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嘴皮子利索了
林音音和梁鳳潔都滿眼期待的看著他。
等他咽了下去,林音音連忙問,“怎麽樣?”
飯店老板仔細品了品,點頭,“手藝不錯。”
指著一整盆的鹵肉問:“這鹵肉怎麽賣呀?”
“兩元一斤。”林音音報完價格心中還有些忐忑。
“你們一共有多少鹵肉?”
“十八斤。”
昨天鹵了二十斤肉,吃了一些,現在就剩十八斤了。
飯店老板摸了摸下巴,“我買十斤,能不能給我照一塊五一斤算?”
聽對方要一下子買十斤,林音音高興壞了,但麵上還是一副為難的表情,“一塊五低了,我看你也是誠心買,一塊七吧。”
這個年輕的飯店老板購買的欲望要比國營飯店老板購買欲望強烈很多,她才敢談價錢。
飯店老板搖了搖頭,“妹子,一塊七高了,再售賣出去利潤不夠啊!這樣吧,一塊五,我把所有的都包了。”
全包了!
梁鳳潔一聽這話,非常高興,但她眼睛瞟向閨女,發現自家閨女並沒有為此流露出興奮的情緒,表情淡淡的,讓人看不出悲喜。
梁鳳潔以為她對這個價錢不滿意,連忙收住自己的笑容,也是一副對價錢不滿意的模樣。
林音音眼神微閃,一塊五其實就是她早就想好的價錢,算下來已經不低了。而且這位老板願意把所有的鹵肉都買下來,她們就不用再去街頭叫賣了。
想明白這一茬,林音音點頭拍板:“成吧。我們稍微虧一點沒關係,希望下次再過來賣的時候,我們能談一個讓雙方都高興的價錢。””
“哈哈哈,沒問題。”飯店老板大笑幾聲,“幫我把肉搬進後廚吧,我去櫃台給你們拿錢。”
“好嘞。”
林音音笑嘻嘻的應承。
和母親一起把一大盆的肉抬到了後廚,之前在旁邊一直聽著他們對話的服務員眼疾手快的找來一個盆,“把肉倒進這裏吧。”
“好嘞。”林音音和梁鳳潔依言照做,把肉全部倒了進去。
從後廚出來,飯店老板也數好了錢。
“一塊五一斤,十八斤就是二十七。”飯店老板把錢遞到林音音手裏,“大妹子,你數數吧!”
一卷子錢有五角的,有一角的,還有五分,兩分,顏色各異。
這個時候的錢就是零碎,塊八毛的數起來很費勁。
梁鳳潔從林音音的手裏接過一半,兩個人飛快地數了一遍,對照一下數目,一分不少。
林音音衝著老板笑眯眯,“一分不差。錢貨兩訖,我們就先走了。”
“嗯,如果下次再有稀罕的野物,也可以送到我店裏來。”
“沒問題!”林音音朝他揮了揮手,扭頭,拉著母親一起離開。
兩人走出不遠,梁鳳潔
憋不住了,拉著林音音說道:“閨女,你這店沒白開呀,嘴皮子比以前利索不少,而且還能學會和人講價了!”
心中有一種由內而生的自豪感。
林音音笑了笑,“總歸是要長大的,有些東西就要學著去做了。”
“對了媽,反正鹵肉我們也賣完了,不如去二哥家坐坐吧,我也好長時間沒見他了。”
“嗯,成!”梁鳳潔沒有猶豫,直接就答應了。
“不過你二哥現在應該在單位呢,去了也見不到。咱們去看看你二嫂,她現在肚子應該挺大了,我這個做婆婆的總歸要去看的。”
林音音眨了眨眼睛,消化聽到的消息。二哥在單位工作,二嫂懷孕了!
她頓住腳步,“媽,那我是不是應該買點東西去啊?”
她這麽長時間沒回來了,空著手去探望懷孕的嫂子不太像話,至少應該買點禮品去。
梁鳳潔聽林音音這麽一說,才反應過來她忽略了這一點。
連忙點頭,“對,確實得買點東西,你現在已經成家了,這些人情往來確實應該注意。”
“嗯,那我們去供銷社看看吧!”
林音音挽著母親就想往供銷社的方向去,被梁鳳潔拉住,“等一等,今天是十九號,每逢三六九是集市,鎮邊的空地就會聚集各式各樣的小攤小販,咱們去那兒看看有沒有賣老母雞的。來一隻老母雞給你嫂子,讓她補身體。”
“哦,好。”
這個時代沒有那麽多精致的補品,老母雞是給孕婦補身子的首選。
離集市有一段距離,她們走過去花了五六分鍾。
拐過一條小巷子,集市的麵貌就展現在林音音眼前。
道路兩邊被各式各樣的小販占滿,賣力的吆喝著,道路兩旁人頭攢動,摩肩擦踵,熱鬧極了。
林音音跟著母親紮進人群,繞來繞去,總算發現了一個賣老母雞的小攤。
梁鳳潔熟練的上前搭話,“姊妹兒,你這老母雞怎麽賣的啊?”
“五塊錢。”
“這母雞是養了幾年啊?”梁鳳潔笑嗬嗬的問。
小攤的攤主見到她是真心想買,就多說了幾句:“我這老母雞養了三年呢。這老母雞之前特別愛下蛋,你要是買回去補身體,再好不過了。”
梁鳳潔是養過雞的。
不能單純地憑著小攤主的一麵之詞就判定母雞的年份。梁鳳潔彎下腰,把母雞提了起來。
仔細看了看讓母雞的爪子和嘴巴,微微點了下頭,確實已經有三年了。
提起母雞的同時,梁鳳潔故摸著母雞大約有七斤,按照七毛錢一斤的價格,五元錢不算貴。
剛買野豬肉賺了二十七,花出去五元也不覺得有什麽,梁鳳潔就痛痛快快的答應了。
從懷裏掏出一個小布包,仔細
地數出五元錢,遞給攤主,“我要了。”
“好嘞。”攤主收下錢,粗略的數了一下,就把拴在籠子上的母雞解開,“這隻母雞現在是你的了。”
把母雞的兩隻腳綁在一起,梁鳳潔提著母雞,裝進一直抱著的大盆裏。
“走吧閨女。”
出了人頭攢動的集市,一路上七拐八拐,終於來到了二哥家門口。
林音音望著單位分配的小房子,挑了挑眉,這就是二哥家,距離鎮中心挺遠的,而且不大。
怪不得從省城回來時,家裏人讓她下車後直接去招待所住。
要是讓她住二哥家,她不僅要走很遠,去到了也不一定有房間住,畢竟房子小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