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給你個機會
拍賣會結束後,拍到比較昂貴東西的客戶,被會場內的保安護送著,走到了外邊。
林夕拍下項鏈用了五千萬,可以說是會場的貴賓,收到這種待遇也是理所應當的,而且,跟隨保安一塊護送他的,還有會場的經理。
他們來到門口,發現外邊站了一大幫子人。
為首的一個,正是申大仲。
許思站在申大仲旁邊,鼻孔對著林夕,充滿了傲慢。
會場的工作人員見到申公子,都紛紛朝後退去,這其中,自然也包括經理。
申大仲笑了下:“還算你們識相,否則的話,連你們一塊收拾了。”
申大仲來到林夕的跟前,笑著說:“兄弟,剛才你很屌啊,既然給你台階你不下,那就不給了吧。”
“痛快點,把你手裏的項鏈給我,放你回去。”
“否則,我把你廢了,這項鏈,還是我的。”
申大仲趾高氣揚的說道。
林夕靜靜的看著他。
申大仲以為林夕嚇傻了,他哈哈大笑,拍著林夕的肩膀:“小子,你不是錢多嗎?
就當五千萬買了個教訓吧。”
“以後,可別誰都得罪了,有些人,真不是你能招惹的。”
申大仲講完後,就去拿林夕手中的盒子。
啪!林夕抓住了他的肩膀。
“嗯?
幾個意思啊兄弟?
非要吃點皮肉之苦,才肯老老實實的把這串項鏈給我?”
申大仲皺起了眉頭。
林夕笑了下:“放開。”
“我放你馬勒戈壁啊,我…”哢嚓!這是給林詩詩的禮物,豈容他這樣侮辱?
林夕沒有多餘的廢話,直接把申大仲的手臂給擰斷。
“啊!”
申大仲發出了一聲慘叫!許思等人都看呆了,他們沒有想到,林夕竟然敢對申大仲動手!“還他嗎愣著幹嘛?
等他把我打死了,給我收屍嗎?
趕緊上啊!”
申大仲朝後喊了起來。
彭!林夕一腳把申大仲踹開,直接撞倒了最先衝上來的三個人,之後,林夕把盒子丟向會場經理:“接好。”
會場經理還在驚愕之中,被他這麽一說,急忙點頭,伸手接住了盒子。
這可是價值五千萬的項鏈,要是壞了,他可擔當不起。
更何況,這項鏈是申大仲和林夕都在搶的寶貝,他哪一方都得罪不起。
林夕衝入申大仲那幫打手當中後,如同狼入羊群,這些三流貨色,根本不是林夕的對手,他一拳一個,一腳一個的,沒多久便全部撂倒了。
許思站在人群中,早已嚇的麵如土色,渾身顫栗。
林夕走到她的跟前,微微一笑:“放心,我不打女人。”
之後,林夕轉身,來到了申大仲跟前。
申大仲斷了一條手臂,麵色蒼白,他發現林夕這麽能打,也是驚恐不已,見林夕走來,嚇的一個勁兒後退,直到背靠著牆,無路可退。
“你…你要幹嘛?
我可是申保國的兒子,我…”啪!林夕一巴掌扇在他的臉上,把他牙齒都打掉了幾顆,說:“申保國的兒子?
好厲害的樣子,但是,有什麽用沒?”
“你…”啪!“這是你跟我說話的態度?”
申大仲怕了,這他嗎遇到了個神經病吧?
他低著頭,不再多言。
林夕笑了下:“這樣才對嘛。”
林夕看向經理,招了招手。
經理吞了口唾沫,他生怕林夕會記恨自己,對自己不利。
林夕笑了下:“放心吧,我知道你也不容易,申大仲不是你可以得罪起的,剛才你遇到危險退後的事情,我可以不計較,現在,把這個項鏈拿來。”
是的,林夕不會,也不屑於跟這種人計較。
經理忙不迭點頭,把項鏈送到了林夕的手上。
林夕舉著盒子,放在申大仲跟前:“還要嗎?”
“不…不要了…”申大仲哪裏敢裝什麽公子,林夕八成是個神經病,他可不敢招惹這麽個人。
就算自己有通天的權勢,現在也用不上啊,相反,這個神經病這會兒要找自己麻煩,卻可以分分鍾弄死他。
林夕說:“我這個人吧,也不是那麽冷血,既然你這麽喜歡這串項鏈,我給你個機會,讓你跟它有點瓜葛吧。”
林夕伸出五根手指:“五千萬,你拿五千萬給我,這串項鏈,就當是你買了送給我。”
“這麽一來,不就滿足你買項鏈的願望了?”
什麽?
申大仲睜大了眼睛!這他嗎的,不是訛人嗎?
啪!林夕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臉上,說:“這表情幾個意思?”
申大仲滿嘴血腥味,他咬了咬牙,這種時候,要是不跟著林夕的意思走,他怕是要被活活打死了。
“沒…沒幾個意思,我…我買。”
申大仲沒得選擇!林夕收了申大仲五千萬後,笑著拍了拍他的臉,說:“怎麽,我給你這個機會,你不應該感謝一下我啊?”
“你…”啪!有一點點反抗的態度,就是一巴掌。
根本不會跟他廢話。
“謝謝你,謝謝你給我機會。”
申大仲強顏歡笑,內心則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林夕招了招手,把經理叫了過來,說:“我剛才想到了一件事情,要是由你捧著這項鏈,交給我女朋友的話,或許會更加浪漫。”
“這樣,五月二十號中午,你捧著這串項鏈,親自送到520餐廳,那天的主角,就是我的女朋友。”
“明白了嗎?”
經理見識到林夕的狠辣後,自然不敢拒絕,隻是,他還有點心事,猶猶豫豫,似乎不敢開口。
林夕看了出來,問:“怎麽了?”
“啊…是這樣的…我…我那天下班都中午十二點半了,就算很快趕到,最早也要一點,會不會耽誤…”林夕哈哈大笑,他以為什麽呢,原來這個經理是害怕這事兒,頓時,他對這個經理,有了幾分好感。
畢竟人家實事求是,還在替自己著想。
林夕說:“放心吧,我們吃完飯,估計也就一點半了,你在一點半之前趕到就行了。”
林夕之所以多說半個小時,是因為他想多給那天去吃飯的人一些時間。
大部分人去吃飯,都是下班以後去,十二點出發,到了也要十二點二三十,上上菜,吃到一點半很正常。
等他向眾人宣布,林詩詩是自己的女朋友,並且送給她這麽昂貴的項鏈後,肯定會令其他男人覺得黯然失色,這會影響他們的用餐。
所以林夕盡可能晚一些向林詩詩表白,好最大程度的幫那些男人挽留尊嚴,給他們一個愉快的午餐。
至於早些吃完就走了的,也不必糾結,反正五月二十號以後,林夕和林詩詩的事情,會因為520餐廳的那幕,而轟動整個霧城,幾乎沒有人不知道他們。
林夕安排完了這些後,走向了自己的車子。
等林夕走後,申大仲的小弟們才敢去攙扶申大仲,許思也跑了過去,道:“申哥,你沒事兒吧…”申大仲咬著牙,看著林夕的背影,他道:“馬勒戈壁的,今天他沒有弄死老子,來日,他一定會後悔。”
許思說:“可是,他戴著麵具,咱們不知道他的樣子啊。”
申大仲哼了聲:“他剛才不是說了嗎?
五月二十號那天,去520餐廳給他女朋友送項鏈?”
“那就說明,那天的女主角,是他女朋友,男主角是他,還怕找不到他嗎?”
“那天咱們也去,碼的,今天我受到的傷,那一天,定然要加倍奉還!”
…林夕在車上的時候,就給馬明打去了電話,告訴他自己那天大概一點左右到,儀式在一點半準時開始。
馬明得到消息後,立刻聯係了路新飛,他說:“新飛,土豪剛才給我講了,儀式一點半開始,也就是說,一點半之前,你們必須離開。”
路新飛哈哈大笑:“馬明,這次你可真是幫了兄弟大忙了,你放心吧,兄弟都記在心裏麵呢。”
“不用一點半,我帶著他們十一點出發,最多吃一個半小時,十二點半我就以還有急事為由,撤出520餐廳。”
“這麽一來,咱就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那個土豪當了杆槍使喚。”
馬明笑著說:“高,實在是高。”
掛斷電話後,馬明就去把服務員集中起來,開了個短會,大致內容是他的一個鐵哥們五月二十號要帶著女朋友來吃飯。
他們吃飯的時間是十一點到十二點半,剛好在土豪來,甚至土豪向女朋友表白之後,到時候配合一下他的朋友,讓他有點麵子之類的具體事宜。
服務員們都表示明白。
畢竟經理是他們的直接上司,得罪經理是沒有什麽好處的。
而且,這也不用他們付出什麽,隻是配合著演一場戲罷了。
路新飛把馬明這邊安排好了以後,就聯係了蕭楓,說:“蕭楓啊,那天你讓你的朋友們,都請假提前走一個小時吧,咱們爭取十一點出發,十二點半結束,我還有一個大合同需要談,不能耽誤了。”
蕭楓道:“啊?
我明白了親愛的,放心吧,提前走一個小時,並不是什麽難事,不過…我有五個朋友去,也就是說,有十個人…加上你有,有十二個人…”是了,蕭楓這時候心裏麵有點沒底,雖然路新飛說了要請她和她的朋友們吃飯,可自己叫了這麽多人…“沒事兒,520餐廳我已經聯係了朋友,進行包場,來多少都無所謂。”
路新飛大氣的說道。
“真的嗎?”
蕭楓高興壞了!她沒有想到自己的男朋友出手會這麽闊氣!她簡直恨不得立刻到五月二十號,在朋友們麵前,好好顯擺一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