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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鬼市尋寶

  三個人的效率確實高很多,不到五點,就把第四排的書翻檢完了。


  範君培伸了個懶腰,笑著道謝:“多虧修哥和月妹了,不然我得折騰兩天。你們等等我,下班了請你們吃飯。”


  就這麽會兒工夫,就從學妹升級成月妹了,沈明月心裏失笑,推辭道:“不過舉手之勞,不用了。”


  “不看培哥的麵子,也得看修哥的麵子啊。”範君培笑著去攬顏宜修的肩膀,“知道學校裏多少女同學想跟修哥一起吃飯不?”


  顏宜修見他越說越不像樣了,側頭看了他一眼。範君培預感到平靜下的暴風雨快來了,趕緊放開了手,嗬嗬笑著找補,“修哥,不是,宜修,你知道我這張破嘴,它總有自己的主意,不聽我使喚啊。”


  這可真是個活寶!沈明月被他逗得直樂,眉眼彎彎。


  “妹子,你都笑了,是肯賞臉吃飯了唄?”範君培追問。


  對方再三邀請,沈明月不好推辭,笑著應道:“是我厚顏蹭飯才對。”


  這妹子是真會說話,範君培滿意地翹起大拇指,“耿直!”他看了看表,“等我幾分鍾,五點下班。”


  還有點整理工作,範君培急匆匆地跑回工作台,在工作筆記本上刷刷刷地填起來。


  “你別見怪。”顏宜修清潤一笑,聲音如玉石相擊,舒揚清越,“阿培平時是有點沒正形,但接觸久了你就知道,他人很好,值得交往。”


  “常言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沈明月眼中笑意盈盈,“我相信,能與修哥這樣的謙謙君子為友,培哥自然也是坦蕩君子。”


  “過獎了。”


  顏宜修原以為她的安靜內斂是因為拙於言辭,誰知並不是,她說話總能讓人聽著舒服順耳,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子。


  範君培請兩人去了教職工食堂吃飯,這裏可以點小炒,比學生食堂的菜色也更豐盛。


  走在食堂裏,一路顏宜修都在跟人打招呼。


  範君培偷偷跟沈明月解釋,“宜修的爺爺是學校的客座教授,他算是在學校裏長大的,所以很多老師都認識他。”


  “原來如此。”沈明月點點頭,怪不得他身上總有一種溫潤的書卷氣,原來是家學淵源。


  範君培大手筆點了一份紅燒肉,一份回鍋肉,一份醋溜土豆絲,光聽名字沈明月就不爭氣地口水直流。


  沒辦法,家裏給的生活費有限,沈明月隻能省著吃,每天能沾點油腥就不錯了。她做夢都沒想到,曾經計算著卡路裏吃飯的人,有一天會饞肥肉,想起來就心酸得想哭。


  這更加堅定了她要努力賺錢的信念,明天淩晨的鬼市不能錯過。


  吃完飯,三個人分道揚鑣。沈明月回宿舍收拾東西,室友張萌萌見了,問道:“去圖書館嗎?等我一起


  ,晚上一個人還怪怕的。”


  “不是。”沈明月把書拿出來,錢都揣身上,笑著說:“周末了,去親戚家玩。”


  張萌萌有些失望,“好吧,那我自個兒去吧,你路上小心。”


  “你也是。”


  家裏壓根兒沒親戚在安城,沈明月背著空包出門,她準備先去槐樹街找個賓館休息一會兒,等淩晨鬼市開了再去。不然她一個女孩子,半夜走在路上不安全。


  所謂鬼市,是指賣古物舊物的市場。為什麽要叫這麽個聽起來毛骨悚然的名字呢?因為這裏的東西真假難辨、來路不明、撲朔迷離,所以稱其為鬼。鬼市都是淩晨出攤,天亮就散了,趁著黑夜的掩護,進行一些不能放在台麵上的交易。


  沈明月早打聽好了,安城的鬼市每周一次,就在星期六半夜到星期天黎明,錯過這個時候,槐樹街就是一條再平常不過的老街,除了街兩旁的老槐樹長得特別壯碩之外,無甚特別。


  城裏的公交車八點收車,沈明月趕上了最後一班,坐到槐樹街下,尋了個還算幹淨的賓館窩著。原本想睡覺,卻怎麽也睡不著,心裏翻來覆去地盤算著各種念頭。


  前世,她也去過鬼市,但那是治安條件有保障的現代。雖說是鬼市,古玩市場裏燈火通明,跟白晝也無甚區別。


  如今是八十年代,也不知道鬼市是個什麽光景,她一個小姑娘,一腳踏進這趟渾水裏,能不能安全抽身是個問題。但富貴險中求,高風險意味著高回報,沈明月目前還不能拒絕這種誘惑。


  等待的時間總是漫長的,艱難地等到十一點半,沈明月起來收拾了一下。她看著鏡子裏的女孩,又黑又瘦,雖然不再長痘了,但痘印還很明顯,不是一張會引人犯罪的臉。


  很好,沈明月點點頭,把手揣進褲兜,摸著兜裏的折疊水果刀,腳步堅定地走出賓館。


  同時走出賓館的還有幾個人,應該都是衝著鬼市去的。隻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很警惕,像是草原上的孤狼。這不是一個需要同伴的場合。


  沈明月第一次來,放慢了腳步綴在最後。沒有路燈,前麵人的身影很快融進黑暗中,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在這樣的環境中,沈明月的心一直提著,把刀從兜裏摸出來,打開,緊緊握住,誰要是敢起歹心,她保管敢給他一刀。


  轉過街角,有電筒的微光亮起來,沈明月就知道,到地方了,緊走幾步趕過去。


  現在這地方,不像後世是成規模的市場,如今就是一人一個小攤,擠擠挨挨地排了老長。攤主手上拿個手電筒,有客人要看,才把電筒打開,沒客人的時候,就跟黑暗融為一體。


  有些攤主也不是幹這個營生的,是家裏急需錢了,不得不把值錢的東

  西拿出來換些錢周轉一下。沈明月就看到好幾個攤主,蹲在地上垂著頭,臉埋得幾乎看不見,麵前隻擺了一兩件東西,這是怕熟人見了認出來,也是覺得沒臉見祖宗。


  這種沈明月不去看,東西是好東西,但要價也貴,她沒那麽多錢。她不是來收藏的,是來撿漏的。得找那種做生意的攤主,才有她想要的東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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