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心魔
煙草的味道漸濃,房間裏的窗簾還拉著,光線稍暗。
坐在沙發上的女人用修長的手指撥了撥麵前的雪茄盒,正宗的古巴雪茄,頂級水準,有錢都不一定能買來。
她歪頭,慢慢開口:“享受雪茄是一個美好的過程,就像是享受女人一樣。我花了那麽多錢,買來送給你,可不是讓你浪費的。”
說完,她嗤嗤一笑。
林行遠眯了眯眼睛,它們原本狹長明雋,此刻卻流轉著瘮人的光。
“怎麽會意外?滿月宴那天你也在現場呢,還聽不出來他話裏的意思嘛,結婚是遲早的事情,攔也攔不住的,我都想開了,難道你還沒有?”
說話的女人不是別人,正是從衛然唐漪婚禮之後,就沒怎麽露過麵的傅錦涼。
傅錦涼最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過,一方麵,她和衛然作對,就意味著要得罪一大堆人,而且公司剛起步,事情繁多,還要到處應酬。另一方麵,得知她拿著自己的錢跑去和聲名狼藉的傅老三合夥,傅錦涼的丈夫李承祖卻不是很高興,雖然有錢賺當然開心,但對於妻子的娘家,這個精明的商人多少還是提防的。
所以,她著實低調了好一陣子,除了必須要出麵的場合,都在公司裏處理大小事務。
從網上看到了寵天戈和榮甜領證的消息以後,傅錦涼拿上一盒頂級雪茄,跑來找林行遠,名為祝賀他在星漢集團站穩了腳跟,實則是來和他商量接下來的對策。
“不是。”
將茶幾上的水晶煙灰缸丟出去的那一刹那,林行遠其實就有些後悔了,他不應該在這個狡猾奸詐的女人麵前太過流露情緒,任何一點點細節,都可能被對方當成把柄,拿捏在手中。
“我知道他們會結婚,隻是單純討厭這兩個人的名字被媒體拿出來反複播報罷了。”
他盡可能地調節著自己的表情和語氣,試著用最短的時間平複下來。
傅錦涼也不點破,隻是微笑著開口:“你能讓自己平衡,我卻有些為你不值呢。捐獻骨髓這種事情,其實還是很危險的,一旦出現並發症,那就是事關性命的大事情。就算沒有並發症,誰知道四十歲,五十歲以後,會不會有什麽影響呢?可以說,你都把半條命給了她兒子,她忘了向你許諾的事情,這女人的心,嘖嘖,太狠了一些,比我還壞呢。”
說完,她捂著嘴,假裝笑了笑,眼角一直在瞄著林行遠的神情。
他沒接話,隻是默默地吸著雪茄。
見狀,傅錦涼起身,在這套公寓裏來回打量著,伸手摸了摸擺在櫥櫃上的各種裝飾品,悠然說道:“哎,你這幾個月,都會在南平和中海兩頭跑了?看得出,你的老板真的很器重你啊。沒想到,蔣成詡年紀不大,做事倒是很沉穩。這些年,北上的企業大多都水土不服,不知道這一次星漢集團會不會做到外來的和尚會念經呢?”
她的眼睛很亮,看得出,是對蔣成詡有了一絲好奇。
林行遠瞥了她一眼,沉聲道:“蔣先生對你這種女人不感興趣,你還是省省力氣吧。”
傅錦涼噗嗤一聲笑出來。
“我就那麽饑|渴嗎?老實說,我現在對寵天戈都沒什麽想法了,隻是不想讓他過得那麽順心而已,和幾年前的心境大不相同。可惜呀,有些人就看不透,總是對不切實際的人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勸也勸不動。”
她低下頭,撥弄著手指。
林行遠的表情微微一變,傅錦涼忽然意識到他可能誤會了,連忙解釋道:“我可沒說你,我說的是唐渺那個傻女人。她到現在還想著,等事情結束以後,她就能得到寵天戈了,多幼稚啊。”
他幾不可見地點點頭,猛地轉移了話題:“這麽說的話,她還真傻,就像是夜瀾安一樣傻。”
好久沒聽過這個名字了,乍一聽見林行遠提起夜瀾安,傅錦涼臉上的表情頓時有些不自然了起來。畢竟,誰都不願意莫名地提起一個女人,尤其還是死得那麽慘的女人。
“嗬嗬,是,是啊。”
她有些訕訕地接口道,然後就不再說什麽了,似乎在隱約忌憚著什麽一樣。
幸好,林行遠沒有繼續這個話題。
他放下還沒抽完的雪茄,先熄滅,然後起身拿起外套,邊走邊說道:“走吧,為了感謝你的禮物,我請你吃飯,地點你來選。”
傅錦涼笑笑:“好啊,那可別怪我狠狠吃你一頓。”
兩個人吃了一頓飯,然後傅錦涼謝絕了林行遠要送她回去的好意,表示自己約了一個朋友去做spa,先不回家。
林行遠也不勉強,和她道別,直接離開。
他也沒有回家,而是一直把車子開到了護城河下麵,然後一個人站在車外,默默地抽著煙。
一個人的夜,他覺得自己的心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麽都沒想。
他記得,當年在國外求學的時候,壓力總是很大,華人的圈子就是那麽大,來來去去,無非就是那些人。一開始,林行遠還會去參加一些當地華人社區舉辦的各種派對,覺得看到熟悉的東方麵孔,會心生親切。兩三個月以後,他就懶得再去,甚至不願意再去結交新的朋友。
從那以後,每一次因為課業負擔太重,睡不著的夜裏,他就一個人開車上山,到山頂上抽幾支煙,看看浩渺星空,再開車下山,回去繼續看書。
後來很多年的某一天,他看見網上爆料,說某個知名影帝,偶爾會乘飛機去英國喂鴿子,然後再默默地飛回來。很多網友笑著說,這可真是有錢任性。而林行遠卻能明白那種感覺,就好像他當初看的不是星星,或許影帝喂的也不是鴿子。
一直在外麵站到手腳發麻,林行遠才重新坐上車子。
他沒有急著開車,而是打開右手邊的一個暗格,小小的空間,剛好能放下一兩本書。
然而暗格裏並沒有書,隻有一本日記。
這本日記顯然已經有了一些年頭,邊緣微舊,幸好是硬殼裝幀,禁得起時間。從外形上看,應該是女人的日記,因為本子本身看起來可愛,不像是男人的風格。
林行遠沉默地將它拿起,卻久久地沒有翻開。
日記裏的內容,他不知道看過多少遍了,不敢說倒背如流,也差不多了。
這本日記的出現,可以說將他好不容易才走向正軌的生活徹底打破。幾個月以前,當他拿到這本日記的時候,他才知道,也許對他來說,“平靜生活”永遠都是一個可望不可即的遙遠的夢。
日記是夜瀾安所寫的。
日記上的日期,是在他們戀愛之後,多年以前。
她做不到每天都寫日記,有時候三五天寫一篇,有時候個把月才寫一篇,非常任性。但盡管這樣,前前後後也足有幾百篇,短則百來字,長則千餘字。
也許每個人的內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是不一樣的,夜瀾安雖然驕縱任性,但在日記裏,她卻是一個心思細膩的女人,字裏行間都能流露出與平時不太一樣的敏感。
在這本日記裏,從她的文字中,也能感知到她在各個階段裏所處的情緒。
夜瀾安似乎早有預感,知道自己可能會沒有善終,於是她將這本日記寄存在一個奇怪的店裏。這個店是幾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開的,叫“時光快遞”,客人可以將任何可以保存的物品寄存在他們的店裏,而他們則會按照客人的要求,在特定的時間,把該物品寄給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地址。
很多情侶都會寫下情書,約定在三年五載以後,寄給戀人,也算是小小的浪漫。
而夜瀾安則是把自己的這本日記留在了那裏,讓店主寄往了喵色唇酒吧,收件人是林行遠。
關於寄送的地址,她想了很久,她知道,也許幾年以後,林行遠就會賣掉他們結婚時買下的別墅。她左思右想,最後終於選中了那間酒吧。
喵色唇的生意一向很好,不出意外,林行遠不會轉手,另外,他在那裏和他心愛的女人見過幾次麵,對他來說,那是個有著紀念意義的地方,夜瀾安相信他不會隨便丟掉。
果然,隔了那麽久,這本日記還是輾轉送到了林行遠的手中。
一個字不落地全都看完,他才知道,原來自己這一生,還曾被一個女人這樣愛過。
也許,一個人一輩子都遇不到一個真愛自己的人。
而他何其有幸,有一個女人至死都愛著他。
雖然,這份愛因為嫉妒而變得畸形,患得患失,充滿了罪惡和血腥。
也是在這本日記裏,夜瀾安寫下了她是如何被傅錦涼抓住了把柄,一點點被這個女人逼著走入黑暗漩渦的全過程。
對傅錦涼來說,她的手上沒有直接沾染過鮮血,因為有棋子為她身先士卒。
夜瀾安就是這枚棋子。
她自己也承認,她確實有心魔,受了蠱惑。但她也承認,假如沒有傅錦涼的一再誘導,也許她的下場不會那麽淒慘——終生殘廢,腹部以下全部絞爛,永遠以不人不鬼的形象在世上苟延殘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