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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肯德基

  女人平時吃的早餐,最多不超過五塊錢,但今天,她想帶林夕吃頓好的。


  他們在肯德基門前停下,以往女人經過,總是看到店員發放各種傳單,有熱咖啡、漢堡、炸薯條等,看上去特別可口,但價格昂貴,每份都要幾十塊,她從不舍得吃。


  她咬了咬嘴唇,說:"去這裏吃吧?"

  女人注視著林夕的臉龐。生怕這位青年看不上此類餐廳。


  好在林夕並沒拒絕,和女人走了進去。


  肯德基店鋪裏麵,都是些打扮時尚的年輕人,洋溢著燦爛的笑臉。每張桌子上,都擺了許多女人隻在傳單裏見過的美食,他們大口吃著,仿佛已經是家常便飯。令女人很是羨慕,同時,又萌生了一種深深的自卑。


  女人帶著林夕,來到餐廳一個不起眼的角落,找了個位置坐下,她小心翼翼的拍了下旁邊一個擦桌子的服務員,問:"可以把菜單拿來一下嗎?我們要點餐。"

  服務員詫異的看著她,這人是沒來吃過肯德基嗎?竟然要在座位點餐。


  她看到這兩位的穿著,破破爛爛的,肯定是兩個窮屌絲,攢了很久的錢來吃頓好的,立刻漏出鄙夷的姿態。


  不過,林夕也很吃驚,他以前過的是比較窮,但是起碼來過幾次肯德基啊,這女的反應,仿佛根本沒來過。


  服務員不屑的指了下前台,說:"點餐上那裏排隊。"

  女人看到服務員的態度,更加感到自卑,又看了眼前排那些排隊的人,麵紅耳赤,心跳也不由加快。


  她低著頭走了過去,挨到她時,她咬了咬牙,指著幾張看著很可口的圖片,結結巴巴的說:"這個,這個,還有這個?"

  女人一下點了好多東西。林夕都被嚇到了,趕緊拉著女人的手,說:"點這麽多咱們也吃不完啊。"

  女人臉紅彤彤的,說:"我?我不知道你的飯量。擔心你不夠吃。"

  女人的眼睛裏滿是真誠。


  昨天如果不是這個男人,自己早就被那些人糟蹋了,現在卻隻能請他吃個早餐,當然想盡最大的努力。


  或許肯德基對平常人來說不算什麽,但對女人來說,卻是一種奢侈。


  現在,她要這個男人享受自己不敢享受的奢侈。


  從進來到現在,林夕一直在觀察這個女人。感覺她身上有一種自己從未發現的東西。


  林夕一直生活在欺辱,圈套,勾心鬥角中,現在這種東西彌足珍貴,令他的心不由顫了一下。


  林夕微微一笑,大大方方的對服務員說:"這個和這個去掉,就要這幾個。"

  林夕並沒有結賬,而是端到了餐桌上。女人付過款後,也跟了過去。


  林夕說:"昨天晚上我參加聚會,吃了許多東西,不是太餓。吃一個漢堡就可以,你多吃點,不用管我。"

  林夕說著,拿起來一個漢堡。咬了口後,又放了回去,捂著肚子說:"哎,真是的,昨天晚上那幾個朋友非要吃好多,搞得現在還胃裏麵難受呢。"

  林夕皺著眉,一副吃不下的模樣。


  女人起初沒有相信,她小心翼翼的拿起來一根薯條,可過了幾分鍾,林夕漢堡都沒吃完,就沒有繼續吃的意思。


  女人弱弱的問了句:"你?不吃了嗎?"

  林夕搖搖頭:"我飽了。"

  女人再三確定後,才大塊朵頤起來。


  林夕又不傻,已經看出女人確實沒來過這種地方,而且原因隻有一個,貧窮,她也講過。身上隻有一千塊錢,可以讓自己全部吃光。


  女人應該不知道什麽高級餐廳,在她印象裏,能夠來這裏吃飯,就已經很上檔次。


  她自己都舍不得,卻帶林夕來,這令林夕很感動。


  女人頭次吃肯德基,很多東西都不太會,比如薯條,她竟然不知道需要蘸醬,還是林夕幫她撕開了番茄醬。


  女人開始還有些害羞,但慢慢的也就習慣了被林夕教著吃。因為她發現,林夕對自己不僅沒有嫌棄,還有種很持久的耐心。


  林夕又是幫她打開可樂,又是幫她蘸醬,又是幫她撒胡椒粉的,把她照顧的像是一個孩子。


  整個過程,兩人都很開心。


  女人吃完後,又舔了幾下自己的手指,就好像再也沒吃過這麽美味的食物一樣。


  女人陶醉完以後,才想到林夕也在旁邊,立刻表現的有些害羞。


  林夕也沒講太多,而是說了句:"那沒事兒的話,我先走了。"

  女人點點頭,兩個人一起出門後,朝著不同方向走去。


  這時,角落的大樹後麵,一個滿臉壞笑的女人走了出來,她拿著手機,不停翻著剛拍的照片。


  其中,有林夕很溫柔的把薯條送進女人嘴裏,還有林夕幫女人撕醬料包,幫她買食物,等等。


  猛的看上去,像極了兩個熱戀中的人。


  蘭蘭嘴角上揚,笑著說:"真是個窮屌絲,我脫了衣服給你睡都不睡,卻找這種貨色,沒猜錯的話,這是我們學校高一屆的那個林詩詩吧?"

  蘭蘭經常在台球社混,那裏麵魚龍混雜的,什麽年紀的學生都有,全都愛八卦,關於這個林詩詩,她可是一點都不陌生。


  上次台球社有個和林詩詩同班的女生,八卦林詩詩的時候,還給大家看了照片,正是這個人!


  林夕和林詩詩談戀愛,一個窮逼帶另一個窮逼吃飯,這事兒八卦出去,那還不得丟死林夕的臉。


  蘭蘭想到那些畫麵,就笑出了聲。


  不過,蘭蘭還是想最後確定下。


  蘭蘭點開台球社的群,正準備找那個女人呢,忽然看到了大家都在討論著什麽事情,仔細一看,差點給氣暈過去!

  話題是由趙薇和魯芳挑起的。


  大致如下。


  趙薇:"你們是不知道,蘭蘭當時多麽煞筆,進去時候那裝的,嘚瑟的,什麽隨便點啊,隨便吃啊,結果最後她那個有錢男朋友不要她了,愣是沒辦法結賬,別提多搞笑了。"

  魯芳道:"要我也不敢要她啊,哪架勢,花起來錢根本不眨眼睛,搞得好像不是自己的錢一樣。"

  其餘人也參與起來。


  "本來就不是自己的錢嘛。"

  "別說的這麽露骨啊,真是的?"

  這?以後台球社,還怎麽去?人都丟沒了快?

  蘭蘭心裏對林夕的恨,也不由更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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