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手槍
指可以自動裝填、單發射擊,用彈匣供彈,有空倉掛機裝置的手槍,部分型號可以全自動射擊。彈匣可攜帶6-12發子彈,部分型號甚至可裝20發子彈。 實際上一般指能自動裝填彈藥的單發手槍(即射手扣動一次扳機,隻能發射一發槍彈),所以嚴格地說應叫作自動裝填手槍或半。 是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實現自動裝填槍彈的手槍。是可以自動裝填、單發射擊,用彈匣供彈,有空倉掛機裝置的手槍。部分型號可以全自動射擊。大多數彈匣可攜帶6-17發子彈。部分型號甚至可裝33發子彈。是現代軍、警、民用的主流手槍。 是射擊中在火藥氣體的作用下,可實現再次裝彈入膛的手槍。分為兩種,一種是隻能打單發的半,又稱自動裝填手槍。 由於半使用最為廣泛,習慣上也稱為。另一種是可以打連發的全,又稱衝鋒手槍。的口徑通常為7.62—11.43毫米,以9毫米為多見;長130—250毫米不等,重約0.3-1.5公斤不等,大多采用裝於握把內的彈匣供彈,容彈量通常為6-17發,打單發時,射速約40發/分,有效射程約50米。 出現於19世紀末葉,由於其具有裝彈快、容彈多、射速快、威力大等特點,很快世界各國都開始使用,以此取代了轉輪手槍。 有的全(衝鋒手槍)在必要時可加裝肩托,用雙手握持抵肩射擊,有效射程可增加到150米,所加肩托一般由槍盒或其他附件(如匕首等)兼做。。 連發射擊時火力猛、射速快,有的射速高達1100發/分。世界上最早被廣泛使用的衝鋒手槍是1932年德國製造的毛瑟衝鋒手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