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2 章 反將一軍
“你說什麽?這話是什麽意思!”孟姐看著慕韶涵的表情,總覺得她像是知道什麽一樣,眼睛裏一片慌亂,口中故意提高聲音說道。
“我沒時間在這裏跟你廢話,總之今天必須解約。”慕韶涵現在沒有心情追究這件事情,上次她答應過要給封銘睿和小團子做一頓飯吃,現在那兩人還在家裏等著她呢。
與此同時,孟姐的手機傳出兩聲震動,氣急敗壞的慕婷婷給她發來了一條信息:“無論如何不能讓她解約,你再撐一會兒,我找人去幫你。”
按照這條信息,孟姐安心了許多,同時看著麵前桌子上那份莫小涵的合同,她心裏突然有了一個辦法。
“現在你想解約恐怕也沒有那麽容易了。首先你要給的錢遠遠不止500萬這麽點,因為你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損害了公司的形象,以及傷害了其他一人,公司現在有權利要求你賠償。”
孟姐說著說著用手指點了點合同上的某一條條款,對著慕韶涵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這麽看你至少也要賠償1000萬吧?”
“1000萬,你也太黑心了吧?星耀是扒皮公司嗎,你怎麽不幹脆去搶錢算了!”慕韶涵聽到她這胡攪蠻纏的話,頓時便氣的不行,一拍桌子開口對她叫道。
孟姐見到慕韶涵現在這副氣急敗壞的樣子,反而比之前鎮定了很多,雙手交叉在胸前,向後閑閑的靠在椅背上開口說道:
“這是公司的規定,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也是你自己簽的字。現在就想清楚吧,今天把這件事情徹底解決,我們不接受賒賬也不接受分期,現在要麽給錢,要麽乖乖聽話去道歉。”
“你現在這副嘴臉真應該拍下來給大家看看,這樣那些人也不至於豬油蒙了心,相信你們說的話。”慕韶涵看著孟姐變臉變得這麽快,心裏隻覺得惡心,沒忍住開口說道。
“別說這些沒用的,現在你到底準備怎麽辦?”孟姐有了越來越多的底氣,說話也變得中氣十足了許多。
恰好他說完這句話,會議室的門被人從外麵敲響,隨即推門進來,兩個略有些陌生的男人。
“你們好,我是陳碩,慕小姐請來的律師。”
門外站著兩個男人開口說話的這個居然是慕婷婷,這麽快就請來的幫手,她身邊那個人看上去應該是助理一類的。
沒想到慕婷婷這麽快就能采取行動,並且如法炮製也請來了律師,慕韶涵這一下心裏有些沒底了,不知道封銘睿請來的這個悶葫蘆能不能解決這事。
看到律師進來,孟姐臉上的笑容更加跋扈了,切身熱情地將他們引到座位上坐下。
“這個是我們剛才準備好的賠償細則,裏麵包括慕韶涵小姐對我當事人造成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對公司需要進行的一係列賠償,總價是一千五百萬。
”
慕韶涵正在思索著對策,沒想到那個律師剛一坐下就從公文包裏拿出了幾個文件來放在桌子上,他完全無視了旁邊放著的那堆500萬現金,看著慕韶涵,唇邊掛著一抹篤定的笑容。
穆爽還沒想到他們準備的這麽充分,低頭看了一眼,心裏頓時更加慌張了,隻不過臉上努力強撐著陣地,轉頭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張律師。
說到這種時候了,他還坐在那裏裝木頭人一句話都不說。慕韶涵從慕婷婷那裏要來的錢一共也才600萬,哪裏能賠得起這1500萬。
“或者你也可以接受我當事人提出的要求,公開道歉,退出劇組接受公司的安排,這些錢自然不需要你出。”
雖然這個律師來之前是得到了慕婷婷授意的,慕韶涵也沒想到她居然會把慕家公司的律師搬來這種地方。
慕韶涵沉吟了一下,正準備開口,旁邊一直坐著默不作聲毫無存在感的張律師卻突然出聲了。張嘴便是那副篤定的語氣,聲音不大,但卻能震懾在場的所有人:
“首先慕婷婷小姐是在私人場合,因為自己的緣故受的傷,劇組跟公司的損失應該由她來進行賠償。”
張律師剛一開口,慕韶涵坐在旁邊便不住的點頭,如果不是在場還有別人在,簡直想為他拍手叫好。
“可慕婷婷受傷這件事是慕韶涵幹的!”孟姐一聽到這話便立刻開口道。
“請問你有證據嗎?”張律師用於光撇了她一眼,口中繼續冷冷說道:“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你這就是在誹謗。”
“我們有趙慧慧的證詞!那天在場的所有人都聽到了!”
孟姐不知道為什麽一跟這個律師對話就總有種心虛的感覺,不過她看了一眼身旁坐著的慕婷婷請來的律師,還是挺直腰杆開口道。
“那隻是她一個人單方麵的證詞,並不能證明什麽,如果有異議的話,我們可以上法庭去讓法官宣判。並且我提醒你一下趙慧回去,我所知是慕婷婷小姐的助理,按照這兩個人的關係,她的證詞法官很有可能不會采納,對吧?”
張律師說著說著,眼睛看向慕婷婷請來的律師開口問道,這位律師已經完全被他縝密的邏輯所震撼,同時也知道慕婷婷手裏並沒什麽實質性的證據,隻能尷尬地點了點頭。
“並且如果要上法庭的話,我們會要求做慕婷婷小姐的傷情鑒定,現在做還來得及。如果到時候法院判定不是我當事人的責任,你剛才所說的1500萬應該讓慕婷婷小姐來賠償。”
“我們也不至於到上法庭的地步……”律師聽完這些話,頓時收起了之前那副囂張的氣焰,開口弱弱的說的。
慕婷婷聽到這裏簡直都想為張律師拍手就好了,之前看他不說話一副悶葫蘆的樣子還以為他是沒有辦法,沒想到這位居然是隱藏不露的高人,不
鳴則已一鳴驚人。
“不提起訴訟也可以,可是對於慕婷婷小姐之前在采訪中公然的汙蔑我的當事人會保留起訴的權利。以及貴公司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對我的當事人放任不管,根據你們簽署的合同,第122條規定,公司有責任在危機公關情況下對他作出保護和幫助,現在你們什麽都沒有錯,我們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