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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我喜歡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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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不成熟的建議,建議搭配《D大調卡農》食用,祝閱讀愉快~)


  當一根一根蠟燭亮起來的時候,喬聿北再看清楚屋裏子的全貌。


  這是一個相當溫馨的住所,地方不大,一層大概百平米左右,家具是那種老式的紅木家具,沙發用白布包著,陽台窗邊放著一張小茶幾,還有一把搖椅。


  喬聿北腦子裏奇怪的想起沈月歌臥室的構造,似乎陽台旁邊也有這樣一個小茶幾,不過放著的不是搖椅,而是榻榻米,他記得牆角還放著一個書架……


  這樣想著,便朝牆角看去,果然,一模一樣的位置,一模一樣的書架。


  喬聿北終於察覺到為什麽一眼就覺得這裏眼熟了,因為這裏的構造,很多細節,都像極了沈月歌住的公寓。


  沙發挨著的那麵牆上,有一副山水畫。


  霧氣繚繞,山林聳立,說不出的一股高潔之感,旁邊題字——寧靜致遠。


  印章的名字是沈廣林。


  “幫我把這個白布揭開。”


  月歌的聲音,拉回了喬聿北的思緒,他回過頭,跟沈月歌將白布揭開,沙發才露出來。


  她坐在沙發上,拍了拍旁邊的位置,示意他坐過來。


  喬聿北不想表現的像是小狗那麽聽話,偏偏沈月歌那麽溫柔的看著他,他就有點沒骨氣,等反應過來的時候,人已經坐在了沈月歌旁邊。


  她往他肩頭一靠,閉著眼睛,好一會兒才低聲道,“我小時候在這裏長大的。”


  喬聿北動作一頓,沈月歌繼續道,“這是我外公的房子。”


  喬聿北想起剛剛沈月歌擦拭的那張片裏的老人,慈祥又不失嚴肅,原來是外公……


  “你知道我為什麽要跟喬錦年假扮情侶嗎?”


  喬聿北耳朵一動,這是他一直好奇的事情。


  月歌抿起唇,“我外公去世的時候,我在國外上學,回來的時候,沒有見得上他最後一麵,我父母……”


  她頓了頓,“那時候關係很緊張,鬧離婚,我從小到大,這麽多年,他們一直這樣,我出國其實也是想躲著他們,參加完葬禮,我就走了,一直到兩年多前,我剛畢業……”


  “我媽突然打電話讓我回來,跟我說外公的房子出了事,我就回來了,我回來之後,才發現並不是這麽回事,原來是公司出了問題。”


  她笑容有點嘲諷,“於是想起來還有個女兒沒有出嫁,聯姻啊,多好的選擇,所以當我遇見同樣遭遇這樣問題的喬錦年,聽見他的提議的時候,想也不想就答應了。”


  喬聿北蹙起眉,他並不遲鈍,沈月歌說的或許是事實,但是她應該是隱瞞了一部分不願意開口的東西,如果僅僅隻是一套房子,應該不至於讓她受擺布。


  他沒問,沈月歌能跟他說這些話,就已經是他以前都不曾想的事情。


  為了安慰他,把自己的傷口展露給他看,喬聿北那一瞬間,心裏突然軟的一塌糊塗,就這樣一個人,他怎麽會舍得放開她。


  他沒說話,隻是摟著她的手臂,更緊了些,好一會兒才醋意翻騰道,“你就沒想著跟喬錦年假戲真做,他有錢,長得也還——勉強。”


  勉強?


  沈月歌……


  之前有無聊的人,對海城這些名門公子做了一個顏值排名,喬錦年穩居top1(喬聿北當時沒在國內,所以不在榜上)。


  喬錦年要是知道自個兒弟弟形容自己的長相,是“長得勉強”不知道會不會被氣到變形。


  小王八蛋,套我話是吧。


  月歌眯起眸子,感慨,“我也不是沒想過……”


  小狼狗手上動作一僵,瞪著她,正等她說完作死的話,琢磨著怎麽把她“教育”一番,就聽見沈月歌慢悠悠道,“可惜喬錦年太聰明了,他要是跟我玩心眼,我肯定玩不過他,我還是喜歡笨一點,傻一點的,我能管得了他的。”


  喬聿北嘴角抽了抽,“你特麽說誰傻呢?!”


  “我提你名字了嗎,”月歌笑得十分可惡,“這兒快就對號入座了。”


  喬聿北心裏被她撩撥的發癢,直接將人摁在沙發上吻了起來。


  月歌歪頭躲著,“別鬧,我外公照片還在外麵掛著呢!”


  “那就讓外公看。”


  “看一個頭!”


  月歌薅著他的狗毛,“再鬧下次不帶你來了!”


  喬聿北不服氣的在她嘴角咬了一口,而後才不爽的鬆手。


  起身的時候,碰到了茶幾邊的箱子,裏麵“叮咚”響了一聲,“這是什麽?”


  喬聿北拆開一看,裏麵是一個小孩兒玩的,木質桌麵鋼琴,大小也就小臂那麽長,原木色,邊角打磨的十分光滑,琴蓋上,還貼著一個小標簽,隻不過已經看不清上麵的字了。


  月歌伸手在上麵摁了一個音節,清脆的聲響裏麵從琴鍵上傳來,她扭頭笑著說,“我教你彈支曲子吧。”


  喬聿北麵色平靜的來了句,“一根手指談完一支曲子嗎?”


  沈月歌……


  臭小子,居然嘲諷她不會彈鋼琴!


  她羞惱道,“到底學不學!”


  “學。”


  前兩個音符蹦出來的時候,喬聿北就知道這是《卡農》。


  她每個調子都記得特別清楚,至少喬聿北沒聽出來她彈錯那個調,但是——她真的是一根手指彈的,硬生生把一首節奏很快的曲子,彈出了薩克斯的感覺。


  喬聿北終於確定,沈月歌就是那種標準的手殘黨——理論知識非常豐富,實踐能力為零。


  關鍵是她一點不覺得自己彈得差,彈完還一本正經的問他,“記住了沒?我再彈一遍?”


  喬聿北……


  “我試試。”


  他手指碰到琴鍵,停頓了兩秒,然後在琴鍵上撥動起來。


  他手指十分靈活,月歌糾正他哪個調子錯了的時候,他能迅速調整過來,月歌指間零零碎碎的音符,在他指下卻連貫成了樂章,然後越來越流暢,越來越自然。


  彈到後來,月歌幾乎是有點震驚的看著他,“你會彈啊?”


  “不會,”喬聿北頓了一下,又道,“第二次彈。”


  “第一次彈什麽時候?”


  “四五歲?”


  沈月歌……


  她磨著牙,十分不爽,“你別告訴我這是天賦?”


  喬聿北垂著眼簾,“誰知道呢……”或許是還真是天賦,畢竟生物學上,不是有遺傳這個說法。


  “我學了這麽多年都沒學會,你上手就會?”月歌相當不服氣。


  “我手速快啊。”當年電競界的“中單殺神”可不是徒有虛名。


  月歌擠兌,“對啊,畢竟單身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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