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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六章 到底是誰?

  持槍男子確定林霄沒有被咬之後,這才緩緩放下手中的步槍,麵色卻依然戒備“你是什麽人?怎麽會在這種鬼地方?”


  “我是護林員,嗯,不是這個林區的,我師父出去聯係外界,半個月沒回來,我準備去找他!”林霄如此說著,他沒必要隱瞞自己的身份,這輩子自己的身份清清白白。


  持槍男人一聽這話,當即眼前一亮,從懷裏掏出一張照片遞給林霄看“這是我兒子,他也是護林員,你認得他嗎?”


  林霄看都沒看那張照片,因為他隻認識老剛一個同行。


  “不用給我看,我才來上班不到半年,隻認識我師父一個護林員,而且,我們的轄區距離這裏還有六十多公裏的直線距離,你覺得我會認得誰……”林霄的聲音滿是苦澀,同時也在打量著眼前的持槍男子。


  眼前的男人大概有五十歲上下,但他身形很是精壯,穿著一套軟殼衝鋒衣,腰間鼓囔囔的應該塞著武器,背上是一把大口徑的霰彈獵槍,手裏則端著一支古董加蘭德步槍。


  要不是他兩鬢已經花白的頭發,很難想像這是一個邁入晚年的家夥,尤其是他的目光,銳利如鷹,一看就不是個好像與的主兒。


  “好吧,但願我兒子還活著!”男人麵色略有些沉鬱,他從懷裏摸索著掏出一隻煙盒,打開後卻發現已經空了。


  “抽我的吧!”林霄遞給他一根,自己也點燃了香煙“你一路步行過來的?外邊的世界現在怎麽樣了?你有沒有遇到一個五十多歲的護林員?”


  男人之間的關係,往往會因為一個眼神而急速惡化,也往往會因為一根煙而急速拉近,眼前的二人就是如此。


  男人深吸了一口後,麵色徹底緩和了下來“如果沒有重要的事情,我不建議你離開這片原始森林!”


  林霄麵色一凜,從男子的話中,他已經大概猜到了外邊成了什麽樣子。


  “現在外邊徹底亂了套,法律成了一紙空文,軍隊在盡全力抵禦喪屍,可是喪屍的數量太多了!他們已經開始進一步進化,其中有的喪屍可以跳躍十餘米高,有的喪屍則在體表凝聚出一層厚厚的角質層,就連狙擊步槍都很難擊穿!”


  男人說到這裏,香煙也燃燒到了煙蒂,從林霄手裏接過煙盒,自顧自抽出一根點上“哦對了,我叫王大龍,你可以叫我老王!”


  “我姓林,林霄!”林霄也是笑著報出自己的名字,話音剛落卻是忽然意識到了什麽“等等!你姓王?!”


  “對,怎麽了?”王大龍好像也意識到了什麽,麵色激動起來。


  “那個,有個消息告訴你,但是你先冷靜一下自己的情緒,我也不確定那個人是不是你兒子,更不確定那個人現在是否還活著!”林霄如此說罷,看到王大龍坐直了身子,麵色也變得嚴肅起來,這才繼續說道“我路過的上一片林區,護林員駐地裏沒有看到人,但是我找到了一個日記本……”


  聽林霄說完,王大龍自顧自的抽了幾根悶煙後,做出了決定“不管是不是我兒子,我都要去找找看,如果那真是我兒子,按照你說的,上個林區隻有變異的動物,他應該死不了!”


  林霄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搞不懂他哪來的自信,按照正常人的思維,人類喪屍簡直要比動物喪屍弱太多好不?


  “我是一個退役軍官,我兒子是特種部隊退役的士官!我相信他的叢林生存能力,但是我不相信他對喪屍病毒爆發的認知!如果是一隻動物向他發起進攻,我相信他會很好的處理,但是換做人類……”王大龍說到這裏就沒有繼續往下說,林霄也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想也是,作為一個退役戰士,在不知道外界發生了什麽的前提下,看到一個人類向自己衝過來,肯定不會在第一時間采取擊殺措施……


  話說到這裏,林霄的目光落在了王大龍的褲腿,那裏隻是掛著泥汙,並沒有血跡,看來之前獸夾子夾住的並不是他。


  而王大龍也看到了林霄的目光所向,扭頭看著邊上的獸夾子,好奇的開口問道“你在看什麽?那野豬,不像是用夾子夾到的吧?”


  “不是,野豬是我的狗抓回來的。”林霄沒敢說那是狼,匆匆一語帶過也就把話題轉到了獸夾子上“你沒來之前,這獸夾子好像夾到人,我聽到動靜出去才發現的獸夾子,邊上還有一隻喪屍,但是我沒看到被獸夾子夾住的人。”


  “你在這裏看到了喪屍?!”王大龍愣住了,自從他進入森林範圍,一路走來別說人類喪屍了,就連動物喪屍都沒遇到過。


  “嗯,雖然隻有一隻,但是據我對這些東西的了解,周圍肯定還有,而且不少!”林霄聳了聳肩幫,用腳蹬了蹬緊張兮兮盯著王大龍的老狼“慫不慫啊你?不就是個生人麽,看把你嚇得?!”


  “這可不怪它!”王大龍見狀不由得笑了起來“你也別騙我了,你這可不是什麽狗,你這是隻狼!我沒看錯的話,還是個前任狼王!”


  啥玩意兒?都沒毛了,還能看出來這是狼?!林霄有些納悶,不知道王大龍是怎麽判斷出來的。


  “我當兵的時候駐地在內蒙,那邊有很多狼,那個年代沒有野生動物保護的說法,加上草原野狼總是侵襲附近的居民,所以我帶著部隊沒少殺狼,現在退役了,就算動物園圈養的那種狼,見了我都瑟瑟發抖!”王大龍不無自豪的開口說道,說完之後卻是對著老狼來了興趣。


  “不過,你這隻狼很奇怪,看它這骨架跟狼牙,應該已經是老狼了,它的神態跟目光告訴我,之前應該是一支狼群的王,狼王拉單隻有一個可能,那就是被狼群有了新王,它被打敗了!”


  “可問題是,被打敗的狼王,一般都會死的很淒慘,你身邊這頭怎麽還越發精壯了?”


  林霄聳了聳肩膀,攤開手一副我也不清楚的樣子開口忽悠道“這我可不知道,實際上,你不告訴我這些,我還真以為這是一隻狗,我遇到他的時候,它就這樣了,我還以為是得了皮膚病的野狗呢!”


  王大龍意味深長的看了林霄一眼,又看了看雖然畏懼自己,卻依然麵露凶光的老狼“行吧,你不願意說我也就不問了,夜裏森林不安全,這木屋咱倆共用一晚如何?”


  對此,林霄自然沒有意見,畢竟大晚上的也不好把人往外趕不是?再者說了,自己現在的體格,也打不過人家啊!

  確定了今晚的住處後,這位王大龍絲毫沒有跟林霄客氣,當即就拎起半死不活的野豬開始扒皮切塊,按照部位分割開來,放在火爐上就開始烘烤,嘴裏還嘀咕著自己一天沒吃東西了之類的話。


  兩個人一條狼,愉快的分吃掉半扇野豬肉之後,夜色已經很深了,外邊的林子裏時不時傳出一聲聲嚎叫,有動物的,也有喪屍的。


  林霄看了看漆黑一片的夜色,也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勇氣,還是決定讓老狼給自己指引方向,出去尋找那個被獸夾子夾傷的人。


  獸夾子上的血跡很多,從這一點來看受傷的人肯定不可能走太遠,而且,血腥味往往可以招引來許多喪屍,如果林霄不能在今晚找到那個人,他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陽都成了未知數。


  就林霄內心而言,這具身體所攜帶的記憶,潛移默化之中已經和自己融為了一體,老剛這個名字,時時刻刻在心頭縈繞揮之不去,他寧願冒著風險出去找找看,也不願意有朝一日,在喪屍大官方部隊看到那張熟悉的臉。


  “喂!你瘋了嗎?!”王大龍看林霄整理行裝準備出門,頓時大驚失色“相信我,每到晚上,喪屍都會發生一些奇怪的變化,夜色籠罩大地的的一瞬間開始,屋子外邊就是人類的禁地了!”


  林霄沒有跟他解釋什麽,隻是衝著他笑了笑,踢了一腳不太願意出門的老狼,毅然走出木屋。


  “小子,把這個帶上!”王大龍加快腳步趕上了林霄,將那把大口徑的遞給了他“麵對大量喪屍圍攻的時候,這把片麵殺傷力的武器,能幫你衝出一條血路!”


  “另外,我給你留門,如果你還能活著回來的話!”


  王大龍猶豫再三還是決定留在木屋裏,他和林霄不過是一麵之緣罷了,盡管談的比較投機,可他來這裏的目的是為了尋找自己的兒子,就像林霄要尋找老剛一樣。


  在沒有找到老剛之前,王大龍相信林霄一定會和自己一樣珍惜生命的!


  謝過王大龍後,林霄將霰彈獵槍背在身後,他並不覺得自己用得上這玩意兒,可拿著總歸多一份保險不是?

  實際上,帶著老狼出門的林霄也是一臉蒙蔽,他壓根兒就不知道老狼是否聽明白了自己的要求,隻能盲目的跟著老狼身後往前走,左手提著那把獵槍,右手則是緊緊攥著,警惕的傾聽者周圍的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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