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矛盾

  接下來的宴會,她全然心不在焉,進行到一半,就向詹姆斯告罪說是身體不舒服匆匆離開了,當時對方還再三挽留,最後才不得不放棄。


  紐約是當今世界第一大繁華的城市,它的名氣甚至要比美國的首都華盛頓還要出名,在多少電影中都被當作是未來城市。


  市區的夜晚燈火通明,高樓大廈天際線衝破雲霄,能與之比擬的,除了日本東京之外,大概就要數國內的上海。


  身後病床上的人正在呼吸,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是氧氣機還是繼續套在口鼻間,以防萬一。


  暮夏這副樣子,鄭謙完全沒有睡意,拉開窗簾的一角,俯視著這個城市。


  對於這種大城市的繁華,他反而有些懷念南城,至少在那一個二線城市中,他可以感受到一些溫暖和人情味。


  城市越大越繁華越熱鬧背後卻更加悲涼,那是一種所有人狂歡之後剩下的空虛與寂寞。


  在他弟弟沒有出事之前,那個時候他還年輕,他無比沉迷這種紙醉迷津,年輕人的世界,每天在夜生活中你是自己的方向,不願出來。


  因為在那些人眼中,她有錢有貌,頭腦還聰明,所有任何想企圖接近他的女人,都試圖用各種手段想要引他上鉤,而他非常樂意與她們鬥智鬥勇,對於這種識破企圖之後看到對方那種惱羞成怒的表情是當時他最大的快樂。


  直到鄭坤的死,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最親近的人,就那麽冰冷冷的躺在太平間再無聲息。


  從那天起,他好像被當頭棒喝一樣醒悟,美國的各種酒吧再也沒有他的身影,鄭謙開始瘋狂的學習各種公司管理,經濟學,金融學一級厚黑學。


  大家都出來的人本來就有基礎,所有東西都是以不變應萬變,再怎麽說都是做生意而已萬變不離其宗,都有其相通點。


  所以其實在美國的那幾年,支撐他前進的是複仇,而那個複仇的工具就是在美國療養院的暮夏。


  一直養到她身體和神誌都恢複到正常人,而他則王者歸來。


  “太失敗了……”


  外麵的燈光刺得他眼睛疼,鄭謙放下窗簾,合上眼睛,腦子裏一片混亂。


  今天白天他將整個事情的經過篩選了一遍,越來越覺得自己魔怔了。


  一開始他以為這場突如意外的綁架案,千辛萬苦的救暮夏出來,可以想在她心中立下一個好形象。


  就算到時候,他真有那麽一天,再次把暮夏推出去當作棋子,隻要事情不敗露,她就不可能知道是他在背後當推波助瀾的幕後真凶。


  在那個時候兩人互相傷害夠了,趙平霄成了一個廢人之後,他在適當的出現在暮夏的左右。


  有了這一波好感在,他可以輕而易舉的在接近她,在用言語和行動溫暖她,他相信以他的能力,暮夏會最終完全的接受他。


  而這將是對趙平霄最致命的打擊。


  既可以廢掉趙平霄,又可以抱得美人歸,是最完美的結局。


  隻是沒有想到他會被劫持而一路狂奔,最後導致翻車,趙平霄突然出現在美國,還救走了她,這完全是在意料之外的事情。


  本來有了這個變故,按照以往他的性格以及行事風格,當機立斷會改變計劃。


  這是多麽好的一個機會啊,讓暮夏死在趙平霄的麵前,眼睜睜的卻無能為力。


  隻要當時再轉出重症監護室時,他暗中做下手腳,將氧氣罩的位置稍微偏偏往左移一點,沒有人會發現。


  當時的暮夏沒了氧氣的支持,沒過幾分鍾就會窒息而死。


  可他沒有這麽做,他當時甚至想都沒有想到這一點,當時腦海中一心想著暮夏不能出事,不能死!

  床上的人好像有些不安分,像是做了一個什麽噩夢,眉頭緊皺,輸液管搭落在床架上,鐺的一聲打斷了他的思緒。


  鄭謙走到床前,看了一眼還有小半管的輸液瓶,將暮夏的手臂放回被子中。


  暮夏除了胸口那一處致命的傷之外,全身上下沒有一塊好肉,尤其是左腳的腳背上,聽醫生講,差一點造成了粉碎性骨。


  身上還好,為什麽會傷到腳上去?鄭謙其實我可以想象到,當時為什麽刀疤大漢的那輛車會七扭八扭,形如瘋狗。


  肯定是暮夏在與她爭奪車子的控製權在爭奪期間兩人大打出手,她一個弱女子去和一個彪形大漢正麵衝突,而汽車又在高速行駛中,如果當時她突然從車上滾下來,而緊跟在後麵的他們沒有刹住車,會不會比現在傷的還要更重一些?

  “唉……”


  男人倒在沙發靠上,盯著天花板,閉上眼睛盡量將自己的思緒拉回來。


  “hello,先生還沒睡嗎?”


  來巡房的護士看到他,還嚇了一大跳。


  “嗯。”


  鄭謙抹了一把自己的臉,思緒雜亂的他絲毫沒有睡意。


  護士沒有再說什麽,動作熟練的換上新的輸液瓶,然後量了一下暮夏的體溫,發現沒有發燒之後就退了出去,在這期間,暮夏就好像死了一樣,沒有發生任何聲響。


  病房重歸安靜,在守夜的這一晚上一直到外麵天空大亮,鄭謙都沒有合一下眼,他起身去衛生間簡單的洗漱了一下。


  VIP病房是可以讓人預訂早餐的,差不多早上九點半左右,一個黑人大媽推著餐車進來。


  “請慢用,先生。”


  鄭謙看了一眼,火腿三明治,全麥麵包和一個煎雞蛋,還有一杯咖啡,嫋嫋的冒著熱氣。


  他沒什麽胃口,挑揀的吃了幾口麵包和三明治,煎雞蛋和咖啡,他碰都沒有碰。


  盛雞蛋的盤子邊都溢出了油,看著就讓人反胃。


  那杯咖啡一看就是速衝的,他習慣了煮的咖啡,對於這種快餐式的咖啡從來都看不上眼。


  鄭謙生活格調一向很高。


  鄭謙一上午都守在床邊,暮夏還是沒有動靜,一直昏迷未醒,醫生來看過一回,說昨天晚上既然已經脫離了最危險的時刻,那麽現在隻要等人醒過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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