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愛的感覺走
「我不反對愛情至上論,但也不贊成愛情唯上論。【26nbsp;】」施炳輝繼續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教育和說服著宿舍里的年輕人,「不管何朝何代,一個人家裡窮,條件差,都是被人瞧不起的,甚至還會影響他的前途和幸福。愛情和婚姻,最容易影響一個人一生的走向。譬如說,你李錦軒,要是選擇了胡宴妮,那麼,你就能留在省城,你就可以不用那麼辛苦地擁有舒適的住房,不錯的前途,幸福的生活。而要是你選擇了高中同學,那麼,你就要回老家去當教師,然後開始一種完全不同的人生。至於外語系那個校花,我認為李錦軒跟她根本就不適合。」
李錦軒也是一個愛情至上,或者說是漂亮至上的男生,所以旗幟鮮明地支持李錦軒:「我不這樣認為,要是換了我,能夠追到象報幕校花那樣的美女,就是去受苦受累,甚至為她而死,我也心甘情願。能跟一個美女走在一起,就是一種無尚的幸福。不要說以後能睡在一張床上了。我不知道他的高中戀人究竟長得怎麼樣,所以我鼓勵李錦軒,繼續大膽地去追求那個校花。」
汪擁軍說:「還是讓愛情來作抉擇吧,他更愛誰,就選擇誰,這是沒錯的。當然是指互愛,而不是單方面的愛。」
李錦軒神思恍惚地考慮了三天,最後才作出決定,跟著愛的感覺走。因為,他發現自己收到高芬芬的回信后,就顯得特別激動和興奮,心裡又開始呼喊她的名字,晚上衝動得不能自已。他把被子當成了高芬芬的身子,緊緊抱在懷裡,親吻,衝撞,然後在喊著「梅,我愛你」的心聲中放掉了。
於是第二天晚上,他就伏在自習教室里一連寫了三封信。第一封給心上人高芬芬,他把滿腔的激情和才華都傾瀉到信紙上。他把愛情以外的一切東西都置之腦外,覺得能夠得到高芬芬的愛,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第二封信寫給胡宴妮:
胡宴妮同學:
你好!
你的信我已收閱,非常感謝你能給我寫信。我看后也非常激動,所以這幾天,我一直在矛盾的心態中掙扎。說實話,你很優秀,各方面條件都很優越,正象我們宿舍里一些同學勸我的那樣,能夠得到你的愛,是我最大的榮幸。選擇你,是我最好的歸宿,以後也一定會更有前途,活得很幸福。
可是,我不瞞你說,我是有女朋友的。她是我高中里的同學,我們在高中里用眼睛整整熱戀了兩年,畢業后我們也見過兩次面,還擁抱親吻過。我們真的很相愛,而且雙方都有言在先,我條件變了,再去找她。所以我不能食言,更不能背叛她。
我認為,一個人在感情上,最可貴的是忠誠,守信,不能見異思遷。因為前一陣她外出演出,沒有收到我的信,所以沒有及時回信,我就以為她有了別人,才嘗試著尋找新的女友。
你應該也記得,那天我們在校園裡散步時,我吞吞吐吐地沒有表態,就是因為在等她的回信。而那天晚上,我跟那個外語系的校花出去看電影,確實是我一味追求漂亮的一種不正常表現。現在,我又收到了我高中同學的回信,所以我也會馬上寫信給她,說明原因,跟她斷絕來往。即使有交往,也是一種純潔的朋友關係。跟你一樣,我們在同學之外,也只能做純潔的朋友。
我永遠感激你對我的那種感情。我們以後就不要再有什麼顧慮了,還是做沒有任何心理芥蒂的同學吧。我們可以毫無心裡障礙地討論文學作品,議論時事政事,互相幫助,互相鼓勵,共同提高。
祝你萬事如意!
你的同學:李錦軒
一九八0年五月十一日。
第三封寫給那個校花。他寫得冷靜理智,客觀說明原因,委婉道出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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