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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被判刑的律師

  接下來幾天,孟浪又做了幾次直播,賺了十萬多經驗點,孟浪看著自己的經驗點不斷增加,心裏麵美滋滋的,離億萬富翁的距離又近了一些了。


  而他平時做律師所賺取的錢財,到現在也不過兩三百萬,至多是一套房子的錢,要是沒有係統的幫助,這賺來的錢就要全交給地產開發商了。


  相比起來,這做律師所賺取的財富隻能算作是一點辛苦錢。


  想想當初剛入行做律師時,真的是不容易,一個月三千塊錢,起早貪黑,披星戴月,那日子過的絕對比不上一隻二哈。


  年輕的律師想生存下去太難了。


  這天,唐芙蓉突然召集大家開會,把那些不經常來律所坐班的律師都叫過來了。


  孟浪從外麵回到律所後,聽說要開會,便忙跑到會議室參加會議,進去後,隻見黑壓壓地坐滿了一屋子的人。


  唐芙蓉坐在會議桌的首席位置,拿出一份文件,她說:“根據司法局的要求,向大家傳達一份文件精神,所以把大家都叫過來了。”


  孟浪坐在她的身邊,斜眼瞧了一下,沒看出是什麽文件,律師歸司法局管,司法局有什麽文件要學習,律師們都是要積極學習的。


  唐芙蓉道:“今天學習文件的精神主要是通報一個事情,錦地城律師事務所有一名年輕的律師,執業還不到一年,居然因為犯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刑一年,教訓十分深刻,特別對我們年輕的律師,給提了一個很好的醒,司法局要求我們,要深刻學習,引以為戒。”


  唐芙蓉一說完話,孟浪在肚子裏啊一聲,怎麽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律師是為被告人辯護的,結果自己反而成了被告人,而且還被判了一年徒刑,且不說坐牢之苦,首先飯碗被徹底砸了,隻要因為故意犯罪被判過刑,就無法再當律師了。


  孟浪趕忙細細聽著唐芙蓉所講的事情,原來錦地城律師事務所一名叫梅瑙子的小律師,接了一個刑事辯護的案子,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犯罪,收了當事人五萬元的律師費。


  應當說,在漢州這個省會城市,一個刑事案件收費五萬,算是不低的價格了,一個小年輕律師,能接到這樣的案子,也算是很精明的一個小律師。


  梅瑙子雖然很年輕,律師業務經驗不是很嫻熟,但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接了案子後,也是很盡職盡責。


  一連跑了五次看守所去會見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對他的工作也很滿意,梅律師也感到很有成就感。作為年輕律師,想要在省城生存下去,沒兩把刷子那是不行的。


  按照他的接案水平,絕對要超出當初剛入行時候的孟浪。


  可沒想到,還沒等案子結束,他卻讓警察給抓起來了。


  犯罪嫌疑人還在看守所裏的時候,梅瑙子律師居然跟著也進來了。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梅瑙子在第三次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犯罪嫌疑人請他幫了一個忙,告訴他,他在某處有幾百台的賭博遊戲機,想讓他幫忙,跟他一個朋友說一聲,讓他朋友把這幾百台賭博遊戲機給轉移到另外某處。


  這事聽起來似乎沒什麽不妥,我拿了人家的錢財,就要想辦法替人消災,他讓我幫忙,我還能拒絕嗎?

  梅瑙子律師聽了這話後,也沒多想,出了看守所,就打電話約見了犯罪嫌疑人的朋友,把這個事情告訴了他。


  而在告訴他後,犯罪嫌疑人的朋友立即將某處幾百台賭博遊戲機全被給轉移走了。


  然而這事很快就讓警察知道了,立刻查封了轉移到別處的賭博遊戲機,並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開設賭場罪進行立案偵查。


  而在後續的調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隻所以會轉移賭博遊戲機是因為梅瑙子律師的指使,警方立刻以梅瑙子律師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進行立案偵查。


  麵對警方的調查,梅瑙子律師選擇了如實交代,證據確鑿,也被刑拘了。


  就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事情,隻是幫助傳了一個話,卻是犯了一個彌天大錯。


  作為一名律師,一點職業的警覺性都沒有。嫌疑人都告訴你了,那是幾百台的賭博遊戲機,而賭博是違法的事情,身為一名律師,職業直覺會告訴你,什麽事違法,什麽是合法。


  違法的事情不能做,如果做了,那就是一個雷,搞不好就在什麽時候爆了。為當事人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但前提是,自己不要違法。


  擁有幾百台賭博機,絕對是一件違法的事情,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讓你傳話將犯罪工具轉移,他怎麽能答應呢?


  在賺錢與職業生涯之間,職業生涯絕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不能為了區區的五萬塊錢,就把自己的前途全部給葬送了啊。


  “這個小梅,真是沒經驗,我曾經見過他,是一個很能幹的小夥子,沒想到因為這事被判了一年徒刑,太重了,實在是太重了。”唐芙蓉帶領大家學習完文件精神後,一位合夥人律師搖頭歎息道。


  “這個小梅沒有職業風險意識,作為律師,特別是作為年輕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千萬不要傻乎乎地去踩紅線,有些老律師也不學好,把一些年輕律師也給帶歪了,教訓實在是深刻,我們律所的年輕律師,一定要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其他幾位合夥人也發表了意見。


  劉虎和裘宣相兩個聽了這事後,那心裏頭是很受震動,雖然他們兩個沒辦理過刑事案件,可是如果他們遇到了同樣的事情,他們能夠把持的住自己,不犯與小梅同樣的錯誤嗎?

  他們還真不知道會是什麽情況呢。


  “其實對於年輕律師來說,有一個事情很簡單,那就是不要去接什麽刑事案件,好好地把經濟案件給辦好,業務就做不完,我們作為律師,既要賺錢,也要安全,沒了安全,賺錢又有何用?”


  又有律師借此發表了感慨,司法局讓大家學習這個文件精神目的就是給所有律師提一個醒,別傻乎乎地以身試法,到頭來後悔莫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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