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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所謂黑幫混混

  “哈哈哈,亂啊,真的亂啊。”


  某座大橋下,羅客拿著一個玉米卷餅,正在瞎樂。


  大腦中的布魯斯又嘀咕道:“你還真有當壞人的天賦,幾句話,一個炸彈就能把整個哥譚市搞得這麽混亂。”


  “哼,這不叫有當壞人的天賦,我本來就是個天才,做什麽都能厲害。”


  羅客扭動了一下脖子,兩三口吃掉了玉米卷餅。


  這裏指的炸彈不是在馬羅尼餐廳的時候羅客扔掉的那瓶硝酸甘油,而是法爾科內車上的炸彈。


  這就是羅客最終擊碎的那個點了。


  幹掉一個最大的,然後哥譚市就會陷入真正的混亂。


  而後,誰做市長其實已經不是很重要了。


  之前哥譚市之所以能和平,也就是因為司法和黑幫組成了一個平衡。


  現在既然這些大佬都已經不在乎這種事情了,哥譚市也就不存在什麽和平或者不和平了。


  “嘿!那邊那個穿紫色西裝的!”


  正在此時,一邊馬路上走過來了一幫人,罵罵咧咧的朝著羅客走了過來。


  羅客摸摸頭。


  他怎麽感覺自己有點搞不太懂了。


  他尋思著以前的時候,自己穿著黑風衣,別人叫他也是什麽帥哥啊,那個誰啊之類的。


  這麽自從穿了這套衣服,所有人叫自己都是叫穿紫色西裝的……


  這身衣服有這麽惹眼嗎?

  正在這麽想著,幾個少年已經到了羅客的麵前,幾個人一人拿著一根棍子,看起來似乎很囂張的樣子。


  “穿這麽好的衣服啊。”


  “那你應該有錢借給我們吧。”


  聽到兩人的話,羅客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覺得這兩個人說的話也沒什麽問題。


  “嗯,你們說的挺有道理的。”


  聽到羅客這麽說,幾人的心一下子鬆了下來。


  其實認真說,他們也不是什麽老混混。


  單純隻是幾個身體成熟,心理幼稚的小屁孩趁著哥譚市這段時間比較亂,所以染了幾個非主流的奇怪發型。


  然後一人一把棒球棍子就出來了。


  本來想搶劫,可大街上都是黑幫和警察,他們連動都不敢動。


  所以就想著來看看是不是有流浪漢和乞丐可以欺負,就正好撞到了在這裏吃玉米卷的羅客。


  反正這種小孩就是這樣。


  一群腦子抽了的中二病,拿著自己以為無敵的武器,然後跑出來欺負覺得肯定弄不過自己的弱小存在。


  而當他們以為羅客會乖乖的掏出錢包的時候。


  羅客從口袋裏掏出了一把手槍,對準了最前麵的那個人,:“我的錢好像又花完了,你們,現在,把錢交出來。”


  在場的六個人直接懵逼。


  看了看羅客手裏的槍,再看了看他們的棒球棍。


  他們好像,作了個大死。


  領頭的那個人似乎還算是有點膽氣的,咬了咬牙,硬是說道:“你別以為拿把玩具槍就能嚇到我們,你知道我們是誰嗎,海豚幫你知道嗎!!”


  羅客的眼睛呈現死魚眼。


  “我還真不知道,至於你覺得這是玩具槍,那就簡單了。”


  說著,羅客也不商量,直接對著這個自稱猛男的青少年腦袋上開了一槍。


  讓這個打算在黑幫裏出道,然後一步步成為日後黑幫大佬的中二青少年去和他的房東談人生了。


  在場剩下的人這下不隻是呆住了,甚至直接就不動了。


  羅客聳聳肩膀,“怎麽樣,現在還有覺得這是玩具槍嗎?”


  “啊啊啊啊!”


  “媽媽!”


  “天哪!!”


  “他殺死了肯尼!!”


  “快走啊啊!”


  五個人說著就想要逃走,羅客也不廢話,又開了一槍,對著這些小孩叫道:“所有人給我回來,不然,老子還剩六顆子彈,一人一個不是問題!”


  幾個小孩被槍聲嚇得震了一下。


  然後全都紅著眼睛,或者是大喘氣著走了過來。


  羅客舔舔嘴唇,蹲了下來,在眾人的目光中把死掉少年身上的錢包給翻了出來,然後有對著其他的幾個人揮揮手。


  幾人麵麵相覷,最後還是把錢交了出來。


  羅客確定了一下,結果發現這幾個人給自己的錢居然才隻有五百塊不到而已,頓時嘴角狂抽。


  就這點錢夠幹嘛的。


  但隨後羅客又想起剛才那個小孩好像說了海豚幫。


  這讓羅客產生了一點微妙的興趣。


  他其實一直很好奇,自己雖然不能知道哥譚市未來的反派在成熟之前到底是誰。


  但他能不能通過自己的強行塑造,將本來哥譚市反派的命運搶過來。


  想到這裏,羅客微笑了一下,將手槍放回了自己的口袋裏,然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的屍體胸口。


  幾人很看到羅客的架勢,都不懂麵前的這位想要做什麽。


  而隨後,羅客便開口了,道:“接下來,我來提問,你們回答,不滿意,我也不多說了,對吧。”


  幾人趕緊點點頭。


  “OK。”羅客一拍手,一臉笑容的說道:“首先,第一個問題,你們的那個海豚幫有幾個人。”


  “那個,我們有二十個人,還有幾個他們今天去找工作,所以沒和我們出來。”其中一人說道。


  “好了,第二個問題……”


  一番了解下來,羅客算是基本知道這個所謂的猛男幫到底是什麽了。


  具體情況是這樣。


  一個家裏十分有錢的小少爺,名叫洛薩爾。


  因為非常羨慕突然崛起的企鵝人這樣黑白通吃(有傳聞,不過很多哥譚市民認為是瞎說。)。


  所以腦子一抽,花錢召集了奈何島的十九個有點膽子的混混小孩,搞了這個所謂的黑幫。


  剛剛被他一槍打死的那個男孩就是所謂的副幫主。


  洛爾薩欽定的黑幫代言人,而他自己則是維持在哥譚學院的富豪學生身份。


  他認為這是一種很酷的事情。


  但其實洛爾薩想的太多了,因為這個遊戲玩到現在就產生了一件很尷尬的事情。


  那就是他的零花錢不太夠支撐他繼續玩這種黑幫遊戲。


  這讓這幾個從奈何島出來,本以為自己加入了牛逼黑幫,emmm,勉強可以稱作混混的男孩們。


  開始窮到連飯都吃不起了。


  然後就造成了眼下的局麵。


  來搶劫流浪漢,其餘人找工作,分批在東區這一片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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