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我長大了
厲淩燁先是一愣,隨即轉身就走。
不,是用跑的。
他堂堂厲淩燁第一次不顧形象的奔跑在醫院的走廊裏。
“厲淩燁,你去哪?淩美呢?”季逸臣不明所以的追了出來。
“我剛上電梯的時候,好象是淩美下了電梯。”匆匆說完這一句,厲淩燁腳步更快。
季逸臣這才反應過來,厲淩燁並沒有帶走淩美,而可能是淩美自己離開了病房。
他去洗手間的功夫,淩美就離開了,這個時間點難道隻是巧合?
來不及細想,季逸臣隨著厲淩燁追到了電梯間。
然,上下兩部電梯此時距離十樓都很遙遠的感覺。
他幹脆也不等電梯了,轉身就往樓梯間跑去。
那裏,雖然是發生今晚意外的罪魁禍首,可讓他等電梯等幾分鍾再追出去,他真怕再發生之前發生的意外。
那種意外,倘若再發生一次,他隻怕淩美根本承受不了。
那種普通人可以承受的淩美不行。
她曾經心裏上的傷害,如果他猜的沒錯的話,可能與今晚發生的那樣的事情相類似。
從十樓到一樓,雖然是下行,但平時走路也要幾分鍾的。
可這一次,季逸臣隻用了一分多鍾就衝了出去。
夜色深深的醫院裏,哪怕是路燈下也是一片昏暗。
淡弱的光線打在周遭,季逸臣一邊尋找著淩美一邊叫起季逸風去查監控。#~愛奇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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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季逸風,才衝過涼才睡著就被他一通電話給轟了起來,再一次的開始查監控。
三分鍾後,季逸臣和厲淩燁全都上了各自的車,往醫院外麵駛去。
淩美離開醫院了。
確切的說,她出了電梯就直接離開了醫院。
在醫院的大門口還打了一輛出租車。
於是,季逸臣和厲淩燁全都追向了那輛出租車。
一輛邁巴赫,一輛蘭博基尼,在這靜夜裏呼嘯著往出租車的方向而去。
出租車已經有了定位,可那個方向一直讓兩個男人直皺眉,那是T市郊區的方向。
這樣的夜,季逸臣和厲淩燁全都不相信淩美打了出租車要求去郊區。
淩美在T市認識的隻有厲家和季家的人,除此之外於她來說都是陌生人,那她去郊區做什麽?
那就隻有一個可能,是出租車司機故意把出租車駛往郊區。
本來,可以透過出租公司叫停那輛出租車。
可,厲淩燁和季逸臣全都擔心打電話叫停出租車司機會起疑,到時候若是對淩美做點什麽,那就不堪設想了。
所以,還是趕緊追上去,隻要他們追上了出租車,就算
出租車司機再不甘心,就算是臨時起意也快不過已經趕到的他們吧。
所以,兩個人就在大馬路上飆起了車。
一忽邁巴赫在前,一忽蘭博基尼在前,所經,是車子一聲聲的轟響,也是那一晚上大馬路上的奇觀。
畢竟,那樣拉風的兩輛車飆車的奇景百年也難遇一次。
可他們快,那輛出租車更快。
仿佛知道他們在後麵緊追不舍似的。
可出租車再快,也快不過瘋狂追過去的邁巴赫和蘭博基尼。
半個小時後,邁巴赫在前,蘭博基尼在後,一前一後將小小出租車圍堵在了郊區的柏油路上。
出租車司機已經嚇出了一身的冷汗,發現邁巴赫的時候,他就急忙緩下了車速,開出租的人都知道,遇到豪車能躲多遠就躲多遠,不然萬一擦碰了那麽一下下,哪怕是火柴頭的大小,都賠不起修車費。
少則幾十萬起價,多則上百萬,這個金額對於小老百姓來講,那可是要命的一筆巨款,賠不起。
然,他才尾隨著衝到他車前的邁巴赫停下車,車還沒停穩,又一輛讓他膽顫心驚的蘭博基尼就停在了他的車後。
一前一後,一輛邁巴赫,一輛蘭博基尼,他現在就算是想開走也不可能了。
哪一輛都撞不起呀撞不起。
慌裏慌張的下了車,“兩位先生,這是……”
他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來自己什麽時候惹上了能開得起這樣豪車的人物,可這把他夾在中間,分明就是要堵住他的意思。
厲淩燁往左,季逸臣往右,兩個人分別打開了出租車後排左邊和右邊的車門,可目測一望進去,全都傻了。
車裏除了出租車司機一個人以外,哪裏有淩美的影子。
而此時上下打量出租車司機,五十幾歲的年齡了,看起來老實巴交的,這會子已經被他兩個的架勢和豪車驚嚇的就差給他兩個做揖了。
“大叔,你別怕,我們是想向你打聽一個女孩,這麽高,身穿T恤加一條牛仔褲。”厲淩燁對著自己的身高比了比淩美的身高。
“不是穿著我的外套嗎?”季逸臣反駁厲淩燁形容的淩美的衣著。
“我出電梯的時候,看到的那個人影是穿T恤和牛仔褲的。”厲淩燁十分肯定的說到。
“對對對,淩美是有一套T恤和牛仔褲在病房。”季逸臣也想了起來。
大叔撓了撓頭,“是粉色的T恤對嗎?”
“對。”這一次,厲淩燁和季逸臣異口同聲了。
“哦,那女孩才上車一會就下車了,不過給了我兩百元錢,讓我把車開到前麵的觀音寺。”
“開到那裏
做什麽?”季逸臣凝眉,迷糊了。
“她說我開到那裏後自然會有人找上我,然後再給我錢,我想著兩百元兩個來回都夠油錢了,也就來了,沒想到半路上遇到了你們。”
“她有沒有什麽東西交給你?”厲淩燁追問。
“有有有,有一張紙條,我這就拿給你們。”大叔說著,就往兜裏一掏,還真讓他掏出了一張紙條。
厲淩燁伸手就搶,可季逸臣也不慢,“哢”的一聲,紙條斷了,一半在厲淩燁手裏,一半在季逸臣手裏。
紙條折疊成簡單的長條。
兩個人一起展開,再對到一起。
“哥,逸臣哥哥,我想一個人靜一靜,五歲的記憶我已經想起來了,我長大了。
我拿走了逸臣哥哥錢夾裏的三千塊現金,我走了,匆找。
該回來的時候,淩美就會回來。”
下麵的簽名是淩美即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