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

  (ūshī),英文中翻譯為ediinean、Shaan、Srerer、Sreress、ih和izard,是會施魔法的人的通稱;或專指以裝神弄鬼替人祈禱為職業的人。古代施術者女稱巫,男稱覡。


  《後漢書·皇後紀上·和帝陰皇後》:“有言後與朱共挾巫蠱道。”唐李賢注:“為蠱,故曰巫蠱。”


  “神靈”是指古代傳、宗教及神話中指地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者或指有超凡能力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可以永恒不死的人物。


  巫術(Srery),來源於法文的“Sr”,原意是指能夠經由祭祀或象征的儀式去改變他人命運的人;


  而“Srs”前綴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遭遇或命運,而最常見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語。


  由此可以引申到所有用咒語來控製愛情、生長、運氣、健康和財富等的行為。


  在大多數社會中,咒語被認為是為邪惡的目的而生,而(SrererandSreress,通常是女性)是會用咒語以主觀的仇恨去傷害他人的。另一方麵,也可以用咒語來對抗邪惡力量,保護自己和他人的。


  女巫之所以被認為是邪惡的是因為大多數巫術派別相信,她們生就是魔鬼的化身,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女巫們通常在出生時就有一些特別的物理上的記號,例如胎記、體內有異物或陰陽眼(EvilEye)。


  這些都是0世紀人類學家E愛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係統地研究當地女巫幾十年後所得出的結論!

  儒家的文人們一起聖人,尤其是先秦的那些著名聖人,總是嘖嘖有聲地讚歎。即使來去總不過是些仁義禮智信之類的套話,也仍然樂此不疲。


  讚美的話兒講了一籮筐,聖人的長相卻很少有人提起。推想起來,能做聖人的,就算不是英俊神武,相貌也應該在中人之上吧。


  不過,有人並不這麽看。在荀子眼裏,沒有一個聖人模樣周正:孔子臉上像蒙了張驅鬼的麵具;周公身體像一棵折斷的枯樹;皋陶的臉色永遠像削了皮的瓜一樣泛出青綠色;大禹腿是瘸的,走路一跳一跳;商湯半身不遂;最不可思議的是舜,眼睛裏有兩個瞳仁。這些形象豈止是不周正,簡直就是些歪瓜裂棗。


  古人有自己的道理,他們認為長得奇形怪狀的人往往賦異稟,感受上的靈氣也比旁人多些,更容易與上交流。


  不過根本的原因並不在此,畢竟生醜陋的人並不多,醜陋而又熱愛職業的人更少,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熱愛職業又能從事這一行當的更是少之又少。


  的醜,主要是因為他們戴了麵具。


  在麵具上刻上動物的形象,如牛、羊、虎以及饕餮等之後,隻要帶上麵具,就意味著與動物合而為一,具備了動物通神的能力,具備了向鬼怪挑戰的能力。


  這時候的麵具,不再是政治權力的象征,而是神力的化身。要驅逐鬼怪,首先要嚇唬它們,所以麵具造得總是特別恐怖。


  “各式各樣的饕餮紋樣以及以它為主體的整個青銅器其他紋飾和造型、特征都在突出這種指向一種無限深淵的原始力量,突出在這種神秘威嚇麵前的畏怖、恐懼、殘酷和凶狠。”


  泛靈論認為下萬物皆有靈魂或自然精神,並在控製間影響其他自然現象。


  藥劑師或薩滿教們通常都手拿一隻木杖或木棒,身穿由動物皮毛或是鳥類羽毛製成的長袍。


  薩滿教起源於亞洲的北部、西伯利亞和愛斯基摩地區。


  薩滿教的教義中充斥著“萬物皆有靈的觀點。”


  他們認為,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甚至我們周圍一切“東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樣,擁有生命,擁有靈魂,因而我們完全可以與它們溝通、交流。


  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隻有那些擁有特異能力的人才能做到。


  這種特異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稱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亞部落稱之為“瑪納”——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蘇族部落稱之為“瓦坎靈力”——來自大自然的靈力。


  那些擁有這種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過類似佛教中“入定”的方式進入到神靈的世界。


  在那裏,他不僅可以與萬物神明進行心靈相通的交流,而且還可以與神溝通。


  薩滿教、巫醫都有一種可以和死者靈魂溝通的本領,即人們常的“通靈”。


  迷信的人認為人死後有“魂”,稱之為“鬼魂”。


  墨家尊明鬼,將鬼神與政教混為一體,成為政教之有力工具,非僅僅是純粹的信仰而已。以墨子的觀點看來,“鬼”的能力(力量、智慧)是大於眾生的,且公正無私的,對於“鬼”隻能恭敬事奉,而不能加以觸犯。六朝以後所見鬼魂落魄相,在墨子的著作中是看不到的。


  中國在商殷時代統治者就特別重視拜神信鬼,周代出現人感應的迷信,逐步形成中國的神、地仙、人鬼的神仙體係。


  對鬼魂這個問題,中外思想家都曾從常識、邏輯的角度加以駁斥。


  比如晉朝阮宣子不相信人死後會變鬼,他的反駁角度很獨特:聲稱見過鬼的人鬼魂穿著生前的衣服,難道衣服也有鬼嗎?

  東漢王充也曾反駁:如果死後靈魂不滅,死去的人要比活著的人多得多,那麽現在應該到處都是鬼了。


  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對自然崇拜和動植物崇拜的進一步發展,是自然宗教極為普遍的重要形式之一。在鬼魂崇拜產生之後,人們的喪葬方式逐步演化成為土葬、火葬、水葬、風葬等各種不同的葬法。鬼魂崇拜與逐步形成起來的血緣觀念聯係在一起,就發展成為祖先崇拜。


  雲南少數民族相信鬼靈存在,並從最初的畏懼鬼靈,轉而崇拜鬼靈。


  景頗族把鬼靈分為“鬼”、“地鬼”、“人鬼”三大類。“鬼”包括太陽鬼、月亮鬼、星辰鬼、刮風鬼、降雨鬼、閃電鬼、打雷鬼之類。“地鬼”包括山鬼、水鬼、火鬼以及眾多的動、植物鬼,其中“咪南”鬼最大,統轄地上眾鬼。“人鬼”主要包括人死後其靈魂轉變為能保護人的家鬼、家堂鬼、寨鬼。


  在村寨中,除各氏族、各家庭各自供奉的家鬼外,作為統治者的“山官”要供“木代鬼”。據此鬼統管這一切家鬼或人鬼。


  此外,還相信自然界中有能使人頭、腳、眼、耳疼痛的“納幹”鬼,有使人死於刀、槍、水、火、驚嚇的砍頭鬼“昆鬼”,有使人皮膚潰爛、讓牲畜生病的“布坎”鬼和“述剛”鬼等等。圍繞這些鬼的存在,有很多祭儀。


  如對癸、家鬼之類,每年或數年要定期祭祀;對其他雜鬼、野鬼、惡鬼,則依人類疾病或遭不幸而隨時祭祀。。


  佤族認為有水鬼“阿容”,風鬼“達務”,樹鬼“達瓦”,使人手、腳、筋骨疼痛得鬼“吉軸”,使人耳痛耳癢得鬼“阿入格”,等等。


  對這些神、鬼、靈每年都要舉行相應的祭祀。其中,關係人們共同生活的,則全村共同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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