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惡心的孫大富
“娘子,喝湯!”沈千賀自知理虧,不過仍然沒把荷包收起來,爭取要讓所有人都看到之後才能收。
“——收起來,麻溜的,否則回去跪搓衣板!”林小年真是被小木匠打敗了。
“搓衣板是什麽?”孫微好奇的問道。
“我姐琢磨出來的東西,專門用來懲罰我姐夫的,我姐夫也是實在,這種東西竟然還真的給阿姐做出來了,還在上麵刻了花樣呢!”林大年嘖嘖稱奇!
荷包事件引發的一連串血案,最後因為沈千賀將荷包收起來而終止,本來以為這就算完了,林小年還三令五申要小木匠將荷包放在衣袖裏,不準掛在腰間,小木匠也照做了。
可是荷包的事情,還是在一天之內,傳遍了他們這一眾人的耳中,連帶著林鬆見到林小年的時候,都要好生打趣一番。
——
日子進行的有條不紊,林小年的發財路也漸入佳境,偏生有人要出來攪局!
還沒接到蕭玉涵的回信,倒是等來了李梅和孫大富。
這是自打林小年來到這個時空之後,除了上次在公堂之上,第一次私下正麵碰上孫大富,怎麽說呢,比想象中的淡定。
在她記憶力,對孫大富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他怎麽折磨原主的畫麵上,雖然被折磨的不是她,可那個惡心的感覺總之揮之不去,所以來了古代,林小年是下意識的避開孫大富的。
上次在公堂上對峙,已經讓林小年惡心很久了,如今出了公堂再見,孫大富要比在公堂之上還要堂而皇之的看著林小年,可林小年已經沒了先前的不適感,反而如同看著行屍走肉一般不屑。
孫大富如今已經快要成了強弩之末,夜晚過的怕是一日不如一日了吧!
“本官來了,竟也不知道出門迎接,好生沒規矩!”孫大富態度囂張。
林小年聽說巡撫已經離開東平縣了,所以孫大富就迫不及待的來找死了嗎?
“縣老爺這話說的有趣,我開門做生意的,客人來店裏看自是正常,我們又沒有千裏眼順風耳,哪裏能猜的到縣老爺要光臨小店呢!”
林小年態度不卑不亢,看的孫大富有些心猿意馬,之前就相中了林小年的身段,想要抬進門,本想著二十兩聘禮,林小年肯定是巴不得湊上來。
哪裏知道竟然還出了岔子,如今初為人婦,竟比當初還讓人心動!態度也緩和了許多!
“鋪子開業竟也不知來找大人我來,好歹給你撐一撐場麵。”孫大富賊眉鼠眼的盯著林小年看。
李梅本來還在得意,想著終於有人能治林小年,看她還怎麽囂張,哪裏想到孫大富這個色迷心竅的,竟然扭臉就變了態度。
“縣老爺日理萬機,我這小鋪子可沒這個福分。”林小年勾唇一笑
,臉上帶著諷刺。
孫大富也是個人精,當然明白林小年這是不想跟他扯上關係,可這又如何,他看上的人,能躲得到哪去,就算是想就此離開東平縣,也是要他的通關文書才能走,他不放人,林小年就跑不出他的手掌心。
“今日本官是來給八夫人挑選禮物的,將你這處最貴的拿出來給八夫人挑。”
孫大富本來就想意思意思,隨便給李梅買一個,實則是來給林小年找不痛快的,不過現在他改了主意,給李梅買東西,也是為了在林小年麵前顯擺,讓她知道,到底誰才是東平縣最富有又有勢力的。
林小年一眼就看出了孫大富那點花花腸子。
李梅可不知道這些彎彎繞繞,反而因為縣老爺的大方,得意的盯著林小年。
抬起下巴,傲慢的挑剔著鋪子裏的成品。
“這是什麽東西,做的這樣粗糙,這就是隔壁那些人繡出來的?我可不買他們的東西,把鄭小繡的給我拿出來。”
李梅還記恨之前林小年給她下馬威的事情,自命清高不買煙花女子經手的東西。
“不好意思,這些都是隔壁繡出來的,鄭小已經不參與繡花。”這話當然是騙李梅的,鄭小就是個閑不住的,現在偶爾還會自己創新,經常研究新繡法,有幾個成品林小年都覺得驚豔。
打算以後搞個展覽活動,拿出來鎮鋪子。
當然她沒打算賣給李梅。
“果然鄭小就是個廢人,我就說她早晚會被你拋棄,也就她自己還在沾沾自喜,以為攀附上了什麽高枝,到頭來還不是一場空。”李梅笑得得意。
“八夫人是再說誰攀高枝呢?”鄭小正巧來送剛剛繡好商標的成品,結果就看到李梅在東南枝大放厥詞。
“你怎麽還在這,以為賴著人家,人家就能高看你一眼不成。”李梅嚴寒諷刺。
“哦,我就要賴在小年身邊,小年,你說行不行啊,一輩子在你這吃白飯,你不會嫌棄我吧。”
鄭小抱著林小年的胳膊,笑嘻嘻的說著。
“當然,下半輩子你就負責貌美如花,我負責賺錢養家。”林小年大方的拍了拍鄭小的肩膀。
鄭小嘴角抽了抽,想反駁回去,看李梅還在,強忍著沒說,給了林小年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臉。
“不要臉!”李梅沒話說,隻能就此作罷,假裝挑繡品。
“老爺,就選這個吧,瞧著還算好看。”李梅還是不敢跟孫大富擺臉子的,伏低做小的樣子讓林小年很受不了。
“你喜歡哪個就哪個,跟著本官,自然不能讓你受了委屈。”孫大富看向林小年,意有所指。
“這款是八兩銀子。”林小年直接忽視。
“什麽?八兩銀子!”孫大富皺眉,他一早就知道林小年鋪子
裏的東西賣的貴,卻沒想到這麽貴。
又不是珠寶首飾,珍貴物品,一個繡品而已,賣八兩銀子?
“太廉價了?也是,怕是配不上八夫人的氣質顏值,這是本店鎮店之寶,上麵的繡線都是金絲的,十二兩銀子,想來配得上八夫人。”
林小年將李梅手裏的包拿走,換上了一個金光閃閃的包。
包確實很富麗堂皇,這還是鄭小的主意,說是有些夫人們就喜歡這種俗氣又金閃閃的。
林小年一想也是,雖然想做自己的概念,可也要偶爾迎合市場,別說這種帶金絲的,還確實賣的挺走俏。
且價格貴的要死,利潤很大。
“十——十二兩?”孫大富皺眉,頓時有些騎虎難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