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新歡
其實,王鬥也知道,自己沒什麽本事,而且活的很失敗,是了,他二十好幾了,同年級的,都在企業中站穩了腳跟,待遇都不錯,可他呢?因為不思進取,隻能混一天是一天的。
他隻能在這些年輕人麵前,秀一波優越感,現在被林夕說到臉上,他也挺沒麵子的。
可是,他有什麽辦法?
打他是打不過人家的,找人教訓人家?更不可能人,秦夢都這麽尊敬的人,是他可以比的嗎?
秦夢走到王鬥身邊,道:"你好大的膽子,知道這是誰嗎?我都不敢去招惹,你卻要打他,想死了是嗎?先給我卷鋪蓋滾蛋!以後再找你說事兒!"
林夕擺了擺手,說:"算啦。"
王鬥一聽,高興了。看來,林夕是不會在後麵找自己麻煩了,他趕緊稱謝。
林夕擺了擺手,說:"你不要誤會,我隻是覺得,不是什麽人都值得我去生氣,二十多歲了,不過是一個端盤子的。還這麽優越,你這種狹隘的目光和心態,都配不上讓我不高興唉,和你計較?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林夕轉身朝樓下走去,還對秦夢說道:"不要找他麻煩,否則拉低我的檔次,什麽幾把玩意兒。"
秦夢點了點頭,跟著他走了下去。
林夕這些話。比揍王鬥一頓,更令他覺得難受,他垂著腦袋,自卑的不行,而這時,他身旁那幾個平日裏很尊重他的人,也開始議論起來。
"是啊,林夕講的太對了,他牛個什麽啊?馬上奔三的人了,還混的這個吊樣,咱們要是二十多這樣,還不如去死呢。"
"哈哈哈,就是,開始我以為這貨打架不要命,但我發現自己錯了,他剛才動作越來越慢,顯然不敢真的刺林夕嘛。"
"你想啊,其實這也沒啥奇怪的,王鬥混成這樣,一個月才賺多少錢?他哪有資格去傷人?賠錢他都賠不起。"
這些人再也不把王鬥當做什麽大哥了,而是議論著走了下去。
雖然林夕交代秦夢,不要和王鬥計較,但王鬥的自尊,被林夕給無情踏碎,他哪裏還有臉繼續待在這裏?
二樓有一個後門,王鬥直接從那裏離開,連這個月的工資,他都不準備來要了。
其實,林夕並不喜歡那種看工作去評價一個人,隻是這個王鬥,實在可惡,一個普通工作而已,老員工有什麽牛的?竟然還以此來欺負自己,而且,還準備動刀子?真是不知道自己是誰了他。
林夕和秦夢兩個人來到樓下,秦夢找了個靠窗戶的位置,讓林夕坐下,給他點了許多特色菜。
秦夢笑著說:"夜宴那邊有點事情,哥哥要我處理下,所以來的有些晚了,不好意思啊。"
林夕笑了笑:"沒事。"
秦夢說:"那我也要有點態度,你敞開了吃,幫我們嚐嚐,這裏的飯菜需不需要改進。"
"至於參觀其他地方嘛?"
"等吃完了再說。"
林夕點點頭,也沒和秦夢客氣。
??
"你聽說了嗎?中同路上,新開了一家飯館,叫來家吃飯,聽說背後的投資老板,特別有錢,去楊氏餐廳取經了呢!"
"嗯,我也聽說了,咱們這次出來,可一定要去嚐嚐。"
"哈哈哈,那可不,而且,兩個大帥哥在呢。去吃些普通的飯菜,豈不是太不給他們麵子啦?"
兩個女孩說著話,看向了自己身旁的兩個男孩。
男孩們紛紛撓了下頭,嘿嘿笑道:"沒問題,你們隻管說地點,我們兩個呢,就負責給錢。"
"是啊,去哪裏吃。隨便挑。"
這時,其中一個女孩,把頭轉向了旁邊,一個人走的女孩這邊,問:"詩詩,你有男朋友嗎?或則說,追求者?"
"是啊,今天可是七夕哎,不管是男朋友,還是追求者,總要有些表示吧?怎麽感覺你今天和往常沒什麽兩樣?"
兩個女孩是林詩詩兼職時候認識的朋友,今天七夕,三個人約好了出去玩,各自帶上男朋友,或則追求者。
但林詩詩沒有帶,而是獨自趕來赴約。
實際上。他也不想赴約,隻不過兩個女孩平日裏對自己不錯,所以,她不想掃大家的興。
被問起來這個,林詩詩心頭微微顫了下,是啊,自己算不算有男朋友,和追求者呢?
林詩詩很想說沒有,但他開不了口,因為她那麽說,證明自己不希望林夕是自己男朋友,或則追求者。
但實際上,她是很渴望對方是的!
林詩詩想了下,哎,就說是有吧,哪怕林夕沒這個想法。可自己渴望是啊,就算現實生活中,她與他做不成情侶,但在這謊言中,也能讓自己過一次癮。
嗯,就這麽說。
起碼這樣講出來後,自己心裏麵會有點小幸福的吧?
林詩詩隻是這麽想著,臉就有些泛紅。她開口道:"不?有?"
林詩詩轉過頭,看向身旁的兩個朋友,卻在這時候,瞥見一扇玻璃邊,一張桌子上,坐著兩個人。
林詩詩看到他們後,原本高興的心情,瞬間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悲傷。
那兩個人,正是林夕,和秦夢。
林夕和秦夢坐在一張小桌子上,有說有笑,互相夾著菜,那畫麵,看上去很恩愛,很幸福。
"哎?咱們到了,就是這家餐廳,聽說很不錯,走,咱們去吃飯吧?"
"等等,林詩詩正準備說她男朋友的事情呢,你打斷這個幹嗎?真是討厭,林詩詩,你繼續說,我聽著呢。"
林詩詩被那個女人推了下,思緒回到了現實。
她的眼圈,有些泛紅,心裏特別難受,是啊,自己在這裏多情個什麽?人家根本不喜歡自己。
今天是七夕,林夕和秦夢在這家餐廳,高興的吃著飯,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吧?
林夕,他喜歡的是秦夢。
他是秦夢的追求者,是秦夢的男朋友。
自己想著他,告訴大家,他是自己的男朋友,真是夠不要臉的。
"不?有件事情我得處理一下,剛才想起來。我先去一趟,稍後來找你們。"林詩詩改口道。
她的心,卻在滴血。
她不想讓林詩詩看見自己,更不想進去,看著林夕和秦夢在一塊。
蒼天,不要再折磨她了,她可以接受林夕不愛自己,也可以接受林夕和秦夢是男女朋友,但不要再讓她,去眼睜睜看著兩個人在一塊,卿卿我我,這對她的來說,真的傷害很大。
到底還要她怎樣?命運才肯放過她?難道,要讓她去參加林夕和秦夢的婚禮嗎?
兩個女孩愣了下,林詩詩這是怎麽了?看上去,好像都快哭了。
"詩詩,到底發生了什麽?剛才你還好好的?"
"對啊,詩詩,有什麽你可以給大家講嘛,大家?"
林詩詩轉過身,她害怕慢了,自己落下來的眼淚會被這些人給看見,她盡量保持著微笑的聲音,道:"沒什麽大事兒。你們玩你們的,我忙完來找你們。"
林詩詩直接跑了起來,剛跑出去沒幾步,她的眼淚就不自覺落了下來,終於?她沒有足夠堅強,是啊,關於林夕的事情,要她怎麽堅強?
林詩詩跑到馬路邊,有一輛空著的出租車,她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平日裏,她是舍不得打車的,但今天,她顧不得那麽多了,她捂著雙眼,顫抖著哭泣。
司機嚇了一跳,看向林詩詩,問:"小姑娘,你要去哪裏?"
去哪裏?
林詩詩愣了下,她也不知道目的地,隻不過,他知道,從此以後,她的人生,和林夕不會再有什麽瓜葛了。
也不應該有什麽瓜葛。
畢竟林夕,有了秦夢做女朋友。
哪怕是身為朋友,她也不應該去纏著人家,那樣的話,會影響,或則更嚴重的,拆散這份感情。
她不能那麽做,她愛林夕,即便得不到,也不要去傷害,嗯,努力讓自己忘掉他吧,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新歡。
對,新歡。
林詩詩有目標了,她轉過頭,對司機說道:"去靠譜點的婚姻介紹所。"
林詩詩馬上就畢業了,畢業以後,她就可以和那個男人結婚,有了新歡,她或許會忘掉林夕吧。
哪怕隨便一個男人。
她是為了愛情結婚的,但不是那個老公,而是,守護林夕的愛情,她喜歡林夕,守護林夕的一切,讓林夕過的開心,就是守護了自己的愛情。
司機道:"那你是問對人了,我知道有一家靠譜的婚姻介紹所,但很遠,你要去嗎?"
放在平時,林詩詩輕易不打出租車,就算是打了,也會盡量在起步價之內,這種遠的,她會直接排除掉。
因為她要省錢。
但今天?她沒想那麽多,而是木訥的點了下頭,說:"去,多遠都去。"
?
"奇怪,林詩詩這是怎麽了?"
"哎,算了,別管他了,估計啊,是想起什麽不開心的事情了,咱們先去吃飯吧,我都餓了。"
"嗯,好的。"
四個人走了進去,他們看了下餐廳裏麵,最後決定,坐在窗戶邊的位置上去,又可以吃美食,又可以欣賞外邊的風景。
而他們選擇的坐位,就在林夕和秦夢的旁邊。
還好,林詩詩離開了他們,否則的話,讓林詩詩坐在這裏,那她一定得痛苦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