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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原來是個拆二代

  那些剛才還在說林夕開寶馬X7是裝逼的人,見林夕先買一千多萬的東西,又直接訂進口版寶馬X7,再傻也知道林夕不是在吹牛了。


  李元芳隻是胡說一下,沒想到林夕這麽剛,這次可把自己給繞進來了,買吧,自己還舍不得的東西,拿來做生日禮物送給別人?不買吧?不顯得自己確實沒啥錢,隻是嘴子嗎?


  這個林夕,家裏有礦嗎?

  林夕掛斷電話,看向李元芳。說:"等會兒他就過來了,我不知道你想送幾輛,暫時給他說的是一輛,我知道的。你這個人吧,比較尊重朋友,看重情義,這光給小喬買車。她男朋友咋辦?她朋友們咋辦?要不?"

  李元芳似乎意識到林夕要說啥,他吞了口唾沫,額頭上滲出一層冷汗!

  林夕看了下周圍:"咱給他的朋友們一人配備一輛進口版寶馬X7吧,反正這破車也不值個錢,三百多萬一輛,一屋子人全都買,也不過才七八千萬,我那個朋友還能給咱們優惠點,哦,對了,我不讓你全買,我買一半,你買一半,好不好?"

  呲溜!


  屋子裏的人,全都倒抽了口涼氣!


  就算他們是這座城市裏的富二代,也沒有豪到可以把幾千萬拿出來當幾千塊錢花的地步!

  這個林夕,到底是多有錢?


  看走了眼,看走了眼!這是個真正正正的富二代啊!


  李元芳呆在了原地,他不敢,或則說,他沒有資格去驗證林夕這番話是不是認真的,如果開口說好啊,林夕直接付錢怎麽辦?七八千萬,自己起碼要出三千萬啊!他老爹是有錢,但總資產過沒過億都是個未知數!


  李元芳腦子一片空白,已經不知道該怎麽去圓,或則說,他根本沒有辦法去完美的圓這個場!


  林夕把自己逼到了絕路!

  林夕本來不想高調的。但在秦夢的朋友麵前,他不想丟她的臉,所以一副咄咄逼人的態度。


  林夕繼續譏諷:"李大少爺,你很尊重朋友。比我更在乎秦夢的閨蜜,我想,你不會拒絕我這個請求吧?"

  李元芳咬著牙,心裏想著你給老子等著,他媽的出了這場聚會,老子找機會弄死你個龜兒子!


  現在怎麽辦?

  說買不起?


  直接買?

  都不行啊似乎?

  這時,秦夢站了起來,她被林夕整的都有些想笑場了。她代替哥哥參加了那場聚會,知道林夕多麽有錢,別說幾十輛寶馬X7,把整個寶馬公司買下來都很輕鬆,李元芳在他麵前炫富,簡直是自取其辱。


  而且,林夕原本很低調,現在之所以這麽張揚。全是因為李元芳侮辱了自己,秦夢心裏有點莫名的感動。


  不過,適可而止就好,畢竟今天是小喬的生日。


  秦夢笑著說:"一人一輛進口版寶馬X7。哪裏還可以分得清楚主角是誰啊?就買一輛就好啦嘛。"

  秦夢這番話是給李元芳台階下,他也聽明白了,趕緊點頭:"是啊,這東西有一輛就好了。一人一輛,到底誰過生日啊。"

  小喬也趕緊跑過來,說:"沒錯沒錯,你送的禮物我已經很開心了,沒必要再買什麽寶馬車啥的,我又不是沒車。"

  林夕看了眼秦夢,發現她對自己使了個眼色,他這才肯放過李元芳,說:"那好吧,既然小喬不要了,我就讓那個人別來了吧。"

  林夕拿出手機,給銷售顧問打了個電話,說朋友變卦了,讓他不用趕來,會給他打去一萬塊錢,算作跑路費。


  李元芳生怕多說一句話又激怒林夕這個瘋子。招來麻煩,不過,他見林夕打電話讓把寶馬X7給退掉,又有了新的想法。


  這個林夕,家裏有錢是肯定的,但應該沒想象中那麽土豪,隻不過他脾氣不太好,自己稍微招惹下,就仿佛捅了馬蜂窩,幾千萬都敢往外邊甩。


  這就好比一個人隻有十塊錢,正常來講,會花去一小部分。留一大部分,而那種瘋子,就可能真的敢全部花掉!


  林夕就是後者。


  現在他贏了這口氣,感覺沒必要繼續撐下去,又恢複了理智。


  哼,我就說嘛,這裏啥有錢人我不知道?憑我老爹的關係,他們多麽有錢,都得對他尊敬,來這裏報個名!根本沒聽說過誰兒子叫林夕的。


  看這穿著打扮,也不像是從小就有錢的啊,估計是個拆二代啥的,聽說市裏有個湖水項目,周圍村民們拆房子,每家都賠好幾千萬呢!


  嗯!

  一定是那附近的村民!


  看他這打扮,這氣質,不能再土了。


  一個土鱉拆二代罷了,連個商業大亨都不算,今天這筆賬老子記下了,會讓你知道,什麽叫民不與官鬥!

  小喬讓秦夢他們都坐了回去,她知道李元芳丟了麵子,為給他台階下,說:"其實咱們李哥也送過我貴重的禮品了呢,這家開元大酒店,可不是隨便一個人都能來的,來這裏吃飯的,都是些本地有頭有臉的人物,開個會啊,帶著員工聚個餐啊之類的,咱們坐這個房間,屬於比較好的VI房,有錢都不一定給坐,全靠李哥給經理打了聲招呼,才讓咱們坐在了這裏呢!"

  小喬沒有亂講,開元大酒店和愛爾威不同,愛爾威偏休閑風格,富二代約會啊之類的去那裏不錯,但開元大酒店,就很正式了。


  本地幾家出名的企業,開什麽重要會議,都會過來,VI房間必須是符合一定地位,才可以用。


  在這座城市,無論各行各業,都得給公安局麵子,所以昨天李元芳給開元大酒店經理打電話的時候,經理爽快答應下來,把這間VI房給他們用一中午。


  否則,給多少錢也不可能開這間房的。


  李元芳這麽做,無非就是想在秦夢麵前裝個逼,顯擺一下自己的'特權'而已,現在被小喬提起,腰杆子也是不自覺就硬了起來。


  剛才的事情,他仿佛都忘記了。


  對啊,別說你是土鱉拆二代,就算你老爹是生意人,有錢算個啥?老子有權,有些東西,可不是錢能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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