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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戰魂培訓班

  “莫秋雨,莫總,你看戰魂現在也不缺錢,多少給點遣散費唄?”


  “是啊莫總,兄弟們替戰隊賣命好幾年了,咱們這行能有幾個幾年啊,於情於理,你那樣做,也說不過去呀。”


  “我們一直沒走法律途徑,不就是念在舊情上麽,您真的連一點表示都不願意麽?”


  “莫總,你自己也是從職業選手一路走到今天的,應該能理解我們的困難吧……”


  “對啊,不求攜手共戰,但求好聚好散……”


  ……


  看到這些話,林祥狐疑地問莫秋雨:“怎麽回事?”


  “沒事!”莫秋雨幹脆回道。


  “現在我是股東,俱樂部的事,我有知情權吧?”


  “這個,說來有些話長……”


  莫秋雨猶豫了下,將矛盾原委長話短說。


  原來,這幫人死賴在群裏,是想拿到一筆“違約金”。


  當初他們加入戰魂時,都簽訂了一份合約。


  這份合約的期限是,五年!

  一次簽五年,可以說相當久了。


  俱樂部考慮的是,戰魂近幾年發展不好,用低價合約綁定更多新人,比花重金挖高手要劃算。


  大浪淘金,希望能在諸多新人中,淘出一兩個佼佼者。


  事實證明這個策略非常來錢!

  可問題是,優秀者在平時訓練中,便被挖掘出來了。


  還沒等到上正式賽場,他們無一例外都會被別的戰隊挖走。


  原因?


  顯而易見!

  俱樂部高層,根本沒有奪冠的野心,而更偏向於商業化的穩妥掙錢!

  簡單來說,有點像工廠招人。


  工廠老板先是以很低的工資,招幾百個工人,進行培訓,再從中挑選幾個手腳麻利的,輸送給其他工廠。


  本質上,這已經不能叫做“工廠”了,而是“工人培訓機構”。


  戰魂俱樂部,名義上是戰隊,實則早已成了“電競培訓營”,有點像日韓國家的電競專學院。


  但要知道,這個成本可比“開工廠”或者“辦學校”小太多了。


  租個寫字樓,買幾台手機,開搞!

  廣告一打出去,或者幹脆58和趕集一放招聘信息,絕對是大把懷揣著電競夢想的年輕人、趨之若鶩前來麵試!

  然後,簡單考核。


  有點潛力的,一碗雞湯灌下,簽約!


  年輕人心懷壯誌,一想到簽字就是職業選手了,還有工資領,當然不會拒絕!


  換作你,讓你每天打打遊戲,工作比普通白領還瀟灑。


  每個月再給你五千基礎月薪,外加“一塊獎金高達幾百萬”的大餅。


  你會拒絕麽?

  聽起來還不錯是吧?


  當然不錯啦!

  接著,俱樂部也會對成員進行正常程序的培養。


  優秀者,“賣”給其他戰隊。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的“賣”,是指有人牽線搭橋,鼓勵他們違約跳槽!

  其中大有油水可撈!


  平庸者,保留編製,定時拉到職業賽場上遛一遛。


  至於那些連替補都算不上的絕大多數成員,俱樂部照樣養著他們,薪資待遇方麵,可就不是合約上寫的那麽回事兒了。


  說好的薪資5000塊,沒錯啊,但你連上賽場的資格都沒有,被視為“沒有履行合約義務”,扣你3000塊沒問題吧?

  扣了之後,每個月2000塊,或者更狠點的,直接不發,你也沒轍。


  合約是俱樂部擬定的,條約肯定對俱樂部有利,想怎麽來,幾乎全是他們說了算。


  那麽,這絕大多數人,最終會選擇自己離開。


  好笑的是,有些人寧願不要工資,也選擇死熬下去,原因是舍不得“職業選手”這頂光環帽子。


  因為優越感!

  比如,朋友聚會時大家掏出手機開黑,你大可以不屑一顧的來一句:“切,我堂堂職業選手,會跟你們幾個菜雞玩低端局?”


  比如,帶妹開黑時,職業標記別提有多拉風,基本上可以提前想好晚上的姿勢了。


  因此,俱樂部這番運作下來,導致現在的戰魂,根本就隻剩下一群十八線菜鳥,有的甚至連十八線都算不上!


  像四眼熊妹的級別,已經算牛逼中的s了!

  這個現象,直到莫秋雨收購俱樂部,才終止。


  實際上在莫秋雨收購前,戰魂俱樂部在圈內,已經臭名昭著。


  真正有點實力的,或者腦子清醒點的,都不會跑到戰魂被坑。


  老板賺不到什麽錢,自然願意一次性甩給莫秋雨。


  然而,莫秋雨的麻煩,接踵而來。


  解約開除這群沒有潛力的成員,本來是讓他們認清現實,該幹嘛幹嘛去。


  可這幫家夥反倒利用合約,來索賠違約金!


  ——雖然這合同不是你莫秋雨簽的,但戰魂俱樂部沒改名字,這份合約沒過期,依然受法律保護吧。


  ——既然這樣,戰魂違約了,那你就該賠錢!

  ——什麽?找原來的老板?我們上哪兒找去,我們不管,我們就認“戰魂”,你不給我們錢,我們就去法院起訴!

  嗯,情況就是這樣。


  簡單來說,這幫家夥失業了,找不到原老板、沒實力跟原老板叫板,便來欺負新老板這個軟柿子!


  莫秋雨如果踢走他們,他們要麽起訴,要麽造謠抹黑。


  除非莫秋雨賠給他們違約金。


  你以為這幫家夥不知道這樣不好麽?

  他們當然知道!

  所以底氣不足,跟莫秋雨耍起了臉皮、商量起了價錢。


  ……


  “合約上的違約金是多少?”


  得知這些後,林祥不生氣,反倒覺得蠻搞笑。


  “100萬!”莫秋楓強調了遍:“是每人100萬!”


  “他們管這叫‘多少意思下’?”林祥荒誕一笑。


  “這個嘛,我讓秋楓打聽過,他們想要的其實不多,一人最多給一兩萬就能打發。”


  莫秋雨歎了口氣:“我不是給不出這錢,隻是我憑什麽要給?”


  林祥飛快盤算一番,笑道:“沒事兒,大家都不容易,這筆錢我來出。”


  莫秋雨反對道:“不是,你有錢也不能這麽砸啊!我問過朋友,他們告不贏的!”


  “放心,我不會做生意,不代表不會算賬。”


  林祥想說的太多,幹脆用發語音的形式,告知莫秋雨他的計劃。


  一段段語音消息,發送給莫秋雨。


  盡管這不是第一次聽林祥的聲音,但莫秋雨依然忍不住耳朵懷孕。


  聽筒湊到耳邊,仿佛林祥本人在她身旁說話似的。


  不禁產生浮想,臉色微紅。


  以至於這些消息,她重複聽了兩遍,才完全明白林祥的用意。


  略一思量,她雙眼放光:“這招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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