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過了今晚,我會,恨你,一輩子
“賀梓楷,你放開我,我要回去。”程諾這會有力氣,用力地反抗著。
自己現在想要回去,並不是想回飯店去了,而是想回家去,現在時間很晚了,自己心裏知道,宮毅和小美一定會在家等自己,想到女兒,自己的整個心都慌亂了起來。
然而賀梓楷並沒有打算放開程諾的意思,拽著她,向別墅裏走去。
自己怎麽可能放她回去?放她回去找歐陽?還是找宮毅?
“賀梓楷,我不想來這裏。”
“你放開我。”
程諾不停地反抗著,卻還是被賀梓楷拽上了二樓。
賀梓楷來到臥室,拽著程諾走向床邊,將她推倒在床上時,自己也壓了上去。
“你……走開……”程諾反抗著,可這會已經反抗不開了,身上是沉重的身體,身下是床,自己反抗也無濟於事。
賀梓楷近距離地看著眼前的人,冷冷的話說出口,“宮毅滿足不了你,所以才找歐陽?”
程諾這會所有的心思都在女兒身上,心裏很擔心女兒。
聽到賀梓楷的話,程諾也不經過大腦思考,想說什麽就直接脫口而出了,“是,你不也是嗎?柳姿穎滿足不了你,就找歐栩菡,歐栩菡床上功夫一定很好吧?”
賀梓楷眉頭立馬蹙起,沒有想到程諾會說這樣的話。
所以,她的這些話,也是表示,她在生氣?在意歐栩菡?
“我和她們,沒有關係。”賀梓楷解釋道。
“鬼才信。”程諾一點都不相信賀梓楷的話,和歐栩菡有沒有到那種地步,自己隻是猜測,可五年前,他和柳姿穎,自己是親眼看到的,他現在居然說沒有關係,自己怎麽去相信?
程諾說完,又繼續說道,“歐栩菡陪在你身邊這麽多年,你們怎麽可能沒有關係?”
賀梓楷聽到程諾的問題,心裏更加的憤怒,該死的女人,她居然不相信自己。
“我為什麽和她有關係?我愛的是她的眼睛,而不是她的人。”賀梓楷解釋道,眸光一直認真地看著程諾。
這下,原本在身下努力反抗的程諾,突然停止了動作,怔怔的看向賀梓楷。
愛她的眼睛?不愛她的人?
程諾腦子裏想著,歐栩菡的眼睛,貌似,和自己很像,那麽,他剛才說愛歐栩菡的眼睛,其實就是……
可是,他那天當著宮毅和自己的麵說,歐栩菡是他的女人。
“你和她什麽關係,我管不著,放開我。”程諾又開始反抗起來,自己和他是簽了離婚協議書的人,自己哪還有資格去管他的事情?
隻是剛才一時心急口快,自己將內心的擔心和在意全部說了出來,現在,自己都有些後悔說那些話了。
管不著?三個字,讓賀梓楷原本緩和的情緒又憤怒起來。
自己巴不得她管著自己,巴不得她對自己身邊的每個女人都在意,可是該死的,她居然說她管不著。
“放開?你覺得可能嗎?”賀梓楷反問,自己的身下的人,本該就屬於自己,放開?怎麽可能?
“賀梓楷,你放開我,我有急事要回去,真的。”程諾這會聲音裏多了份哀求。
清楚這個男人的霸道和一貫作風,要是自己再繼續這樣和他對峙下去,他放開自己的可能性太小了。
“急事?躺在歐陽的床上,算是急事?還是,在宮毅的床上?”賀梓楷幽深的眼眸看著程諾,腦子裏一想到歐陽和宮毅會對這個女人……
自己真的恨不得殺了他們,就算歐陽是自己的朋友,兄弟,要是他敢動自己的女人,自己也會那麽做。
“神經病。”程諾罵了一句。
從未有過的謾罵,賀梓楷這下是忍受不了了,一把撕拉扯掉程諾身上的衣服,占有的心早就有了。
而程諾看到賀梓楷這樣的動作,自然知道他接下來要幹什麽。
“賀梓楷,你別亂來。”程諾急切地喊道。
“上自己的女人,叫亂來?”賀梓楷回答程諾。
“今晚不行,真的,你住手。”程諾真的是一點心思都沒有,腦子裏全是擔心著女兒,卻還要分出心思來麵對賀梓楷,而且還……
賀梓楷根本不理會程諾的話,繼續進行著自己要做的事情。
當箭在弦上,最關鍵的時刻時,程諾停止了反抗,卻冰冷地說道,“過了今晚,我會,恨你,一輩子。”
為他留著心,守著身,但不是被他這般折磨。
如果這樣讓自己痛苦難耐,自己真的會堅持不下去,選擇將愛變成恨。
一句話,簡單的幾個字,讓賀梓楷的動作停止下來,沒有繼續。
恨自己?一輩子?怎麽可以?
她可是自己用盡心來愛的人,自己怎麽能讓她恨自己?而且還是一輩子。
兩人就這樣保持著動作,沒有動,也沒有人說話。
直到很久後,賀梓楷到底還是妥協了,一隻手拉過旁邊的被子,蓋在自己身上,而自己躺在了她的身側,將她攬進懷裏,做出讓步的同時,也有要求,“別走,我就這樣抱著你。”
程諾做不到,伸出手,將他攬著自己腰間的手拿開,隨後下床。
今晚,自己真的是做不到,什麽都做不到,因為擔心女兒已經擔心瘋了,自己不可能不走,就算要從麗水灣畔走回家去,自己也要回去。
程諾快速整理了下衣服,雖然有幾處破了,但是不影響穿著,立馬穿好衣服,走出了臥室。
賀梓楷直到程諾離開後,腦子裏都反應不過來。
自己的諾兒,真的不屬於自己了嗎?
她最終,還是走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著,賀梓楷久久,才回過神來,內心才逐漸接受諾兒離開的事實。
可是當想到什麽事,賀梓楷眉頭突然一皺,立馬下床,向門口走去。
……
程諾離開麗水灣畔,看著夜晚的馬路,連一輛車都沒有,程諾知道這裏是別墅區,打不到車的。
那麽,唯一要回家的方法,就是走路,走到可以打到車的地方,再打車回家。
可是,自己包包還在剛才吃飯的飯店裏,自己身上身無分文,怎麽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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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五章完畢,明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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