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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六章 買副墨鏡吧

  林夕從經理手中接過鑰匙後,拉開車門,坐在了駕駛位置,他轉頭看向阿文幾個人,說:"阿文,剛才你提議把我送來的,我很感謝你,這樣吧,你來坐我的艾文踏多吧,我開車送你。"

  阿文聽了以後,還有點開心,是了,坐個奧迪有啥好稀罕的?如果可以坐這輛艾文踏多,那拍張照片,出去可夠自己炫耀一番了!


  於是。阿文很高興的答應了林夕。


  至於阿五和阿星,兩個人也挺羨慕他的,誰不想坐一下這款蘭博基尼最頂尖的車子?哎,林夕邀請的,為啥不是自己?

  阿文坐在副駕駛位置後。笑著說:"林夕,其實你不必這麽客氣的,剛才在4S店,我是擔心你坐出租車不方便,所以才讓阿五帶你一下。畢竟咱們都是同學嘛。"

  林夕點了下頭,說:"嗯,我知道的。"

  林夕啟動車子,艾文踏多在他的操控下,穿梭於城市當中,遊刃有餘,每經過一處,都會吸引來羨慕的目光。


  阿文坐在副駕駛位置,虛榮心也得到了很大的滿足,他恨不得把車門打開,朝著外邊喊自己坐在這輛車子上。


  隻不過,這是林夕的車子,在林夕跟前辦這種事情,阿文覺得挺丟人的,所以,他一直強忍著。


  但是,阿文很快發現不太對勁兒,怎麽窗戶外邊的風景,看上去那麽眼熟呢?忽然,他想到了什麽,說:"林夕,你把我送到平原路與勞動路交叉口就好。"

  林夕沒有理他,而是繼續開車。


  嗯?

  這路咋越來越熟悉?奇怪,自己明明沒有給林夕說去哪裏,他怎麽仿佛知道一樣呢?


  很快,他們就到了平原路和勞動路交叉口,阿文摘下安全帶,笑著說:"林夕,謝謝你送我回來,你?"

  翁!

  艾文踏多發出一聲咆哮,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反而以更快的速度,朝著南邊開了過去!

  阿文終於意識到了不妙,他皺著眉頭,問:"林夕。你要帶我去什麽地方?"

  林夕還是沒有理他。


  這種沉默,令他快要崩潰了。


  但是,他又不敢和林夕說話太沒有分寸了,隻要默默待在副駕駛,他心裏緊張。害怕林夕是把他帶到什麽沒人的地方,然後為了報仇,把他給殺掉之類。


  阿文臉色蒼白,他想了下,咬著牙,在心裏麵自言自語:"哼,林夕你很有錢怎麽了?你要真是想對我不利,我一定會自保的!"

  阿文看了眼林夕,是的,你這幾年變的很有錢。但你打架的能力,不一定比我強!


  看你敢把我怎麽樣!

  可很快,阿文意識到了什麽,這條路?

  刺!

  艾文踏多在一道飄逸之後,穩穩停在了一條馬路的旁邊,然後,林夕轉過頭,微笑著看向阿文,道:"好了,我把你送來了。"

  阿文這才明白。林夕說的送自己,是送到蘭博基尼這些4S店!

  可是?自己來這裏幹嘛?


  而且,這些豪車店鋪,距離市區特別的遠,如果打車。起碼得五六十塊錢,還不一定有出租車!

  林夕把自己扔在這裏,他怎麽回去?


  "林夕,我家不在這裏,在?"

  林夕擺了擺手。示意他不用繼續說了,道:"我這個人吧,不喜歡欠別人東西,你不是從這裏把我送到開元大酒店了嗎?我也送送你,沒什麽毛病。"

  "你?"阿文知道自己被耍了,他氣的不輕,想要揍林夕,結果?

  彭!

  林夕結結實實一拳打在他的臉上,把他整個人給打的往後摔去。


  林夕哼了聲:"少他嗎指我,我忍你好久了!滾!"

  林夕坐上艾文踏多,一腳油門,離開了這裏,至於阿文怎麽回去?他才懶得去管呢。


  阿文咬著牙,心裏憋屈,可是,他有什麽辦法?剛才那一拳,讓他意識到,自己就算是動手,也不是林夕的對手。


  自己什麽,都沒辦法和林夕比的。


  ??

  下午。林夕開著車從東往西邊走,忽然覺得很刺眼,他眯著眼睛,把遮陽板拿了下來,依然作用不大。


  這令林夕很痛苦,甚至有一次,差點撞到過馬路的行人,林夕實在開不下去了,想著去買個墨鏡吧。


  林夕看了下附近,有一座很大的商場,他把車開了過去,開到地下停車場裏麵,把車子停好以後,忽然聽到了一聲狗叫聲。


  林夕對小狗還是很感興趣的,他左右看了下。發現在不遠處的一個停車位裏,一輛五菱宏光的車屁股後麵,有一條小狗的影子。


  嗯?他怎麽會在地下停車場?是主人在附近嗎?

  林夕懷著這個疑惑,朝著那條小狗走了過去,他靠近以後,那條小狗如同驚弓之鳥,嚇的一聲嚎叫,嗖的聲就竄走了。


  林夕無奈的歎了口氣,自己就這麽可怕嗎?他從五菱宏光左側走了出去,結果剛邁出一個腳,就聽到一聲呼嘯,一輛紅色的蘭博基尼從麵前開過!一點都不帶減速,還好自己躲的夠快,否則不得被撞死啊?

  林夕氣的不行,這個煞筆,都不看路的嗎?


  嗤!

  蘭博基尼在前方停了下來,林夕看了下他,心想還好,不是太講不過去,起碼對方還知道說個對不起啥的。


  林夕想好了,開這種車的,應該是年輕人,頭次買車,都開心嘛,開這麽快也正常,雖然差點撞到自己,但也不用和他太較真。


  嗯,他道歉的話,自己接受就好了。


  車窗搖下,一個染著紅毛的年輕人伸出腦袋,喊道:"臥槽,你個煞筆不看路的嗎?要是蹭到了我的蘭博基尼,你他嗎賠得起嗎?"

  什麽?

  林夕一陣無語,原來這個人,不是向自己道歉,而是說這句話的?


  草,老子的命,夠買你幾千,幾萬台這部車子了!

  紅毛看了眼林夕旁邊的車子,笑道:"一個開五菱宏光的,也敢碰我的蘭博基尼?下次走路長點眼,否則的話,老子撞死你個煞筆。"

  是了,紅毛看來,撞死林夕,他也沒有半點事情的。


  紅毛不給林夕說話的機會,開著車去找位置了。


  林夕真不想去追著他罵什麽的,太拉低自己的檔次了,他沒有搭理紅毛,轉身朝著商場走去。


  他是來買墨鏡的,來消費的,既然是這樣,那自然要帶著一種好心情了,被紅毛搞的心情不好?不好意思,他還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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