼。」 

  「怎麼,一句話就生氣了。」楚歌面帶鬱悶,正說著,一拍大腿,「原來是災……林姐的事兒啊,你別介意,我就順口一說,大家私底下都這麼喊……我道歉成了吧?對不起!」 

  「妙詩不是災星。」沈歡語氣堅定道。 

  楚歌又往嘴裡塞了兩粒口香糖,「我知道,不僅不是災星,還可能是福星。」 

  沈歡見他一臉自信,不像是在奉承,忍不住問道:「怎麼說?」 

  「我說我會看相,你信嗎?」楚歌笑了笑,「這件事明顯是有人搗鬼,很早的時候,我就對林老爺子說過了,只是這十幾年一直沒動勁,應該還沒查出來是什麼人做的手腳。」 

  「或者他老人家,根本就沒把我的話放在耳朵里,不過當時太小,大人們不相信也很正常。」 

  沈歡一臉詫異,「林爺爺之所以會懷疑,是你提的醒?!」 

  十幾年前?那時候楚歌才多大啊! 

  「老爺子把這話都跟你說了,沒想到你跟林家關係還挺近的嘛。」楚歌玩味道:「我說你該不會是在打林姐主意吧?」 

  「敢頂著這麼大壓力,要麼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要麼就是和我一樣,看穿了裡面的把戲。」楚歌說著,仔細打量了一下沈歡的面相,「依我看你是兩者都有。」 

  沈歡還沉浸在驚訝當中,他實在沒辦法想象,一個幾歲的幼童,竟然是第一個發現貓膩的。 

  「你憑什麼這樣肯定,是有人故意陷害呢?當初你才七八歲吧?」 

  楚歌笑了笑,用食指指了下太陽穴,「直覺,男人的直覺。」 

  「不跟你扯淡了,林逸軒那小子,從小就怕我,你再晚點追,估計就要到林家去找他了。」 

  反正兩人以後都是室友,有的是時間,想到這兒,沈歡也沒再墨跡,朝著林逸軒離開的方向追了過去。 

  楚歌從兜里取出了一包煙,對著那位一直默不作聲的室友說道:「抽煙不?」 

  見對方不答話,他又把口香糖取了出來,「糖呢?」 

  接連吃癟,讓楚歌有些鬱悶,看到對方在玩掌機,眼睛一亮,「我也愛玩遊戲,咱們聯機……」 

  話還沒說完,對方就把掌機塞進了抽屜里,然後將攤子蓋在身上睡覺去了。 

  「……」 

  沈歡下樓跑了沒多遠,就找到了正在疾步行走的林逸軒,「喂!」 

  誰知他喊了一聲過後,林逸軒直接撒丫子開跑了。 

  「難道在他心裡,楚歌真這麼恐怖?」沈歡想著,也加快了速度,只是幾個呼吸的時間,便抓住了林逸軒的肩頭。 

  「瘋……楚歌,我真不是故意叫你瘋子的!」林逸軒嚇得全身發抖。 

  沈歡看著有些哭笑不得,「楚歌真有那麼可怕嗎?」 

  林逸軒慢慢地睜開眼睛,「原來是你啊,嚇死我了,知不知道人嚇人,會出事兒的!」 

  「對不起,我不該嚇你,行了吧?」沈歡無奈的笑了笑,接著問道:「對了,你姐讓你來幹嘛?」 

  「我姐擔心你找不到寢室,就讓我來看看。」林逸軒臉色難看道:「早知道那瘋子也在,我打死都不來!」 

  雖然他和沈歡一樣,都是大一新生,但因為老爺子和前任院長是老相識,加上距離不遠,沒事兒就會過來遊玩散步,對整個華京大學都無比熟悉。 

  「我就鬱悶了,你都這麼個大人了,還能丟了不成?果然,愛情是種很恐怖的東西。」林逸軒說著,無力的撫了撫額頭,「如果不是你,我也不會見到那瘋子!」 

  「我覺得楚歌人挺不錯的,你有必要這麼害怕嗎。」 

  林逸軒一聽這話急了,「什麼叫挺不錯?那你是不知道他都幹了些什麼事兒!」「還記不記得,我以前一直在你面前說自己是紈絝子弟。」 

  沈歡點了點頭,當時的情景還算經典,他一直記在腦袋裡。 

  「跟楚歌比,我他媽是個屁紈絝,玩褲衩還差不多!」林逸軒越說越激動,「你來燕京這麼久有沒有聽過,狂儒雙少的都市傳說?」 

  「狂儒雙少?」沈歡聽得是一愣一愣的。 

  林逸軒點了點頭,「沒錯,這裡面的狂說得就是楚歌。」 

  「他殺過人?」 

  「他辦的事兒可比殺人牛多了!」林逸軒說著,便開始扳指頭,「七歲那年,他一個人到酒吧泡妞——」 

  沈歡擺了擺手,「等會兒,七歲?酒吧?泡妞?你確定沒搞錯,也太早熟了吧!」 

  「早熟?如果不是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我都認為他在母親的肚子里發育了十年呢!」林逸軒說著,一頓,「你聽不聽?聽就別打岔!」 

  「因為和別人搶妞,發生了衝突,吃了點虧,不過因為人小,對方也沒下重手,可是後來你知道怎麼了嗎?」林逸軒一邊說一邊比劃,「他知道約炮的人,都會從後門走,所以拎個棍子蹲在垃圾桶上等,出了一個就敲昏一個,要不是楚家及時來人,那幾個混混,差點就被活埋了!」 

  接下來,林逸軒一直說到了是十三歲,事件一個比一個離奇,若非親眼見過楚歌,沈歡都要當他是在講故事了。 

  「這些還都是小事兒,真正讓他揚名,是在十六歲那年。」 

  「那年秦家小姐生日,就是跟我姐訂過婚的那個秦家。」林逸軒還不忘講解,「瘋子不知道從哪偷來的酒,把我們全灌醉了。」 

  「大家都是小孩子,喝多了就開始吹牛,最後為了分個高下,有人提議,要是今天誰敢上了秦家小姐,那就是年輕一輩的第一人。」 

  沈歡已經隱約猜測出了什麼,「然後呢?」 

  即便現在回想起來,林逸軒依舊有些心驚膽戰,「然後……他就真把秦小姐給上了。」 

  秦家和林家一樣,都是燕京的巨頭家族,楚歌做出這樣的事情以後,結果可想而知。 

  原本兩個和睦的家族,差點沒因此撕破臉。 

  楚家理虧,只能提議以聯姻的方式解決這件事。 

  「秦小姐的哥哥,也就是跟我姐訂婚後就死了的那個,心裡絕對這對楚歌的懲罰太輕了,帶人準備教訓他,最後反倒被他給揍了。」 

  「並且楚歌沒事兒的時候,總會去秦家晃悠,順便揍秦少幾圈,直到秦少因為娶我姐出事兒才停止。」林逸軒苦笑道:「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怕他了吧?」 

  沈歡搖了搖頭,還是有些疑惑,「說了這麼多,都和你沒關係,應該沒必要怕他啊?」 

  「其實吧,八歲那年還有一件事我沒說。」林逸軒臉色有些尷尬的咳嗽了兩聲,「那天我不小心把楚歌的烤羊腿給吃了,然後他就把我在樹上掛了一天……就在我家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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