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必須逃婚!
“你喝醉了,我幫你換衣服!” 萬樂樂知道他肯定還沒醒,那些高濃度的酒精糖是學校社團懲罰活動留下的,沒想到這個時候派上了用場。 把鍾季同弄得衣衫不整躺在酒店大床上之後,萬樂樂盯著他看了一會,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盡管看了這人二十年了,但是麵對鍾季同這副任人宰割,任君品嚐的樣子,還是有點把持不住啊。可悲的是,一周前她就是這樣一個沒把持住,才造成了現在這悲催的局麵。 “鍾季同,這件事就委屈你一下,反正我們都不想結婚,結了婚也不會幸福的。”萬樂樂拍拍鍾季同因酒精而微微發紅的俊臉,眼裏閃爍著惡作劇的光芒。 翌日一早,等到鍾季同帶著宿醉頭疼衝回家的時候,迎接他的是鍾夫人的雞毛撣子和萬樂樂的離家出走信。 “你這孩子怎麽能這麽對樂樂!”鍾夫人這會兒早就顧不上什麽親兒子不親兒子了,拿著雞毛撣子就追著鍾季同揍,“馬上就結婚了,你居然還敢偷腥!” “媽!媽!你住手!”鍾季同被鍾夫人打得渾身發疼,又不能還手,隻好一路逃回房間,把門一鎖,開始看萬樂樂留下的離家出走信。 信的內容很簡短,幾句感激的話,幾句告別的話,唯一讓鍾季同看得肝火上升的,是一張照片。 照片裏,他赤裸著上身,抱著一團被子,看上去像極了是在抱著一個裹在被子裏的人,再加上他裸背上的吻痕,怎麽看都是捉奸現場。 “萬樂樂!”鍾季同咬牙切齒,臉黑的像是鍋底。 在酒店醒來的時候,他懷裏抱著的就是這樣一團被子,裏麵塞的根本就是枕頭! 至於他背上的吻痕,鐵定也是萬樂樂的傑作。 為了能有個理由離家出走,逃開這段婚姻,萬樂樂也是拚了。 這一年的十月,一條尋人啟事在網絡和報紙媒體上掀起了一股尋人風潮。 深夜,鍾氏企業的頂樓辦公室裏,身量頎長的男人站在落地燈旁邊,挺拔的影子被拉長,最終隱沒進陰暗的角落之中。 “還沒找到她?”鍾季同在燈影下負手而立,聲音裏有一絲難以察覺的暴躁。 蔣啟清苦著臉如實報告道:“BOSS,我們刊登的那則尋人啟事,盡管幾乎是每天24小時都有人說自己找到了樂樂小姐,可是確認之後,都是假消息。” 說到最後,深夜加班還不敢有怨言的特助先生聲音越發微弱。因為他明顯感覺到,BOSS生氣了。 鍾季同放在背後的手緊握成拳,青筋暴起,從牙縫裏擠出兩個字。 “出去。” 蔣啟清如蒙大赦般迅速從辦公室撤離,在關上門的下一秒,門裏如狂風驟雨忽起一樣陡然傳出震耳的巨大聲響。 木材的爆裂聲聽起來令人膽戰心驚。 蔣啟清放在門把手上的兩手不受控製地一抖。 他今晚該提前打電話去法國給BOSS訂一套全新的辦公室家具的。 六年後…… 墨西哥蒙特雷市,正午豔陽穿透雲層,將所有的建築與樹木都籠上一層耀眼的白光。成群的鴿子從波光粼粼的湖麵掠過,一路飛向遙遠的天際。 “媽咪,媽咪!”留著一頭短短黑發的小男孩扔下自行車,像是隻鸚鵡一樣衝進一棟白色小樓的院子,手裏高舉著一隻文件袋,“又有新的工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