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假離婚

  吃晚飯時,蘇翠珊和蘇寶花也從文具廠進貨回來。


  小城的文具也是從黑省進貨的,此次來省裏吃住在妹妹家,節省下了一大筆食宿費,蘇寶花哪裏肯放過機會。


  塑料殼反光的尺子,豐華牌的雙色圓珠筆,自動鉛筆,還有各種貼片做的,刻著乘法口訣的鉛筆盒。


  蘇寶花最滿意的就是進了一種帶電子表的圓珠筆,剛從香港流到內陸的新貨,雖然不是石英電子表,但也很準,可以顯示月日時分,筆尾的按鈕可以調節時間,她相信這款文具鐵定大賣!


  晚飯都過了,老蘇家的三個男人還沒有回來。


  黝黑的小巷裏,男青年剛出門就被捂住了口鼻拖往了暗處。


  “你是不是姓馬!”


  男青年隻好拚命點頭,朦朧月光雖然看不清三個男人長相,可其中兩個一身的肌肉很醒目。


  “我……我是馬國濤,大哥,啥事啊。”


  “你好好想想,我們為啥找你。”


  章容先聲音低沉,眸比黑夜還深,比老鷹還銳利。


  馬國濤忽然衝出三人的包圍圈朝巷子深處跑,他回頭時瞅見三個男人站在原地,為首的男人雙手插兜,隱藏在黑暗中,身上散發的氣質令人不寒而栗。


  三個男人中的兩個忽然動了,馬國濤嚇了一跳,撒腿狂奔。


  他喊救命,可現在世道亂,女人喊救命還有人想管,男人喊救命隻剩回音,甚至還有人趕忙關上了門。


  無論馬國濤怎麽跑,身後兩個人都不緊不慢的跟著,直到他實在跑不動了,像條死狗趴地上喘氣。


  章容先和淩國江停下都不帶喘氣的,坐辦公室的宋天明跑得慢落在後頭。


  馬國濤哭喪著臉,他是真的不知道犯了啥事,但一聽蘇玉春三個字就明白了,哆哆嗦嗦道:


  “我和她沒仇,那天本來是要丁慶珠討債,那女的撇下蘇玉春跑了,後來不知道咋的去跳樓。


  丁慶珠她爸是書記,讓我們承認和蘇玉春是打架鬥毆,我也倒黴,追債反而成孫子了。”


  章容先扭頭問:“姐夫,都錄下了?”


  淩國江拍著手裏的大物件。


  馬國江起初還以為是武器,定晴一看是個像一塊黑色的磚頭,日本三洋的卡式錄音機。


  章容先取出磁帶翻了個麵塞進卡式錄音機,馬國濤驚慌失措的聲音清晰可聽。


  滿意的三個男人放過了馬國濤,勾肩搭背回家找媳婦交差。


  教育局,東大都收到了磁帶,楊教授舉著磁帶氣勢洶洶的跑到校長室堵著門不走了,穿著灰布中式對襟衫,常年掛在手腕上的拐杖砰砰的敲地板。


  “咱們讓蘇同學受委屈啦!”


  校長可不敢對老學究咋樣,陪著笑臉說:

  “這事還得再定,涉及到的是丁書記的女兒,不好辦啊。”


  “你是校長,事都辦不好是要幹啥,當校長不為學生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校長被老教授訓得麵

  紅耳赤,尋思這事是私事,就去了一趟丁書記。


  丁書記正吃窩窩頭配鹹菜,老婆帶著孩子們回娘家,他成孤家寡人了,多年來沒親自做過一頓飯,生活水平直線下降。


  說起磁帶,丁書記表情繽紛。


  要不是沒管住下半身就不會招惹上蘇麗華,閨女也不會借錢還不上跳樓,他更不用提心吊膽的擔心哪天警察上門告他流氓罪。


  丁書記已經一把年紀了,再熬幾年就能光榮退休,真是悔青了腸子,再想到蘇麗華時咬牙切齒,恨死了。


  被恨上的蘇麗華正為留在城裏奮鬥努力呢。


  “師母,你總不能眼睜睜看著我回鄉下去啊,這幾年努力辛苦學習不就浪費了麽”蘇麗華淚眼汪汪的求慕婷君:“您就幫幫忙,讓我和老師假結婚一回,等戶口遷到省後立刻離婚,絕不帶拖延的。”


  慕婷君聽說離婚嚇了一大跳,假離婚的事想都不敢想啊。


  慕婷君是最相信蘇麗華的,可就是擔心:“那時結婚難,蓋了五個章呢,勞資科、保衛科、人事科、街道辦……離婚哪有那麽容易。”


  蘇麗華忙說,“80年《新婚姻》不都寫著,申明了‘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則準予離婚。


  我看過報道,1978年~1982年,全國離婚人數從一年28.5萬對增長到42.8萬對,現在離婚可不像以前啦。”


  蘇麗華從上大學到畢業都在這個家生活,好幾年的感情讓慕婷君沒法立刻拒絕荒唐的決定。


  蘇麗華彌補了她思念夭折女兒的痛苦,而兩人相處得確實也不錯。


  “師母”


  蘇麗華噗通下跪,,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給慕婷君磕頭,為了留在城裏,她可拚了命。


  慕婷君私底下詢問鄭剛的意思。


  鄭剛早和蘇麗華通過氣了,先義正言辭的拒絕,還發了一通的火,這反而讓慕婷君放心了不少,夫妻兩多年的感情還是有保障的。


  蘇麗華求了好幾次,鄭剛次次拒絕,最後還是慕婷君看不過去了。


  “就幫吧,關係麗華一輩子的大事。”


  “胡鬧,太胡鬧了。”


  鄭剛搖頭歎氣,但悄悄和蘇麗華對了個眼神。


  蘇麗華得意洋洋,有她出馬啥事都能辦成!


  這年代男方要是提出離婚,回被罵“沒良心"、"忘恩負義"、"陳世美",蘇麗華建議由慕婷君主動去民政局申請離婚。


  她心裏另外打著小九九,盡管大家都過著緊日子,可這年代法律對女性還是有保障的,離婚判決書中有提及"男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直至女方另嫁為止"。


  但要是女方提出離婚,這條要是不執行也是正常的。


  慕婷君都決定幫忙了,這點小事也就沒有糾結。


  蘇麗華以臨近畢業著急為理由,催著慕婷君去民政局辦理離婚。


  離婚判決書中涉及到了財產分配,這年代所有的家當都能當成是離婚財產進行分配,紅毯、墊單、被蓋、水瓶、木床、木盆、箱子還有鍋碗瓢盆都能分。


  這幾年,蘇麗華的乖巧以及兩人的融洽相處讓慕婷君沒有起疑。


  (本章完)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