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農耕放牧
中書令賈詡道:“再說了,除了耕耘放牧之外,還有從工、從商、入仕等等,其他眾多的營生。現如今我大涼工商業發展飛快,已經成為全天下的大工場。大涼生產的商品和大涼的商人遍布天下,製造那些商品的工匠,也有三十萬人之多。新增人口大可脫離田地和草場,進入工場,進入城池中生活。”
“如此一來,我涼國看來是永遠都不會有人多地少之憂了。”
對於這一點,劉範深以為然。
想北宋之時,是中國封建時代最富庶之時,正所謂“造極於宋”。唐朝的疆域足足是北宋的數倍有餘,經濟發達,農業進步,但其頂峰時的人口,卻還不如隋朝極盛之時多;
而北宋,在幽雲十六州被契丹奪取、西北一大片領土被黨項人占據、疆域十分狹小、同時還積極鼓勵大地主們兼並土地的情況下,卻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做到了人口突破一億大關,而且比起以往的朝代,較少出現大片饑荒餓死人和大規模的、致命的農民起義的情況。
其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宋朝解禁了宵禁,采取比較公正的政策對待工商,直接促使工商業變得發達而繁榮。土地兼並讓無數失地農民走出農田,進入市鎮,成為工商業所需的勞動力,而發達的工商業有足夠的能力包容和養活這一大群人。
劉範也采取了扶持工商的政策,現在的涼國,工商業的光芒甚至蓋過農業和放牧。以此看來,未來說不定工商業還會和農業爭奪勞動力。
劉範正想著,中書令賈詡說:“主公,對於土地,屬下還發現一個問題。”
“什麽問題?”
賈詡道:“那就是我大涼的農牧比率問題。如今,我大涼約有百分之五十之人口以耕耘為業,百分之二以工商為業,百分之四從軍,其餘百分之四十四以放牧為業。屬下甚是為此擔憂啊。”
劉範粗略一想,就知道賈詡擔憂什麽了,放牧的人口似乎太多了。
賈詡道:“我大涼草場是比耕地多得多,但耕地出產的糧食比起放牧的牛羊來說,更是國家之要害。牛羊對比糧食,一來不可久食,正所謂民以食為天,百姓可以一年不吃牛羊,但卻不可一年不吃糧食,即使是牧民也需要吃糧食;
二來,放牧牛羊不如種植糧食來得快,牛羊兩三年才成年,而糧食一年就能收獲一次到二次;三來,放牧牛羊也不如種植糧食來得多,牛羊一胎隻產一子,而糧食播種一畝,就能秋收三斛;
四來,牛羊肉不耐儲存,風幹後也隻能儲存兩三年,粟最長可以儲存十年;五來,放牧比耕耘的風險更大,一場白災,牛羊死盡,而若有旱災,仍然可以多加灌溉,若又水災,仍然可以疏浚泄洪;六來,牛羊比糧食更貴重,百姓無力大量購買。
故而屬下認為,農耕比放牧更佳,是大涼的根基所在。而如今近乎一半的人口都在放牧,這對於大涼,有著明顯的弊端。稍有不慎,大涼極有可能爆發饑荒,僅僅依靠牛羊肉,是頂不住饑荒的。
況且大涼日後與諸國還要進行大戰,至於戰爭要打多少場,才能平定天下,誰也沒數。若是不儲備足夠的糧食,難以應對戰時所需,很容易出現如陳倉會戰時斷糧的困境。”
劉範十分同意這一點,三省六部的長官們也都清楚地看到了放牧占據一半人口的弊端了。
田豐說:“既然如此,屬下建議,縮減放牧業的比重,鼓勵一部分牧民們放棄放牧,定居農耕,或者令百姓半耕半牧。”
管寧說:“不過我大涼草場足足有三百三十萬頃,若是把牧民減少得太多,也是一種資源浪費。在降低放牧比例的同時,也應該合理定下放牧的比例,維持住放牧業對草場的利用。”
大將趙雲道:“牧民是天生的戰士,他們久習騎射,不必多加訓練,就是十分精良的騎兵。末將認為,縮減牧民也不可太甚,保持放牧的一定比例也有利於維持我大涼的軍事潛力。”
趙雲這話倒是給劉範提了個醒,劉範可從來沒忘記,遼之所以敗宋,是半耕半牧敗了農耕;金之所以滅遼,是漁獵滅了半耕半牧;元之所以滅金,是純放牧滅了漁獵。這正說明放牧對於一個國家的軍事力量,有直接的影響。
劉範綜合眾人的意見,道:“這樣吧,純放牧人口從百分之四十四縮減到二十,半耕半牧人口維持在百分之二十,純農耕人口也必須飼養馬匹,全大涼定期在農閑時節,集合青壯年展開軍事訓練。”
眾人都道:“主公英明。”
劉範道:“對於純放牧人口,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和戶部,一定要優先挑選那些遠離耕地的草場;對於半耕半牧人口,將那些與耕地相近的草場,和與草場相近的耕地,各取一半,交由百姓經營。而軍事集訓,此事就由兵部安排,形成定製,以後大涼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軍事集訓,每次集訓不能短於二十日。”
“喏。”
田豐說:“既然屯田製取消在即,用新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取代,中書省合應在屯田製取消之前,盡早出個章程來。還要考慮到草場不比耕地,放牧牛羊需要更寬闊的範圍,在給半耕半牧人口定下耕地和草場時,應該按照純放牧和純農耕的標準,給半耕半牧人口劃分出同等的土地,確保半耕半牧人口所收獲的糧食和牛羊的價值,基本等於或超過純農耕人口。”
劉範點點頭,說:“這個主意好。”
盧植也道:“還要考慮到牧民和半耕半牧者的賦稅問題。糧食的定價稍微穩定,但牛羊馬匹這些牲畜的價格,更容易因為供需而變得懸殊。若在豐年,牛羊馬匹多,價格更便宜;若遭遇災害,牛羊馬匹損失大,價格便貴許多。
如果強行給牛羊馬匹製定穩定的價格,用來做為向牧民和半耕半牧者征稅的根據,難免偏頗。比如在豐年用過高的價格為根據去征稅,則官府失利;在災年時仍用同樣的價格作為根據如征稅,則牧民受損。所以,中書省在製定針對牧民和半耕半牧者的農業稅時,應該按照市價,或者按照一定數量征稅。比如,一千頭羊,就征五頭羊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