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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撤銷認定

  把案情了解清楚後,孟浪就思考了一下,覺得這個案子能贏,女按摩師的死可以認定為工傷,因為它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裏頭規定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情形,屬於工傷。


  不能因為女按摩師的按摩行為有違社會風化,而就不加以認定。隻要法律不禁止按摩,它就是一項合法的活動,隻有賣淫嫖娼才會被禁止。


  孟浪就把這個案子接了,收費並不高,才收了一萬塊錢的律師費,收下案子後,他就把牛昭叫過來商量這事,還是讓她配合自己辦理好這個案子。


  牛昭聽說此事後,弄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便忍不住說了一句:“社會上怎麽有這麽多的陰暗麵?隻因為拒絕男人的非法要求,便要被殺死,這樣的人太可惡,才被判個死緩,處罰太輕了。”


  孟浪聽了笑道:“這個我們不要管了,法院既然這樣判了,就有他這樣判的理由,現在我們就是想法讓人社局認定她受到暴力傷害,屬於工傷的範疇,牛妹,你來談談看法吧。”


  牛昭看他一眼,說道:“沐足中心不是說他們這是感情糾紛嗎?如果真是感情糾紛導致的,跟履行職責無關,那就不能認定為工傷。”


  孟浪道:“這是沐足中心的單方麵說詞,而人社局采納了沐足中心的意見,但你從判決上可以看出,女按摩師的死與感情糾紛有一定關聯,但是她被殺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她拒絕了田伯光的打飛機要求,以至於田伯光惱羞成怒才痛下殺手的。女按摩師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牛昭道:“我看她這是因為拒絕非分要求而被殺的,並不是因為履行工作職責而被殺的吧?她不是因為在給田伯光按摩過程中,引起田伯光的反感而招致殺身之禍的。”


  孟浪道:“女按摩師的工作職責是給客人按摩,這是她的工作範圍,她既不能超出工作範圍去做事,也不能不按照她的工作範圍去做事,如果她是因為拒絕按摩而被殺的,那就不是在履行工作職責,而她是因為拒絕打飛機被殺的,這表明她是在堅守工作職責,沒有超出工作範圍去做事,因而應當認定她是在履行工作職責,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牛昭聽了,道:“有點繞人,總覺得這件事認定為工傷,有點怪怪的。”


  孟浪道:“你感到怪怪的,是因為我們經曆這樣的事情少了,以前沒有遇到過,現在我們遇到了,我們就按照法律規定來,該是什麽就是什麽。”


  兩人商議半天,便按照孟浪的要求幫當事人寫起訴狀,到法院去立案,爭取撤銷人社局的決定,讓人社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到了法院立完案後不久就開了庭。


  人社局是被告,沐足中心是行政訴訟第三人,當事人作為原告出了庭。


  人社局派來了一個工作人員參加庭審,而沐足中心則請了律師,因為如果這個官司敗了,對他們可是不利。


  他和牛昭二人一起出庭,牛昭把起訴狀一念完,人社局就開始答辯,人社局還是堅持原來的意見,說認定沒有錯誤。


  而沐足中心則是做了充分準備,說田伯光隻所以殺死女按摩師,那是因為兩人之間的感情糾紛,並說,那天田伯光到沐足中心按摩消費,實際上是找死者林仙兒聊天解悶,在接受林仙兒提供推油服務期間,無意中得知,林仙兒提供推油服務還包括打飛機服務,在基於情侶的本能反應和對死者林仙兒不真誠行為的憤怒下,田伯光臨時起意將林仙兒殺死。


  沐足中心這樣講,目的將林仙兒的死歸因於感情糾紛,而不是在履行工作職責。


  也就是說,林仙兒正在上班,田伯光並不是因為她履行工作職責而殺死她,而是因為林仙兒不忠,讓他惱火了,才殺死她的。


  林仙兒的死與工作原因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


  沐足中心的說法沒有得到相關的證據支持,從判決書上看不出田伯光是因為愛上了林仙兒,當他得知林仙兒經常給客人提供打飛機服務時,心裏頭吃醋,才把林仙兒給殺死的,因而沐足中心的辯解缺少證據支撐,根本不能予以采信。


  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沐足中心提不出林仙兒的死是因為感情糾紛引起的證據,因而它的辯解不能成立。


  眼看自己的主張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沐足中心又提出,林仙兒與沐足中心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林仙兒在沐足中心給客人按摩,隻是她的個人行為,沐足中心隻是提供場所,並不要求她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她的工資發放也並不由沐足中心負責。


  孟浪見沐足中心又提出這樣的理由,當即就進行了駁斥,林仙兒是通過招工進入沐足中心進行工作的,並非是她個人要開什麽足療店,客人來到足療店,也是通過足療店安排才跟按摩女接觸,至於工資發放問題,這是足療店內部的管理問題,並不能證明林仙兒的按摩行為屬於個人行為,她與足療店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沐足中心的律師在聽了他的話之後,便感到無話可說了,沐足中心想拒絕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無奈現有證據和法律規定不支持它的這個想法,而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還是比較全麵的,法院在聽了雙方的意見之後,便形成了一致意見,林仙兒的死構成工傷,人社局的決定應當予以撤銷,人社局需要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開過庭以後不到一個星期,法院的判決就出來了,支持了林仙兒父親的要求,人社局敗訴,沐足中心也沒了辦法,隻好認倒黴,這種工傷真是意外之禍,算起來,可是一筆不少的錢,他們事先哪裏能想到會出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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