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七章 非是不能,隻是藏拙
明曲歌沒有說蒲傑如何抉擇後她的選擇。
因為不需要。
無論蒲傑的決定是什麽,她都不可能不支持。
這番話其實還反映了曾經站得那麽高的明曲歌,對於她父親做法的不認同。
李窮年要的是成神。
這種神和明昊以及秦世錚那種神明不一樣。
說穿了,李窮年代表了絕大多數智慧生命自然而然的選擇。
永遠不死,絕對權威,為所欲為,本來就是人性最終極的夢想。
如果明昊不打壓,李窮年已經做到這一步了。
如果李窮年已經成為了這樣一個人,等於說他是清微仙域的土霸王。
哪個土霸王願意開門迎接其他仙域入侵,改變現狀,然後把自己變成一個孫子?
所以明曲歌不認為李窮年就是對手,在共同對抗入侵上,他的積極性恐怕比蒲傑還高。
前提是他已經做到了這一步。
可惜李窮年被明昊壓了整整一千萬年不得翻身。
如果李窮年要對清微仙域不利,也應該是明昊逼出來的結果。
明曲歌以此為前提,甚至推斷出朱先克才是真正帶著異界入侵目標而來的,其危險性比李窮年大多了。
原因很簡單。
比如蒲傑前往異界,發現本來帶著使命的明昊完全沒有要為清微仙域付出的意願,反而對他現在的處境滿意之極,並聯合異界打壓蒲傑這個異界修士,無時無刻不想著如何將清微仙域碾壓成碎片,以維持他當前所獲得名與利。
蒲傑是不是會認為明昊不共戴天!
“道理是這個道理,可是李窮年這種人,不配站在那個位置。”
蒲傑根本沒任何猶豫,就把答案告訴了明曲歌。
或許拉攏李窮年確實是一個選擇項,但是蒲傑捫心自問,如果自己是伍仙月或白小白,如何能接受這個結果?
人們總是在沒有切膚之痛的情況下,要求別人大度,一旦這種傷害發生在自己身上,便是另外一個態度了。
“我知道你會給出這個答案。現在我最擔心的便是我父親和秦叔叔。”明曲歌道,“他們隻會站在清微仙域的整體利益上去權衡利弊,不問這個弊端,是否會傷害你,傷害我。”
饒是明曲歌從來風輕雲淡,曾經隻差一步便修成《七情枯》,然而提到“傷害我”時,眼中依然有淚光閃現。
明昊和秦世錚聯手布局,連自己發妻,明曲歌的生母都不翻過,雖然他們確實站在了大義的最高端,可是傷害的卻是自己的發妻和自己的女兒!
明曲歌穩定了下情緒,道“不要以為我在危言聳聽。
這次玉華宗行動,秦叔叔沒有通知秦道友,其實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
也許李窮年已經和他們達成了某種協議。
而你和秦道友,極可能會成為他們協議的障礙
也許在需要的情況下,秦叔叔未必不會反誣你和秦道友是來自異界的不軌者。”
明曲歌並非危言聳聽,像秦世錚這樣的神明,在綜合衡量後,認為幹掉秦其峰和蒲傑才能將清微仙域的利益最大化,他絕對不會猶豫!
“你這麽一說,我越發覺得周寫暉這個人不得了。”
“確實不得了,他看清了這一點。”
“曲歌,你說他會不會?”
“有可能,不過越是有可能,我們越應該把他捧得高高在上。高到他也覺得清微仙域的壯大比他回歸原異界獲益更大,然後讓他做出和李窮年一樣的選擇。”
“不一樣啊。”蒲傑不以為然,“李窮年是要成神,周寫暉為什麽要在自己頭頂上騎著幾位大爺?”
秦其峰當然就是這位大爺,蒲傑作為他的老師,也同樣是大爺。
李窮年卻沒有這種情況,明曲歌認為他客觀上會幫異界,才有說服力。
“未必。
這可能就跟他以前的經曆有關了。
比如他如果是父親這樣的人物,當然不甘於人下。
如果他僅僅是異界的一個嘍囉,容忍幾個比自己厲害的存在高高在上,還是可以接受的。
一切都不過是生意罷了。
反正我覺得周寫暉並非三頭六臂,能做到今天這種地步,僅僅是才華出眾,並不能完全解釋。但是如果道衝星係大大小小的宗門裏都曾有他的血脈或朋友後輩,其難度基本上就不值一提了。”
確實如此,蒲傑至今都想不通周寫暉如何做到這一步的。
才五年時間啊。
就算他要驅逐仙域使者,得罪天意宗乃至所有第七界飛升的修士,從風險評估的角度說,實在是太倉促了。
結果他恁是把這事兒給做成了。
蒲傑迅速捕捉到這件事能夠成功的一個關鍵因素。
為什麽玉華宗恰恰就在這期間,幹掉了一位仙使?
這件事的意義在於,表明了秦其峰的態度!
“他為什麽要瞞我?”蒲傑實在想不通這點。
這也是明曲歌推斷的最大漏洞。
周寫暉是異界人這種重大信息,秦其峰為什麽要瞞蒲傑?
"要不問問他?"明曲歌嘴角揚起淺淺笑意。
“啊,對!老婆,你太聰明了,我不習慣啊!”蒲傑一拍腦袋,抱著明曲歌親了一口。
明曲歌罕有地臉紅了一下,伸手抹去嘴角的口水,一臉嫌棄地啐了蒲傑一口,隨即便有一絲愁容爬上額頭。
蒲傑知道明曲歌當年可是明昊欽定的繼承者之一,很多事情,她不是看不透,而隻是藏拙罷了。
她不想讓蒲傑在她麵前會感覺自己一無是處,從而使得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遠。
錯非這次周寫暉所做之事確實關係重大,蒲傑又專門找到她的居所來,她很少發表自己的看法。
“開個玩笑,你啊,就是愛當真。我可是知道你當年和秦伯父都是仙帝大人看好的繼承者的。”蒲傑憐惜地將明曲歌抱入懷裏,三步並作兩步地直往臥室裏跑,“修行時間到了。”
“不"明曲歌臉更紅了,便要掙脫,卻哪裏做得到,眼見得蒲傑便要入室,明曲歌隻好聲若蚊蠅地道,“別在這裏。”
這是蒲傑未宿城的居所,一家老小都住在一起,明曲歌身份在那擺著,實在接受不了蒲傑這種無理要求。
“當然!”
蒲傑陰險一笑,跑出一枚小石頭,帶著明曲歌就鑽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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