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騙婚2
“不要在這裏!”
衛桐哪裏肯依,這裏隨時都可能有人來,他一發起瘋來,折騰她就沒輕沒重的,要是被人發現了她是女兒身,捅了出去,她就完蛋了。
魏王不願意,他不滿道:“以前在魏王府的時候,我們又不是沒這麽幹過,怎麽這回就不行了?阿桐若是不能給我個合理的解釋,本王可不依。”
他這麽一,衛桐眼中閃過羞惱之色,魏王一來興致就口無遮攔,她知道,今兒個她要是不能讓他滿意,魏王是不可能消停的。
她瞪了魏王一眼:“這裏不比王府,下官禦下的本領遠不及魏王。魏王您位高權重自然是不怕的,可是我,我卻不想因為自己的緣故,連累家中老弱婦孺。”
以前在魏王的威逼利誘下,衛桐總會羞窘的滿臉淚水,現在她卻已經習慣了。
可見習慣真是個可怕的東西。
“你若是不聽我的,我現在就一頭撞死。”
“本王可舍不得你死。”平時在她麵前已經很不正經的魏王突然笑起來,“你為什麽這麽害怕?你是不是怕自己叫得太厲害,會把別人吸引來。”
衛桐身子一僵,也不反駁,隨便他怎麽吧,總之隻要他能乖乖不在這裏折騰她,她什麽都行。
反正也不是沒被過,更難聽的她也聽過了。
魏王心裏頭還是有點數的,在一起越久,這東西就越不怕他,沒準過段時日這丫頭踩在他頭上作威作福了。
所以他難得很乖地被衛桐牽著往書房的方向去,但是剛進書房,還沒來得及關門,他就先遂了心中的渴望,把衛桐壓在門板上惡狠狠地親了下去。
這個世界,衛桐的節操全掉光了,孟溪一來就發現自己名義上的狀元相公衛桐穿著女裝腳步輕挪,一臉嬌羞地走進涼亭。
魏王一出現,兩人糾纏在一起,衛桐表現出抗拒的表情。
孟溪氣得都快吐了,這家夥欲迎還拒的模樣,讓她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她躲在假山裏不敢動。
原身就是因為識破了衛桐的女兒身,緊接著又撞破了兩人之間的齷齪,控製不住體內的洪荒之力,暴露了行蹤,因為怕原身多嘴,所以衛桐連同魏王毒啞了原身的嗓子。
原身聽衛桐提起過魏王,一開始是嫌惡的,後來是多有讚賞,最近這段時間提到魏王的時候,兩頰緋紅,看起來十分嬌羞。
原身作為鋼鐵直女,完全沒覺得有什麽不對勁。
孟溪接收了原身的記憶,從衛桐的舉止中捋了一條故事線出來。
魏王這人狂得沒邊,就是看長得陰柔的新科狀元衛桐不順眼,總是作弄衛桐。
衛桐每次都巧妙地躲過魏王的捉弄。
魏王就是喜歡胡攪蠻纏的逗她欺負她,她躲過這一次,魏王能再想出十七八種法子來作弄她。
衛桐不是個男人,三番五次下來她對這個魏王男人能有一種特別的感覺。從一開始稱呼魏王為蠻子,慢慢的稱呼變成了行之,行之是魏王的字。
魏王的一舉一動都讓衛桐很在意。
魏王也很狂躁啊,他覺得自己喜歡上了一個男人,於是時不時刁難一下衛桐。
有時候會把衛桐弄得相當狼狽。
衛桐偶爾會跟原身抱怨,魏王相當地難伺候,事情多,愛吹毛求疵,也會些魏王的好話,可謂是對魏王又愛又恨。
衛桐每忙進忙出,有時候晚上就住在魏王府然後夜不歸宿,從她招惹了魏王以後,原身見到自己相公的機會越來越少。
作為女人,衛桐沒有,自然不可能給原身播種,她就算有這個心思也是不可能辦到的。
魏王給她找一大堆事情幹,有時候還不讓她走,她心裏反而是相當高興的,畢竟每找借口不跟結發妻子睡一張床,她也很累的。
魏王經過一番糾結糾結再糾結,承認自己被一個學富五車的陰柔男人吸引了,他承認他徹底栽了。
在一次喝醉後,趁著酒醉,把持不住自己內心澎湃的情緒,把衛桐那啥那啥了。
衛桐倉皇地跑回家。
她身上不過草草裹了衣服,脖子上麵印著明顯的指痕還有著紅痕點點,叫人看了莫名麵紅耳赤。
原身也是真信任衛桐,見了這種痕跡,一點都不懷疑相公有問題。
衛桐那是蚊蟲咬的,原身就沒有再探究下去的意思。
誰家蚊子,這麽下流,能製造出這麽曖昧的痕跡,卻一個包都不留下。
這個世界上明白人還是有的。
沒見過豬跑,還沒吃過豬肉嗎?
這種拙劣的謊言都相信,不過是因為愛,罷了。
衛桐和魏王有一腿。
衛桐提起魏王新納的妾室,語氣很酸。
她生了魏王的氣,就把那日發生的一切拋之腦後,就當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她在魏王麵前表現出一副雲淡風輕一點都不在意的樣子。
魏王見衛桐不在意,氣得要死要死的。用簡單通俗的話,就是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喜歡作弄衛桐,喜歡故意做衛桐讓害羞、不情願的事。衛桐表現得越不願意他就做得越起勁。
魏王十幾歲的時候就有通房了,在男女之事上,他一直是極有分寸的,唯獨到了衛桐這裏,似乎一沾她的身子就被黏住了似的,恨不能把他時時刻刻綁在身邊,他要將她嚼碎了吞進肚子裏方能滿足。
魏王不是一個簡單好相與的人物,衛桐是唯一一個能牽動他心腸的人。
她和其他姑娘都不一樣。
她穿著普通的青色素錦袍子,身姿筆直,秀挺如一株夏蓮,就算是他府裏最好的,也無法繪出這樣的靈氣。
因為這樣的姑娘家再也找不到第二個,所以衛桐的存在便顯得特別顯眼。
他玩弄過很多女人,對他而言,越是高傲越是美麗的女人征服起來就越有快感。在魏王的世界裏,每一段感情都是他處於掌控位置,他對女人不感興趣了以後,經常有不肯接受這個事實的女人鬱鬱寡歡,他很喜歡那種在感情上淩駕於人的感覺。
桀驁不馴的衛桐實在太特別了。
不得不,她成功顛覆了魏王對那些千金閨秀的認知!
才華橫溢,美麗!
那種不屈的眼神,很烈,很美!
讓人很有征服的衝動!
從來無往不勝的魏王,第一次征服失敗,那麽這個女人就成了他心中的白月光,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衛桐越表現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魏王越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