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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拋棄傳銷,重新創業

  在醫院煎熬的度過兩天後,終於可以出院了。


  我回到窩點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集大家開了個會,盡管我們隻有幾個人,但至少我們也算是個團隊了,至少他們是可以值得我去信任的人,所以在這次會議上,我也正式的跟他們宣布了我接下來的計劃,以及未來我們的發展方向。


  首先我們要做的就是停止招募會員,目前窩點除了我們幾個外,總共還有三十五人,其中有二十個是交了錢的,再加上有五個交了錢之後又離開的,也就說我們總共收到了二十五個人交來的錢,但這其中還有一部分隻交了兩萬塊,因為他們是最早的那批會員,再除去需要返還給他們的錢,除去這段時間的開支,包括我那天賄賂副局長的一筆錢,目前賬上總共還剩下八十三萬。


  當然這還沒算上劉承富前兩天給我轉來的一百萬,還有前段時間總部那邊的楊主任給我轉來的一筆錢,以及最開始的時候,王總給我的一張卡裏麵的幾萬塊錢,這些七七八八的錢加起來,現在我的賬戶上已經有差不多兩百萬人民幣了。


  對我們在座的幾個人來講,兩百萬當然不算是一筆小數目了,如果是在我農村的老家,這兩百萬養活一家人一輩子都可能還搓搓有餘,可對王總來講,對那些真正的富豪來講,這兩百萬顯然就不值得一提了。


  據王翠花跟我所說,以前那個主任在的時候,每年最多也就收到這麽多錢,可我卻在短短的不到兩個月時間裏,就搞到了這麽多錢,如果我要一直這麽發展下去的話,到年底不說破千萬,但想要賺個六七百萬肯定不是難事。


  隻是,這種錢來的實在是太不幹淨了,盡管很多時候我看到賬戶裏的餘額都會為自己感到自豪,可每次想到這些錢很有可能是一個家庭辛辛苦苦湊來的,我就舉得心裏特別的愧疚,這真的不是矯情,而是從內心深處感到的愧疚。


  這兩天在醫院我想了很久,不管別人能賺多少錢,不管這個坑蒙拐騙的傳銷行業到底有多誘惑,我也必須得想辦法趕緊抽身了,這不是說我害怕哪天被警察給抓了,我隻是單純的不想幹這種缺德事了,所以才有了今天的這次會議。


  我們已經有了兩百萬的初始資金,並且還有王總在整個南寧市的人脈資源,我相信我還有別的出路,所以接下來我們要做的就是尋找新的賺錢項目,不管是投資也好,開店也好,隻要是能讓自己做的心安理得事情,我覺得我都可以接受。


  至於窩點目前的這幾十個人,我昨天已經跟總部那邊的楊主任商量了下,這些人到時候都會轉移到他那邊去,盡管有一大半的人已經交了錢,總部那邊從他們身上也榨不出更多的錢了,不過這些人潛力也最大,因為他們還可以拉下線,這相比起他們自己招募會員明顯要輕鬆得多,這麽好的事情,楊主任當時就答應了下來。


  我計劃是一個星期之內就把這些人全部轉移走,那這也意味著可能我們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有半點收入來源了,而重新創業風險又很大,我僅有的著兩百萬估計也撐不了多久,所以這時候,我又跟他們宣布了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既然我們能把“陽光工程”這個賺錢的模式賣給劉承富,那麽我們肯定也可以把這個模式賣給其他的窩點,據我所知,附近幾個縣城大大小小的傳銷窩,上千個一定是有的,哪怕最後隻有一百個窩點買了我們的模式,那每年也絕對是一筆巨額的收入了,不過我也知道,有些小的窩點,他們是拿不出五十萬一年的,所以我就想到了另外一種模式,我們賣出去的錢可以收少點,但是我們可以拿提成。


  比如說,一個窩點隻有二十個人,我每年隻要收十萬塊錢版權費,然後給他們提供培訓,提供資料書籍,但是他們每招募一個會員,我必須要拿到百分之五的分紅,假如這個窩點有三十個人的話,那麽我們就每年收十五萬塊錢的版權費,提成當然還是不變,這種模式相對於那些小窩點來講,最大優勢就是門檻不高,並且還能達到雙贏的效果,所以我相信是一定能行得通的。


  當然我也知道,在最開始的時候,他們不了解這個模式,可能根本不會相信,那麽我們要做的就是用各種手段把這個模式給推銷出去,這兩天我想了很久,我決定把這個任務交給王翠花和梁標耀兩個,梁標耀負責聯係那些大大小小窩點的背後老板,而王翠花就負責給他們講解這個模式的優點,給他們的會員進行免費培訓。


  前期靠他們兩個人可能也還不夠,於是我又決定讓朵朵還有小玥兩個跟著他們一起去推廣,如果這種方式真的大規模推廣成功了,那麽未來一定會有許多老板找上門來合作,到那個時候我們就不需要這麽辛苦的去推廣了,我們隻需要招些人來培訓,把他們打造成課堂講師,然後再讓這些人去跟我們合作的窩點講課,幫助他們招募更多的會員,這樣我們不僅能每年收到版權費,並且還可以拿到數額不菲的提成,而且我們相比以前還減少了開支,這種模式比自己發展會員要好太多了。


  至於我接下來要做什麽,我現在也不知道。


  可我相信,我一定能找到比搞傳銷更好的項目。


  但是,此刻最緊要的還是得先說服王總那邊才行,本來說好的,明天一大早我就得跟王總去出差,可我等不到明天了,在跟他們開完會後,我就帶著老鍋開車直奔市區,路上我給王總打了個電話,在得知我正在去找他的路上,王總給我發了個地址,我一看,居然就是在上次參加生日晚宴的那個渡假村酒店。


  兩個小時後,我們到達目的地。


  可就在剛下車,迎麵就碰到了一位熟人。


  我看著她緩緩朝我走來,我當時就在想,這算不算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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